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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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科屬於外科,主要治療各種皮膚病,常見皮膚病有牛皮癬 、 皰疹 、酒渣鼻 、膿皰瘡 、婦科疾病、化膿菌感染 、疤痕 、癬 、魚鱗病 、腋臭 、青春痘 、毛囊炎 、斑禿脫髮 、男科炎症 、嬰兒尿布疹 、雞眼 、雀斑 、汗皰疹 、蟎蟲性皮炎 、白癜風 、濕疹 、灰指甲 、硬皮病 、皮膚瘙癢 、前列腺炎 、口腔部護理 、脫毛 、黃褐斑等。
目錄 |
基本信息
【英文名稱】「Dermatology」出自法語「dermologie」(1764年)以及拉丁文「derm
atologia」 (1777年)。
【定義】皮膚科是治療皮膚疾病的醫學分支。也指綜合性醫院當中診療皮膚疾病的科室。在廣義上,皮膚科還包含對頭髮、指(趾)甲疾病的治療。
【相關歷史】中國歷史上有關皮膚病的記載,至少可以追溯到3000年前。1801年,第一所真正意義上的皮膚病學校在巴黎聖路易醫院開創,皮膚病的書籍也出現在該時期。
皮膚簡介
皮膚是人體最大的器官,總重量占體重的5%~15%,總面積為1.5~2平方米,
厚度因人或因部位而異,為0.5~4毫米。皮膚覆蓋全身,它使體內各種組織和器官免受物理性、機械性、化學性和病原微生物性的侵襲。皮膚具有兩個方面的屏障作用:一方面防止體內水分,電解質和其他物質的丟失;另一方面阻止外界有害物質的侵入。保持著人體內環境的穩定上,在生理上起著重要的保護功能,同時皮膚也參與人體的代謝過程。皮膚有幾種顏色(白、黃、紅、棕、黑色等),主要因人種、年齡及部位不同而異。
藥物使用
劑型有別
相同的藥物,有不同的劑型,如溶液、糊劑、粉劑、洗劑、軟膏乳劑和酊劑等
。不同的劑型,有不同的作用和適應症,故應根據皮膚病不同病期的症状和皮損特點,正確選用。
一般急性期局部紅腫、水皰、糜爛時,多選用溶液濕敷,可起到消炎作用;有滲液者,先用溶液濕敷,後用油劑。皮損處於亞急性期時,紅腫減輕,滲液減少,可酌情選用糊劑、粉劑和洗劑,以發揮其消炎、止癢、收斂的作用。慢性期皮損增厚,呈苔蘚樣變時,多用軟膏和乳劑,它們穿透力強,作用持久,且有潤滑作用。還應注意:即使同一藥物,同一劑型,也可因濃度不同而作用各異。如3%水楊酸有軟化和溶解角質作用,20%以上的水楊酸則是一種腐蝕劑。
準確選藥
如患皮炎、濕疹等,用癬藥水塗搽,會使炎症、皮損加重;而皮膚癬疾用激素類藥膏,猶如火上澆油,會促使病菌繁殖;原本是黃胺藥引起的藥疹,若用磺胺嘧啶濕敷,則更是雪上加霜。有的藥物如雄黃膏和硫磺膏僅一字之差,而用途迥異,前者用於牛皮癬(銀屑病),後者用於疥瘡、痤瘡、濕疹等,切不可混淆。還有的藥物名實不符,如皮質激素類軟膏去炎松,並不能用於具有「炎」性特徵的感染性皮膚病,如真菌感染、病毒感染和結核性皮膚病等,都應列為禁忌。僅以水痘為例,水痘本身並不易造成嚴重危害,如果濫用去炎松,或膚輕鬆軟膏,就可能發生出血性水痘或繼發細菌性感染而引起嚴重不良後果。因此,一旦患了皮膚病,應由醫生明確診斷並憑處方用藥為妥。
科學用藥
皮膚病用藥時間和次數也有講究。藥水和洗劑,容易揮發而降低療效,用藥次數相對要多一些,一般每3個小時搽1次;酊劑、軟膏作用持久,每天早晚各用1次即可。濕敷方法也要得當。用藥前,除了要清洗患部外,對於痂皮,應先消毒並用食物油軟化後拭去。皮損處若見直徑大於半厘米的水皰,要以消毒空針筒抽出內容物,保留皰壁。有毛髮部位用藥前,應先剃去毛髮,然後再上藥。
嚴守禁忌
選用藥物時,還應考慮年齡、性別、患病部位與患者體質等。如老幼患者應選低濃度藥物;孕產婦使用外用藥時,應顧及對胎兒、乳兒的影響;面部、乳房、外陰處不可用濃度高或刺激性強的藥物,兒童、婦女更應慎用;手掌、足底部等可用高濃度的藥物;皮膚敏感者,先用低濃度,後用高濃度。對新藥或易致敏藥物,先小面積用,如無反應,再根據需要逐漸提高濃度及擴大使用面積。
此外,一旦發現紅斑樣或濕疹樣皮疹,且有瘙癢、頭痛等過敏反應,就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診治。
參看
- 以皮膚科為重點科室的醫院列表
- 治療皮膚疾病的藥品列表
- 皮膚科疾病
- 《皮膚性病學》醫學專業電子書
- 皮膚科病曆書寫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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