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 |
潛伏期 |
患者的隔離治療期 |
接觸者觀察及處理期 |
常見 |
最短 |
最長 |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 |
2~10 |
|
14 |
隔離期3~4周(待定) |
接觸者隔離3周、流行期間來自疫區人員醫學觀察2周。 |
脊髓灰質炎 |
5~14 |
3 |
35 |
自發病之日起隔離40天。第1周未呼吸道及消化道隔離,第2周以後為消化道隔離。 |
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20天。觀察期可用活疫苗進行快速免疫。 |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
2 |
數小時 |
7 |
|
密接接觸者醫學觀察10天。 |
甲型病毒性肝炎 |
30 |
14 |
45 |
自發病之日起3周。 |
密切接觸者檢疫45天。 |
乙型病毒性肝炎 |
60~90 |
45 |
160 |
急性期隔離至HBSAG陰性。恢復期不轉陰者按HBSAG攜帶者處理。 |
急性肝炎密切接觸者應醫學觀察45天並進行B肝疫苗注射,幼托機構發現病人後的觀察期間,不辦理入托、轉託手續。 |
麻疹 |
8~12 |
6 |
21 |
隔離期自發病之日起至退疹時或出疹後5天。 |
密切接觸者未進行疫苗接種的兒童醫學觀察21天。曾接受被動免疫者醫學觀察28天。 |
狂犬病 |
4~8周 |
10月 |
10年 |
病程中隔離治療。 |
被咬傷者應進行醫學觀察,觀察期間應注射免疫血清及狂犬疫苗。 |
流行性乙型腦炎 |
10~14 |
4 |
21 |
隔離至體溫正常。 |
接觸者不檢疫。 |
細菌性痢疾 |
1~3 |
數小時 |
7 |
急性期症状消失,糞檢陰性後,連續2次糞培養陰性可解除隔離。 |
醫學觀察7天。 |
阿米巴性痢疾 |
7~14 |
4 |
1年 |
症状消失後連續3次糞檢未找到滋養體或包囊,可解除隔離。 |
接觸者不隔離,但從事飲食行業者發現本病時,其他人員做糞檢,發現溶組織阿米巴滋養體或包囊者應調離飲食工作。 |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
2~3 |
1 |
7 |
症状消失後3天,但不少於發病後1周。 |
醫學觀察7天,密切接觸者的兒童可服頭孢類或青黴素類預防。 |
百日咳 |
7~10 |
2 |
20 |
痙咳發生後30天或發病後40天解除隔離。 |
醫學觀察21天,觀察期幼兒可用紅霉素等預防。 |
白喉 |
2~4 |
1 |
7 |
隔離至症状完全消失後2次鼻咽分泌物培養陰性。 |
醫學觀察7天。 |
猩紅熱 |
2~3 |
1 |
7 |
發病後6天。 |
接觸兒童作咽拭培養,可疑者隔離治療。 |
流行性感冒 |
1~3 |
數小時 |
4 |
熱退後2日解除隔離。 |
大流行時集體單位應進行醫學觀察,出現發熱症状時應早期隔離。 |
流行性腮腺炎 |
14~21 |
8 |
30 |
隔離至腮腺腫大完全消退,約10天左右。 |
成人一般不檢疫,但幼兒園及部隊密切接觸者應醫學觀察3周。 |
風疹 |
18 |
14 |
21 |
出疹後5日解除隔離。 |
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21天。 |
急性出血性結膜炎 |
8~48H |
|
|
隔離至症状消失。 |
接觸者不檢疫。 |
人-豬鏈球菌感染 |
1 |
1小時 |
2 |
|
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2天。 |
水痘 |
14~16 |
10 |
24 |
隔離至水痘皰疹完全結痂為止,但不少於發病後1周。 |
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3周。 |
手足口病 |
3~6 |
