手足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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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手足口病而引起的手掌皰疹

手足口病(Hand foot mouth disease, HFMD) 是由腸道病毒引起的常見傳染病,本病在臨床上以手、足、口腔皰疹為主要特徵,故通稱為手足口病。大多數患者症状輕微,但少數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腫、無菌性腦炎膜腦炎併發症,個別重症患兒病情進展快,易發生死亡。多發生於5歲以下的嬰幼兒,所以常被稱作"小兒手足口病"。

目錄

病原學

引起手足口病的病毒很多,主要為小RNA病毒科腸道病毒屬柯薩奇病毒埃可病毒新腸道病毒CoxA組的16、4、5、7、9、10 型,CoxB組的2、5、13 型,以及EV 71型均為手足口病較常見的病原體,最常見為Cox Al6及EV 71型,有的報導埃可病毒及CoxB組某些型也可引起,但仍沒獲得到進一步證實。

從有關資料表明,手足口病的病原體經歷了較大的變遷。 腸道病毒適合在濕、熱的環境下生存與傳播,對藥物具有抗性, 75%酒精,5%來蘇對腸道病毒沒有作用,對乙醚去氯膽酸鹽等不敏感。但對紫外線及乾燥敏感,各種氧化劑(高錳酸鉀漂白粉等)、甲醛碘酒都能滅活。病毒在50 ℃可被迅速滅活,但1mol濃度二價陽離子環境可提高病毒對熱滅活的抵抗力,病毒在4 ℃可存活1年,在- 20 ℃可長期保存,在外環境中病毒可長期存活。

流行病學

手足口病是全球性傳染病,世界大部分地區均有此病流行的報導。中國自1981年在上海始見本病,以後北京、河北、天津、福建等十幾個省市均有報導。

傳染源

引發手足口病的腸道病毒有20多種,其中柯薩奇病毒(Cox Asckievirus) A16 型(Cox A16) 和腸道病毒71型(EV71)最常見。手足口病的傳染源是患者和隱性感染者。流行期間,患者是主要傳染源。患者在發病1~2周自咽部排出病毒,約3~5周從糞便中排出病毒,皰疹液中含大量病毒,破潰時病毒即溢出。帶毒者和輕型散發病例是流行間歇和流行期的主要傳染源。

傳播途徑

手足口病主要是通過人群間的密切接觸進行傳播的。患者咽喉分泌物及唾液中的病毒可通過空氣飛沫傳播。唾液、皰疹液、糞便污染的手、毛巾、手絹、牙杯、玩具、食具、奶具以及床上用品、內衣等通過日常接觸傳播,亦可經口傳播。接觸被病毒污染的水源,也可經口感染,並常造成流行。門診交叉感染和口腔器械消毒不嚴也可造成傳播。

手足口病分布極廣泛,無嚴格地區性。四季均可發病,以夏秋季多見,冬季的發病較為少見。本病常呈暴發流行後散在發生,該病流行期間,幼兒園和託兒所易發生集體感染。家庭也有此類發病集聚現象。醫院門診的交叉感染和口腔器械消毒不嚴格,也可造成傳播。天津市兩次較大流行,托幼單位兒童發病率明顯高於散居兒童。家庭散發,常一家一例;家庭暴發,一家多人或小孩子與成人全部感染髮病。此病傳染性強,傳播途徑複雜,流行強度大,傳播快,在短時間內即可造成大流行。

易感人群

人對引起手足口病的腸道病毒普遍易感,受感後可獲得免疫力,各年齡組均可感染髮病,但病毒隱性感染顯性感染之比為100:1,成人大多已通過隱性感染獲得相應的抗體,因此,手足口病的患者主要為學齡前兒童,尤以≤3歲年齡組發病率最高,4歲以內占發病數85%~9 5%。據國外觀察報告,在人群中,每隔2~3年流行一次,主要是非流行期間新生兒出世,易感者逐漸積累,達到一定數量時,便為新的流行提供先決條件。中國天津市1983年流行後,散發病例不斷,1986年再次發生流行,而且兩次均為Cox Al6引起。

