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性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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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當機體收到機械性暴力作用後,器官組織結構被破壞或功能發生障礙。
目錄 |
機械性損傷的定義
指致傷物或致傷因素作用於機體引起組織結構破壞和/或功能障礙稱為損傷(injury)。
機械力所引起的損傷稱為機械性損傷(mechanical injury)。
即由於致傷物機械力的作用而使人體產生的器官組織結構的破壞和(或)功能障礙。
分類
(一)按致傷物性狀
(二)按損傷類型
自殺傷
他殺傷
意外或災害傷
(三)按損傷程度
重傷
輕傷
輕微傷
(四)特殊類型損傷
交通損傷
機械性損傷形成的機理
機械性損傷的形成受作用力、致傷物及受傷機體三個基本因素的影響,其機理十分複雜。作用力的大小、方向、作用時間、致傷物的種類和形態、人體的運動狀態、受力部位的生理解剖特點及其人體的健康狀況等等因素均直接影響著機械性損傷的形成和程度。
1、作用力。作用力通過致傷物的運動所產生的能量轉移到機體便產生了損傷。按物理學的基本原理分析,在物體質量一定時,影響作用力和能量的關鍵因素是速度和時間,速度越快,時間越短,損傷便越嚴重。
(1)物體的動能/位能
EK=1/2MV2 (M:質量 V:速度)
(2)能量釋放時間
I=F(t2-t1) (I:衝量 F:力 t:作用時間)
(3)受力面積
P=F/S (P:壓強 F:力 S:作用面積)
(4)力作用的方向
法線方向、切線方向、傾斜方向打擊所產生的壓力及其分力、摩擦力均對損傷有不同程度影響。
(5)作用人體變形的外力種類
拉力、壓力、剪切力、扭力等。
(6)力在體內的傳導
外力作用於機體根據組織結構性狀不同,在傳播方式、傳播速度、傳播時間等均有不同。
以組織結構密度,如骨、軟組織、器官不同而不同。流體在體內的傳播以流體力學方式傳導。
2、致傷物。根據物體性狀分為氣體、液體、固體三種。法醫學將機械性損傷固體致傷物又分為鈍器、銳器和火器。一般來說,損傷的形態、特徵與致傷物的形態直接相關,法醫學家可根據損傷的特徵推斷致傷物。但是,由於致傷物種類繁多,有時數種致傷物可形成相似的損傷,如柴刀、菜刀、匕首所致的切創。致傷物與機體的接觸面以及致傷方式是影響損傷特徵的關鍵因素之一,比如同樣是棍棒打擊,如果棍棒體接觸則形成長條形的損傷。
3、受傷機體。除了機體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等一般因素外,影響損傷的形成和損傷的特徵的機體因素主要是作用部位組織解剖結構的特點、機體的體位和運動狀態以及體表的保護狀況。
機械性損傷的基本形態
(一)形態改變為主的
一、壓痕。鈍器強力壓迫皮膚所遺留的痕迹,無組織結構破壞和局部功能障礙,是組織受到壓迫或擠壓在未達到彈性回復前的一種表現。如牙咬痕、輪胎輾過人體時的印痕等等。
二、表皮剝脫。致傷物與表層皮膚呈切線方向互相擦挫作用而引起的皮膚表皮層與真皮層脫離稱表皮剝脫。表皮剝脫在生前或死後均可形成。包括:抓痕,擦痕,壓擦痕,撞痕等。法醫學上研究表皮剝脫的意義在於:1、表皮剝脫的部位反映暴力致傷物的作用點;2、表皮剝脫的形態特徵常能反映物體打擊面的形態特徵和作用方向;3、表皮剝脫一般很少發生繼發感染,故期癒合程度可用於到致傷後時間的推斷;4、根據表皮剝脫的形態,數目及位置可以有助於案件性質的判斷。
病灶癒合情況 受傷經過時間
病灶結痂 傷後12~24h
病灶周邊開始剝離 傷後3天左右
痂皮完全脫落 傷後5~7天
三、皮內及皮下出血(挫傷)。致傷物打擊或擠壓造成皮膚及皮下組織的閉合性損傷。皮內出血指皮膚真皮層的出血,而皮下出血則指真皮層以下皮下組織見出血。
四、創。致傷物作用於人體使皮膚全層的完整性受到破壞者,稱為創。根據致傷物及形成的創的不同可將創分為鈍器傷、銳器傷及槍彈創三種。
五、組織挫碎。鈍性物體挫壓致皮下結締組織、脂肪組織以及肌肉組織發生出血壞死稱組織挫碎。
六、關節脫位。構成關節的骨端脫離正常位置者稱關節脫位,俗稱脫臼。活動範圍較大的關節受到大的外力作用或體位劇烈變動時易發生關節脫位。
七、骨折。外力作用使骨的解剖學完整性被破壞時稱骨折。按照骨折的形態可分為線性骨折、塌陷性骨折、孔狀骨折以及粉碎性骨折四種基本形態。
八、內臟損傷。外力作用導致的體內臟器破裂等者稱內臟損傷。內臟損傷可由外力直接傳導所致;也可見於非直接暴力而由於受劇烈震蕩和體腔內壓改變所致。
九、肢體斷離。巨大暴力使人體各部遭受廣泛而嚴重破壞及肢體離碎,稱肢體斷離。多見於高空墜落、交通事故等。
(二)功能改變為主的
震蕩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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