|
|
隔離至熱度、紅疹消退及水泡結痂,但不少於發病後10天。 |
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1周 |
病名 |
潛伏期 |
隔離期 |
接觸者觀察期 |
常見 |
最短-最長 |
病毒性肝炎 |
甲型 |
30日 |
15-45日 |
自發病日起隔離3周 |
密切接觸者檢疫45日,每周檢查一次ALT,以便早期發現 |
乙型 |
60-90日 |
45-160日 |
急性期應隔離至HBsAg陰轉,恢復期仍不陰轉者,按HBsAg攜帶者處理,慢性肝炎病人應調離接觸食品、自來水或幼托工作。HBsAg攜帶者可作HBeAg、抗—HBcIgM及HBV—DNA檢查,以確定是否有HBV複製,如屬陽性應按慢性肝炎處理,不能獻血。 |
急性肝炎的密切接觸者應醫學觀察45日。幼托機構發現病人後觀察期間,不辦理入托、轉託手續。疑診肝炎的幼托和飲食業人員應暫停原工作。 |
C型肝炎 |
50日 |
15-160日 |
急性期隔離至病情穩定 |
同B型肝炎 |
丁型 |
同乙型 |
|
|
|
戊型 |
40日 |
10-60日 |
自發病日起隔離3周 |
同A型肝炎 |
流行性乙型腦炎 |
10-14日 |
4-21日 |
隔離至體溫正常為止 |
接觸者不檢疫 |
脊髓灰質炎 |
7-14日 |
3-35日 |
隔離40日,第一周為呼吸道及消化道隔離,第二周以後為消化道隔離。 |
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20日,觀察期間可應用活疫苗進行快速免疫。 |
狂犬病 |
20-90日 |
10日-1年以上 |
病程中隔離治療 |
接觸病人者不檢疫,被狂犬或狼咬傷者應進行醫學觀察,觀察期間應注射免疫血清及狂犬病疫苗 |
流行性感冒 |
1-3日 |
數小時-4日 |
退熱後2日 |
大流行時,集體單位進行檢疫,出現發熱等症状者,應早期隔離 |
麻疹 |
8-12日 |
6-21日 |
發病之日起至出疹後5日 |
密切接觸的兒童應檢疫21日,如接受過被動免疫者應檢疫28日 |
水痘 |
14-16日 |
10-21日 |
隔離至脫痂為止,但不得少於發病後2周 |
醫學觀察21日 |
流行性腮腺炎 |
14-21日 |
8-30日 |
從發病日起至腮腺腫大完全消退(約3周) |
成人一般不檢疫,但幼兒園、託兒所及部隊密切接觸者應檢疫3周。 |
流行性出血熱 |
14日 |
7-46日 |
隔離至發熱退 |
不檢疫 |
登革熱 |
6日 |
5-8日 |
起病後7日 |
不檢疫 |
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 |
10日 |
5-15日 |
隔離至症状消失 |
一般不檢疫 |
愛滋病 |
15-16日 |
9-660日 |
病人及病毒感染者均應隔離至病癒,其分泌物應嚴密消毒,不能獻血、性接觸和接吻。 |
接觸者應醫學觀察22個月。 |
黃熱病 |
3-6日 |
3-13日 |
發病之日起一周 |
醫學觀察2周 |
流行性斑疹傷寒 |
10-12日 |
5-23日 |
徹底滅蝨後,隔離至體溫正常後12日 |
密切接觸者應進行滅蝨,並檢疫觀察15日 |
恙蟲病 |
10-12日 |
4-21日 |
不隔離 |
不檢疫 |
傷寒、副傷寒甲、乙 |
傷寒:10-14日 |
7-23日 |
體溫正常後15日解除隔離,或症状消失後第5日起間歇送糞培養2次,陰性後解除隔離 |
傷寒醫學觀察23日,副傷寒為15日,從事飲食業人員觀察期間應送糞便培養1次,陰性者方可工作 |
副傷寒:8-10日 |
2-15日 |
細菌性痢疾 |
1-3日 |
數小時-7日 |
臨床症状消失後1周或2次糞培養陰性解除隔離 |
醫學觀察7日,飲食業人員觀察期間應送糞便培養1次,陰性者方可工作。 |
霍亂 |
1-3日 |
數小時-7日 |
腹瀉停止後6日,隔日大便培養連續3次陰性,解除隔離 |
密切接觸者或疑似患者應留驗5日,並連續送糞便培養3次,若陰性可以解除隔離觀察。 |
布氏桿菌病 |
14日 |
7日-1年以上 |
