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方利福平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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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復方利福平膠囊

曾用名:

英文名: COMPOUND RIFAMPICIN CAPSULES

拼音名: FUFANG LIFUPING JIAONANG?

藥品類別: 抗結核病藥

適應症: 適用於結核病的初治和非多重性耐藥的結核病患者的4個月維持期治療。

性狀: 本品為膠囊劑。成份 本品為復方製劑,每粒含活性成分利福平0.15g、異煙肼0.075g。

藥理毒理: 本品為抗結核藥,是利福平和異煙肼的復方製劑。利福平對結核分枝桿菌和部分非結核分枝桿菌(包括麻風分枝桿菌等)在宿主細胞內外均有明顯的殺菌作用。異煙肼對各型結核分枝桿菌都有高度選擇性殺菌作用,對生長繁殖期結核分枝桿菌作用強,對靜止期作用較弱且慢。兩者合用可以加強抗菌活性,並減少耐藥菌株的產生。利福平與依賴於DNA的RNA多聚酶的β亞單位牢固結合,抑制細菌RNA的合成,防止該酶與DNA連接,從而阻斷RNA 轉錄過程,使DNA和蛋白的合成停止。異煙肼的作用機制可能是抑制敏感細菌分枝菌酸的合成而使細胞壁破裂。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吸收良好,服藥後1~2小時異煙肼達血藥峰濃度(Cmax)達峰值,1.5~4 小時利福平達血藥峰濃度(Cmax)。成人一次口服利福平0.6g後血藥峰濃度(Cmax)為7~ 9mg/L,6個月至5歲小兒一次口服利福平10mg/kg,血藥峰濃度(Cmax)為11mg/L。吸收後分布於全身大部分組織和體液中,可穿過胎盤。利福平的蛋白結合率為80%~91 %,異煙肼的蛋白結合率僅0%~10%。利福平的血消除半衰期(t1/2?)為3~5小時,多次給藥後有所縮短,為2~3小時;快乙醯化者異煙肼的血消除半衰期(t1/2?)為0.5~1.6 小時,慢乙醯化者異煙肼的血消除半衰期(t1/2?)為2~5小時。在肝臟中經自身誘導微粒體氧化酶的作用而迅速去乙醯化,利福平的代謝物去乙醯利福平具有抗菌活性,而異煙肼的代謝物無抗菌活性。利福平主要經膽和腸道排泄,可進入腸肝循環,但其去乙醯活性代謝物則無腸肝循環,60%~65%的給藥量經糞便排出,6%~15%的藥物以原形、15%為活性代謝物經尿排出,7%則以無活性的3-甲醯衍生物排出,亦可經乳汁排出;異煙肼70%的給藥量在24小時內經腎臟排泄,大部分為無活性代謝物,快乙醯化者93%以乙醯化型從尿中排出,慢乙醯化者為63%,也可從乳汁、唾液、痰液和糞便中排出。利福平不能經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清除。相當量的異煙肼可經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清除。正常志願者的藥代動力學研究顯示,本品的二種組分無論是以各自劑量同時服用還是以複合劑型服用,其生物利用度相仿。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體重<50kg者一次粒(利福平0.45g,異煙肼0.225g);體重≥50kg 者一次粒(利福平0.6g,異煙肼0.3g), 一日1次,於飯前30分鐘或飯後2小時服用,一般療程為4個月。

不良反應: 1.消化道反應:最為多見,口服本品後可出現畏食、噁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胃腸道反應。 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在療程最初數周內,少數患者可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症状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復,老年人、酗酒者、營養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生。毒性反應表現為食慾不佳、異常乏力或軟弱、噁心或嘔吐(肝毒性的前驅症状)及深色尿、眼或皮膚黃染(肝毒性)。 3.變態反應 包括發熱、多形性皮疹淋巴結病脈管炎紫癜哮喘過敏性休克等。大劑量間歇療法後偶可出現"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畏寒寒戰、發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肌肉疼痛等,發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係。偶可發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制屬過敏反應。 4. 神經系統毒性: 周圍神經炎多見於慢乙醯擼⒂爰亮坑忻饗怨叵怠=隙嗷? 者表現為步態不穩、麻木針刺感、燒灼感或手腳疼痛。此種反應在鉛中毒動脈硬化、甲亢、糖尿病酒精中毒、營養不良及孕婦等較易發生。每日服用維生素B610~50mg 可以預防或緩解症状。其他不良反應如興奮欣快感失眠、喪失自主力、中毒性腦病中毒性精神病則均屬少見,視神經炎萎縮等嚴重毒性反應偶有報導。 5. 血液系統可有粒細胞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血小板減少高鐵血紅蛋白血症等。 6.其他 如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口乾高血壓維生素B6缺乏症高血糖症、代謝性酸中毒內分泌功能障礙等偶有報導。