臨床表現

因手足口病而引起的腳掌皰疹

潛伏期:多為2-10天,平均3-5天。

(一)普通病例表現:急性起病,發熱,口腔粘膜出現散在皰疹,手、足和臀部出現斑丘疹、皰疹,皰疹周圍可有炎性紅暈,皰內液體較少。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等症状。部分病例僅表現為皮疹或皰疹性咽峽炎。多在一周內痊癒,預後良好。部分病例皮疹表現不典型,如:單一部位或僅表現為斑丘疹。

(二)重症病例表現:少數病例(尤其是小於3歲者)病情進展迅速,在發病1-5天左右出現腦膜炎腦炎(以腦幹腦炎最為兇險)、腦脊髓炎、肺水腫、循環障礙等,極少數病例病情危重,可致死亡,存活病例可留有後遺症。

  1. 神經系統表現:精神差、嗜睡、易驚、頭痛嘔吐譫妄甚至昏迷;肢體抖動,肌陣攣、眼球震顫、共濟失調、眼球運動障礙;無力或急性弛緩性麻痹;驚厥。查體可見腦膜刺激征腱反射減弱或消失,巴氏征等病理征陽性。
  2. 呼吸系統表現:呼吸淺促、呼吸困難或節律改變,口唇紫紺咳嗽,咳白色、粉紅色或血性泡沫樣痰液;肺部可聞及濕囉音痰鳴音
  3. 循環系統表現:面色蒼灰、皮膚花紋、四肢發涼,指(趾)發紺;出冷汗;毛細血管再充盈時間延長。心率增快或減慢,脈搏淺速或減弱甚至消失;血壓升高或下降。

輔助檢查

實驗室檢查

影像學檢查

診斷

(一)臨床診斷病例。

  1. 在流行季節發病,常見於學齡前兒童,嬰幼兒多見。
  2. 發熱伴手、足、口、臀部皮疹,部分病例可無發熱。

極少數重症病例皮疹不典型,臨床診斷困難,需結合病原學或血清學檢查做出診斷。無皮疹病例,臨床不宜診斷為手足口病。

(二)確診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具有下列之一者即可確診。

  1. 腸道病毒(CoxA16 、EV71等)特異性核酸檢測陽性。
  2. 分離出腸道病毒,並鑒定為CoxA16、EV71或其他可引起手足口病的腸道病毒。
  3. 急性期與恢復期血清CoxA16、EV716或其他可引起手足口病的腸道病毒中和抗體有4倍以上的升高。

(三) 臨床分類。

  1. 普通病例:手、足、口、臀部皮疹,伴或不伴發熱。
  2. 重症病例:
    1. 重型:出現神經系統受累表現。如:精神差、嗜睡、易驚、譫妄頭痛嘔吐;肢體抖動,肌陣攣、眼球震顫、共濟失調、眼球運動障礙;無力或急性弛緩性麻痹;驚厥。體征可見腦膜刺激征腱反射減弱或消失。
    2. 危重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
      1. 頻繁抽搐昏迷腦疝
      2. 呼吸困難紫紺、血性泡沫痰、肺部羅音等。
      3. 休克等循環功能不全表現。

鑒別診斷

(一)其他兒童發疹性疾病:手足口病普通病例需要與丘疹性蕁麻疹水痘、不典型麻疹幼兒急疹帶狀皰疹以及風疹等鑒別。可根據流行病學特點、皮疹形態、部位、出疹時間、有無淋巴結腫大以及伴隨症状等進行鑒別,以皮疹形態及部位最為重要。最終可依據病原學和血清學檢測進行鑒別。

(二)其他病毒所致腦炎腦膜炎:由其他病毒引起的腦炎腦膜炎單純皰疹病毒巨細胞病毒(CMV)、EB病毒、呼吸道病毒等,臨床表現與手足口病合併中樞神經系統損害的重症病例表現相似,對皮疹不典型者,應根據流行病學史儘快留取標本進行腸道病毒,尤其是EV71的病毒學檢查,結合病原學或血清學檢查做出診斷。