臨床症状消失後解除隔離 |
不檢疫 |
鼠疫 |
腺鼠疫:2-5日 |
1-8日 |
腺鼠疫隔離至淋巴腫完全痊癒肺鼠疫在臨床症状消失後,痰連續培養6次陰性才能解除隔離。 |
檢疫9日 |
肺鼠疫:1-3日 |
數小時-3日 |
炭疽 |
1-5小時 |
12小時-12日 |
皮膚炭疽隔離至創口痊癒,痂皮脫落為止。其他類型患者在症状消失後,分泌物或排泄物連續培養2次陰性後取消隔離。 |
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8日 |
白喉 |
2-4日 |
1-7日 |
症状消失後,連續2次鼻咽分泌物培養陰性。 |
醫學觀察7日 |
百日咳 |
7-10日 |
2-30日 |
發病後40日或出現痙咳後30日 |
醫學觀察21日 |
猩紅熱 |
2-3日 |
1-7日 |
症状消失後咽拭培養3次陰性,可以解除隔離。一般不少於病後1周 |
醫學觀察7日 |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
3-4日 |
數小時-10日 |
症状消失後3日,但不少於病後7日 |
醫學觀察7日 |
鉤端螺旋體病 |
10日 |
2-8日 |
隔離至症状消失 |
不檢疫 |
回歸熱(蝨傳) |
7-8日 |
2-14日 |
徹底滅蝨後或體溫正常後15日解除隔離。 |
不檢疫,徹底滅蝨後接受醫學觀察14日 |
校園常見傳染病的潛伏期、隔離期和接觸者觀察期
病名 |
典型臨床症状 |
潛伏期(天) |
患者隔離日期 |
接觸者檢疫日 |
常見 |
最短 |
最長 |
水痘 |
發熱1~2天出現紅色丘疹,數小時變為圓形的呈「露珠」狀皰疹,軀幹、腰、頭皮多見、四肢稀少、易破、發癢。 |
14~16 |
11 |
24 |
皮疹全部乾燥結痂 |
21天 |
流行性腮腺炎 |
腮腺腫大(一側或雙側),疼痛,以耳垂為中心向前、後、下方蔓延 ,頰粘膜腮腺管口紅腫。
|
16~18 |
8 |
30 |
腮腫消失為止 |
21天 |
手足口病
|
口痛,口腔可見小泡疹或潰瘍,舌、頰粘膜、硬齶等處多見,手、足掌背可見數個斑丘症,後轉為皰疹,比水痘疹小,不留痂。 |
3~7 |
2 |
7 |
隔離患兒2周至症状消失 |
7天 |
流行性感冒 |
寒顫、高熱、頭痛、咽痛、畏寒、乏力、全身酸痛等症状;體溫可達39~40℃,一般持續2~3天後漸退。 |
1~2 |
數小時 |
4 |
退燒後24小時 |
最後一個病人發病後3天 |
麻疹 |
前驅期:中度以上發熱,咳嗽,鼻涕,眼結膜充血,口腔黏膜症。出疹期:發熱後4~5天開始出疹,自耳後,髮際向面、頰、軀幹及四肢蔓延。皮疹為玫瑰色斑丘疹,大小不等。 |
10~14 |
6 |
18 |
無合併症者疹後5天 |
21天 |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
起病急、高熱、頭痛、嘔吐、精神委靡,四肢和軀幹可出現瘀點、瘀斑,有神志障礙、抽搐以及腦膜刺激症状。 |
2~3 |
1 |
7 |
臨床症状消失後3天,但從發病日計算不得少於7天 |
7天 |
風疹 |
初起類似感冒,體溫在38℃左右,發燒1~2天後皮膚出現淺紅色斑丘疹,有的融合成片,疹退無色素沉著。除手掌、足跖外,皮疹遍布全身,3~5天內疹退,耳後、頸部、枕後淋巴結腫大。 |
18 |
14 |
21 |
隔離患兒至出疹後5天 |
不檢疫 |
急性出血性結膜炎 |
接觸傳染後2~48小時內雙眼同時或先後發病。自覺眼不適感,1~2小時即開始眼紅,很快加重。明顯眼刺激症状,刺痛、砂礫樣異物感、燒灼感、畏光、流淚。眼瞼水腫,瞼、球結膜充血。眼分泌物初為水樣、漿液性,重者帶淡紅血色,繼而為粘液性。瞼結膜、穹隆部有時見濾泡,偶有偽膜形成。耳前淋巴結腫大,有壓痛。 |
1~2 |
數小時 |
3 |
隔離治療 |
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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