禁忌症: 1. 對異煙肼、利福平及利福黴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 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精神病癲癇、肝功能損害者慎用。嬰兒、3個月以上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 2.交叉過敏反應:對乙硫異煙胺吡嗪醯胺煙酸或其他化學結構有關藥物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3.對診斷的干擾: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干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可干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鹼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用硫酸酮法進行尿糖測定可呈假陽性反應,但不影響酶法測定結果。 4.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導,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 5. 異煙肼結構與維生素B6相似,大劑量應用時,可使維生素B6大量隨尿排出,抑制腦內谷氨酸脫羧變成γ-氨酪酸而導致驚厥,同時也可引起周圍神經系統的多發性病變。因此每日同時口服維生素B650~100mg有助於防止或減輕周圍神經炎及(或)維生素B6缺乏症状。如出現輕度手腳發麻、頭暈,可服用維生素B1或B6,若重度者或有嘔血現象,應立即停藥。 6. 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並導致齒齦出血感染、傷口癒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並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復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 高膽紅素血症肝細胞性和膽汁瀦留的混合型,輕症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 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 8. 肝功能減退的患者需減少劑量,嚴重腎功能減退者需減量。 9. 本品為抗結核化療繼續期治療應用藥物,一般應用4個月,治療應堅持到痰結核菌陰轉、臨床症状獲最大程度改善為止。 10. 如療程中出現視神經炎症状,需立即進行眼部檢查,並定期複查。 11.慢乙醯化患者較易產生不良反應,故宜用較低劑量。 12. 服藥後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桔紅色。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利福平和異煙肼都可透過胎盤,動物實驗證實可引起畸胎和死胎。人類中雖未證實有問題,但孕婦應避免應用,如確有指征應用時,必須充分權衡利弊。 2. 利福平和異煙肼均可通過乳汁分泌,雖然在人類中尚未證實有問題,哺乳期間應用仍應充分權衡利弊,如果用藥則宜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 本品在5歲以下小兒應用的安全性尚未確定。

