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曆書寫/皮膚科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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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病史
(1)發病的原因和誘因:如與飲食、職業、用藥、生活環境、情緒及其他內外因素等的關係。
(3)疾病的發展情況:皮疹的發展順序、速度和規律。
(4)自覺症状:主要症状及伴發的其他系統症状。
(5)發病後的治療情況:方法、藥名、劑量、效果及反應。
(6)複發情況及規律。
2.過去史
以往有無類似病史:過敏性皮膚病(如藥疹、接觸性皮炎)應詳細詢問過敏史。
3.個人史
職業、婚姻、嗜好、文化程度。
4.家族史
近親及遠親中有無同本病相關的病史、父母是否近親結婚。
5.專科檢查
觀察皮疹應注意下列特點:
(1)部位:按解剖部位描述。
(2)性持:區別是原發疹還是繼發疹,是一種性質的皮疹還是多種性質的皮疹。
(3)形態:圓形、橢圓形、多角形、環形、線形、不規則形等。
(4)數目:可數或不可數,數目少應直接記數。
(5)大小:用cm或mm表示,也可用實物比喻。
(6)色澤:除區別顏色外,應注意表面光澤。
(7)皮損邊緣和界限:清楚、不清、整齊、不整齊。
(8)表面情況:乾燥、濕潤、平坦、光滑、粗糙、隆起、菜花狀等。
(9)分布:全身性、局部性、單側性、對稱性,是否沿神經、血管和淋巴管走行分布等。
(10)排列:線狀、帶狀、環狀或弧狀,散在或融合,孤立、群集或不規則。
(11)基底情況:狹窄或寬闊,有無蒂及浸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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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A+醫學百科 「病曆書寫/皮膚科病歷」條目 http://cht.a-hospital.com/w/%E7%97%85%E5%8E%86%E4%B9%A6%E5%86%99/%E7%9A%AE%E8%82%A4%E7%A7%91%E7%97%85%E5%8E%86 轉載請保留此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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