(三)脊髓灰質炎:重症手足口病合併急性弛緩性癱瘓(AFP)時需與脊髓灰質炎鑒別。後者主要表現為雙峰熱,病程第2周退熱前或退熱過程中出現弛緩性癱瘓,病情多在熱退後到達頂點,無皮疹

(四)肺炎:重症手足口病可發生神經源性肺水腫,應與肺炎鑒別。肺炎主要表現為發熱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状,一般無皮疹,無粉紅色或血性泡沫痰;胸片加重或減輕均呈逐漸演變,可見肺實變病灶、肺不張及胸腔積液等。

(五)暴發性心肌炎:以循環障礙為主要表現的重症手足口病病例需與暴發性心肌炎鑒別。暴發性心肌炎無皮疹,有嚴重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阿斯症候群發作表現;心肌酶譜多有明顯升高;胸片或心臟彩超提示心臟擴大,心功能異常恢復較慢。最終可依據病原學和血清學檢測進行鑒別。

典型手足口病診斷一般較為容易,鑒別診斷也不困難,但重型病例,尤其是合併其他併發症,可能誤診,應該慎重。

治療

本病如無併發症,預後一般良好,多在一周內痊癒。

治療原則主要為對症治療。可服用抗病毒藥物清熱解毒中草藥維生素B維生素C等。有合併症的病人可肌注丙球蛋白。在患病期間,應加強患兒的護理,作好口腔衛生。進食前後可用生理鹽水或溫開水漱口,食物以流質及半流質等無刺激性食物為宜。手足口病因可合併心肌炎腦炎腦膜炎馳張性麻痹等,故應加強觀察,不可掉以輕心。

如有併發症,則對症處理,具體詳見相關詞條。

預防

手足口病傳播途徑多,嬰幼兒和兒童普遍易感。做好兒童個人、家庭和托幼機構的衛生是預防本病感染的關鍵。

個人預防措施

  1. 飯前便後、外出後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給兒童洗手,不要讓兒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觸患病兒童;
  2. 看護人接觸兒童前、替幼童更換尿布、處理糞便後均要洗手,並妥善處理污物;
  3. 嬰幼兒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後應充分清洗;
  4. 本病流行期間不宜帶兒童到人群聚集、空氣流通差的公共場所,注意保持家庭環境衛生,居室要經常通風,勤晒衣被;
  5. 兒童出現相關症状要及時到醫療機構就診。居家治療的兒童,不要接觸其他兒童,父母要及時對患兒的衣物進行晾曬或消毒,對患兒糞便及時進行消毒處理;輕症患兒不必住院,宜居家治療、休息,以減少交叉感染

集體單位的預防控制措施

  1. 本病流行季節,教室和宿舍等場所要保持良好通風;
  2. 每日對玩具、個人衛生用具、餐具等物品進行清洗消毒;
  3. 進行清掃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掃廁所)時,工作人員應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結束後應立即洗手;
  4. 每日對門把手、樓梯扶手、桌面等物體表面進行擦拭消毒;
  5. 教育指導兒童養成正確洗手的習慣;
  6. 每日進行晨檢,發現可疑患兒時,要對患兒採取及時送診、居家休息的措施;對患兒所用的物品要立即進行消毒處理;
  7. 患兒增多時,要及時向衛生和教育部門報告。根據疫情控制需要當教育和衛生部門可決定採取托幼機構或小學放假措施。

醫療機構的預防控制措施

  1. 疾病流行期間,醫院應實行預檢分診,並專辟診室(台)接診疑似手足口病人,引導發熱出疹患兒到專門診室(台)就診,候診及就診等區域應增加清潔消毒頻次,室內清掃時應採用濕式清潔方式;
  2. 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每一位病人後,均應認真洗手或對雙手消毒;
  3. 診療、護理病人過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儀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
  4. 同一間病房內不應收治其他非腸道病毒感染的患兒。重症患兒應單獨隔離治療;
  5. 對住院患兒使用過的病床及桌椅等設施和物品必須消毒後才能繼續使用;
  6. 患兒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糞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進行消毒處理;
  7. 醫療機構發現手足口患者增多或腸道病毒感染相關死亡病例時,要立即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疾控機構報告。

《走近手足口病》科普宣傳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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