老年患者用藥: 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減退,用藥量應酌減。

藥物相互作用: 1.飲酒可致本品肝毒性發生率增加,增加本品代謝,需調整劑量,並密切觀察患者有無肝毒性出現。 2. 對氨基水楊酸鹽可影響本品的吸收,導致利福平血藥濃度減低;如必須聯合應用時,兩者服用間隔至少6小時。 3.本品與乙硫異煙胺、吡嗪醯胺或其他抗結核藥合用可加重其不良反應。與其他肝毒性藥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肝毒性,宜盡量避免。 4.氯苯酚嗪可減少利福平的吸收,達峰時間延遲且半衰期延長。 5.與咪康唑酮康唑合用可使後兩者血藥濃度減低,故本品不宜與咪唑類合用。 6.腎上腺皮質激素(糖皮質激素鹽皮質激素)、抗凝藥氨茶鹼茶鹼氯黴素氯貝丁酯環孢素維拉帕米(異搏定)、妥卡尼普羅帕酮甲氧苄啶香豆素或茚滿二酮衍生物、口服降血糖藥、促皮質素氨苯碸洋地黃苷類、丙吡胺奎尼丁等與本品合用時,由於利福平能誘導肝微粒體酶活性,可使上述藥物的藥效減弱,因此除地高辛和氨苯碸外,在用本品前和療程中上述藥物需調整劑量。本品與香豆素或茚滿二酮類合用時應每日或定期測定凝血酶原時間,據以調整劑量。 7.本品可促進雌激素的代謝或減少其腸肝循環,降低口服避孕藥的作用,導致月經不規則月經間期出血和計劃外妊娠。所以,患者服用本品時,應改用其他避孕方法。 8.本品可誘導肝微粒體酶,增加抗腫瘤藥達卡巴嗪(dacarbazine)、環磷醯胺的代謝,形成烷化代謝物,促使白細胞減低,因此需調整劑量。 9.與地西泮(安定)合用可增加後者的消除,使其血藥濃度減低,故需調整劑量。 10.本品可增加苯妥因在肝臟中的代謝,故兩者合用時應測定苯妥因血藥濃度並調整用量。 11.本品可增加左旋甲狀腺素在肝臟中的降解、因此兩者合用時左旋甲狀腺素劑量應增加。 12.本品亦可增加美沙酮美西律在肝臟中的代謝,引起美沙酮撤藥症状和美西律血藥濃度減低,故合用時後兩者需調整劑量。 13.丙磺舒可與利福平競爭被肝細胞的攝人,使利福平血藥濃度增高併產生毒性反應。但該作用不穩定,故通常不宜加用丙磺舒以增高本品的血藥濃度。 14.異煙肼為維生素B6的拮抗劑,可增加維生素B6經腎排出量,易致周圍神經炎的發生。同時服用維生素B6者,需酌情增加用量。 15.本品不宜與其他神經毒藥物合用,以免增加神經毒性。 16.與環絲氨酸合用時可增加中樞神經系統的不良反應(如頭昏或嗜睡),需調整劑量,並密切觀察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徵象,尤其對於從事需要靈敏度較高工作的患者。 17. 本品可抑制卡馬西平的代謝,使其血藥濃度增高,引起毒性反應;卡馬西平則可誘導異煙肼的微粒體代謝,使具有肝毒性的中間代謝物增加。 18.與對乙醯氨基酚合用時,由於異煙肼可誘導肝細胞色素P-450,使前者形成毒性代謝物的量增加,可增加肝毒性及腎毒性。 19.與阿芬太尼合用時,由於異煙肼為肝藥酶抑制劑,可延長阿芬太尼的作用;與雙硫侖合用可增強其中樞神經系統作用,產生眩暈、動作不協調、易激惹、失眠等;與安氟醚合用可增加具有腎毒性的無機氟代謝物的形成。 20.不可與麻黃鹼顛茄同時服用,以免發生或增加不良反應。 21. 含鋁製酸藥可延緩並減少異煙肼口服後的吸收,使血藥濃度減低,應避免同時使用,或在口服制酸藥前至少1小時服用本品。

藥物過量: 1.藥物過量的表現:眼周或面部水腫、全身瘙癢、紅人症候群(皮膚粘膜鞏膜呈紅色或橙色)、抽搐神志不清昏迷等。有原發肝病者、酗酒者或同服其他肝毒性藥物者可能引起死亡。 2. 藥物過量的處理方法: (1)停藥。 (2)保持呼吸道通暢。 (3)採用短效巴比妥製劑和維生素B6靜脈內給藥。維生素B6劑量為每1mg異煙肼用1mg維生素B6,如服用異煙肼的劑量不明,可給予維生素B65g,每30分鐘一次,直至抽搐停止,患者恢復清醒。繼以洗胃,洗胃應在服用本品後的2~3小時內進行,洗胃後給予活性炭糊,以吸收胃腸道內殘餘的本品;有嚴重噁心嘔吐者給予止吐劑。 (4)立即抽血測定血氣、電解質、尿素氮、血糖等。 (5)立即靜脈給予碳酸氫鈉,糾正代謝性酸中毒,需要時重複給予。 (6)採用滲透性利尿藥,並在臨床症状已改善後繼續應用,促進本品排泄,預防中毒症状複發。 (7)嚴重中毒患者應及早配血,做好血液透析的準備,不能進行血液透析時,可進行腹膜透析,同時合用利尿藥。 (8)嚴重肝功能損害達24~48小時以上者,可考慮進行膽汁引流,以切斷利福平的肝腸循環

貯藏: 密封,在陰暗乾燥處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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