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診療/接觸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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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性皮炎是因接觸某一致敏物質引起的皮膚炎症:皮疹局限於某一特定部位並常有清晰、明確的邊界。
接觸的物質通過一種或兩種機制引起皮膚炎症:刺激(刺激性接觸性皮炎)或變態反應(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即使刺激性很小的肥皂、去污劑和某些金屬頻繁接觸後也可能引起對皮膚的刺激。有時反覆暴露,甚至是水,乾燥後也可刺激皮膚。強刺激劑如酸、鹼(如排水管除垢劑)和某些有機溶劑(如指甲光潔劑中的丙酮)能在幾分鐘內引起皮膚改變。
對變態反應,首次暴露於致敏物質(有時最初幾次暴露)不會引起反應,以後暴露可在4~24小時內引起瘙癢和皮炎。有時人們使用某一物質(或暴露於某一物質)幾年都未出現問題,後來突然發生變態反應。甚至使用治療皮炎的軟膏、霜劑和洗劑也能引起這類反應。約10%的婦女對鎳過敏,珠寶飾物引起的皮炎很常見。人們在工作時接觸某些材料也可引起皮炎(職業性皮炎)
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的常見原因
化妝品 去毛化學藥品、指甲油、指甲光潔劑、除臭劑、保濕劑、修面劑、香水、遮光劑。
金屬化合物 (珠寶飾物中的)鎳
皮膚霜劑中的藥物 抗生素(青黴素、磺胺、新黴素)、抗組胺藥(苯海拉明、異丙嗪)、麻醉藥(苯佐卡因)、防腐劑(硫柳汞)、穩定劑
服裝製造業用的化學物品 鞣革劑(製鞋)、橡膠催化劑和抗氧化劑(製鞋、手套、內衣和其他裝飾物)
某些人在接觸某一致敏物後再暴露於日光可引起皮炎,稱為光變應性接觸性皮炎或光毒性接觸性皮炎。這類物質包括遮光劑、修面劑、某些香水、抗生素、煤焦油和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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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接觸性皮炎的症状從輕微、短暫發紅到嚴重的水腫和水皰。一般皮疹都是很小的伴有瘙癢的水皰。最初皮疹只限於接觸部位,以後可以擴展。皮疹範圍可能很小,如因耳環引起的皮炎局限在耳垂,也可能遍及全身(如沐浴液引起全身性皮炎)。
如果清除引起皮損的物質,潮紅常在幾天內消退。水皰可滲液並結痂,但不久就乾涸,遺留的鱗屑、瘙癢和暫時性皮膚增厚可持續數天或數周。
診斷
引起接觸性皮炎的原因非常多,要明確病因不容易,而且,人們並不留意他們的皮膚接觸過的所有物質。最初皮疹出現的部位是最重要的線索。若醫生懷疑為接觸性皮炎,但沒有詳細的發病過程,不能明確病因時,可作斑貼試驗。該試驗是用一小塊含有易致敏物質的紗布貼於皮膚,兩天後看它下面是否出現皮疹。
斑貼試驗雖然很有效,卻很複雜。醫生必須決定用哪些物質試驗,每種物質塗多少,以及什麼時候作試驗。而且,斑貼試驗結果也很難解釋。試驗可能有假陽性或假陰性。大多數患者不作斑貼試驗也能逐步排除可能的原因,發現引起皮炎的根源。然而,斑貼試驗能提供鑒別病因的重要線索。
治療
治療包括除去和避免引起接觸性皮炎的任何物質。為預防感染和避免刺激,患者應定期用水和刺激性小的肥皂清潔患處。水皰不應弄破。干繃帶包紮有助於防止感染。
皮質類固醇霜劑或軟膏可緩解輕度接觸性皮炎症状,除非有大量水皰,如毒漆接觸性皮炎。對嚴重接觸性皮炎患者有時也可口服皮質類固醇(如強的松)。抗組胺藥物雖然在某些情況下能緩解瘙癢,但對大多數接觸性皮炎並無特別幫助。
參考
皮炎 | 手足慢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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