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卡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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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卡星(Amikacin、Amikin、Likacin),別名阿米卡那黴素阿米苄黴素丁胺卡那黴素丁胺卡那。為半合成氨基糖甙類抗生素抗菌譜與慶大黴素相似,對金葡菌綠膿桿菌大腸桿菌變形桿菌等均有效。對其它氨基糖甙類抗生素耐藥菌株,本品亦有顯效,臨床上主要用於敏感菌引起的腎盂腎炎尿路感染呼吸道肺部感染敗血症等。

目錄

藥動學

肌內注射後迅速被吸收。主要分布於細胞外液,正常嬰兒腦脊液中濃度可達同時期血藥濃度的 10~20%,當腦膜炎症時,則可達同期血藥濃度的 50%,但在心臟心耳組織、心包液、肌肉、脂肪和間質液內的濃度很低 ;5~15%的藥量重新分布到各種組織,可在腎臟皮質細胞和內耳液中積蓄。穿過胎盤,尿中濃度高,滑膜液中可達治療濃度。支氣管分泌物、膽汁房水中濃度低,腹水中濃度很難預測。分布容積為 0.21L/kg,蛋白結合率低,在腎臟皮質中可與組織結合。肌內注射後血藥濃度於0.75~1.5小時達峰值,一次肌注250、375與 500mg後,平均峰濃度分別為 12、16與 21μg/ml,6小時尿藥濃度分別為560、700及830μg/ml。靜滴後15~30分鐘達峰值,一次靜滴 500mg,30分鐘滴完時的平均血藥峰濃度為 38μg/ml。發熱患者血藥濃度減低。T1/2成人為 2~2.5小時,無尿患者中T1/2可長達 30小時,燒傷患者為 l~1.5小時;胎兒為 3.7小時,新生兒為 4~8小時(與出生時體重和年齡成反比)。本品在體內不代謝。主要經腎小球濾過排出,9小時內排出84~92%;一次肌注 0.5g,尿藥濃度可高達 800μg/ml以上,24小時內排出 94~98%, 10~20天內完全排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可自血液中清除相當量的藥物,從而使半衰期顯著縮短。  

適應症及用法

①本品適用於綠膿桿菌及其他假單胞菌屬、大腸桿菌變形桿菌(吲哚陽性和吲哚陰性)、普魯威登菌、克雷伯菌、腸桿菌沙雷菌屬、不動桿菌屬葡萄球菌屬等所致的菌血症細菌性心內膜炎敗血症(包括新生兒膿毒症)、呼吸道感染、骨關節感染中樞神經系統感染(包括腦膜炎)、皮膚軟組織感染膽道感染腹腔感染(包括腹膜炎)、燒傷、手術後感染(包括血管外科手術後感染)及複發性尿路感染等。②阿米卡星不宜用於單純性尿路感染初治病例,除非致病菌對其他毒性較低的抗菌藥均不敏感。③阿米卡星對大部分氨基糖苷類純化酶穩定,故適用於治療革蘭陰性桿菌中卡那黴素、慶大黴素妥布黴素耐藥菌株,尤其如普魯威登菌屬、粘質沙雷菌和綠膿桿菌所致感染。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內注射或靜脈滴注,尿路感染,每 12小時 0.25g;用於其他全身感染,按體重每 8小時 5mg/kg,或每 12小時7.5mg/kg。成人每天不超過 1.5g,療程不超過 10天。

2.兒科禁用。

[製劑與規格]按阿米卡星計。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0.2g(20萬單位)

肌注或靜滴,一日mg/kg,分-3次給藥,成人日量不超過1.5g.單純尿路感染一次mg,一日2次即可.

禁用慎用

本品的耳毒性與腎毒性與卡那黴素近似,兒科患者以及老年患者均應禁用。

給藥說明

(1)應監測血藥濃度,本品的有效治療濃度範圍為 15— 25μg/ml,應避免高峰血藥濃度持續在 35μg/ml以上和谷濃度超過 5μg/ml。

(2)不能測定血藥濃度時,應根據測得的肌酐清除率調整劑量。

(3)給予首次飽和量(7.5mg/kg)後,有腎功能不全前庭功能或聽力減退的患者所用維持量酌減,即劑量不變,延長給藥間期;或給藥間期不變,每次劑量減少或停用本品。其維持量可按下式計算。①延長給藥間期(小時),每次用量不變(7.5mg/kg),給藥間期=患者血肌酐值(mg/100ml)× 9或②減少每次給藥量,每 12小時用藥一次: 每次劑量=患者肌酐清除率(ml/min) ×7.5(mg/kg)/正常人肌酐清除率(ml/min)。由於阿米卡星在體內不代謝,主要經尿排出,因此腎功能減退的患者可能引起藥物積聚達中毒濃度。

(4)患者應給予足夠的水分,以減少腎小管損害。

(5)燒傷患者中本品的半衰期較短(1— 1.5小時),因此可能需用 5- 75mg/kg,每 6小時一次。

(6)長期用藥可能導致耐藥菌過度生長。

(7)配製靜脈用藥時,每 500mg加入氯化鈉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滅菌稀釋液100— 200ml,上述溶液用於成人病例應在 30一 60分鐘內。本品不可直接靜脈推注,以免產生神經肌肉阻滯和呼吸抑制作用。

本品干擾正常菌群,長期應用可導致非敏感菌過度生長。

不良反應

可有聽力及腎損害.可引起胃腸道反應:噁心,嘔吐,食欲不振,腹脹,腹瀉.個別病例有藥熱,皮疹,肌肉震顫,麻木,關節痛,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可引起肝損害,貧血,血壓下降.長期使用,可引起二重感染.

用藥後可發生耳鳴、耳部飽脹感,高頻聽力減退,

嚴重者可進展至耳聾。前庭功能損害亦偶有報導。一般於停藥後症状可逐漸減輕或恢復,但個別在停藥後仍繼續發展至耳聾。腎臟可出現輕度損害或尿素氮、血肌酐值升高,嚴重者可出現腎功能衰竭腎臟損害大多為可逆性,發生率< 10%,停藥後可恢復。過去曾用過慶大黴素等氨基糖甙類為重要的誘發因素。

神經肌肉接頭阻滯反應較少見,其他反應有噁心、嘔吐,偶見頭痛、藥熱、皮疹、震顫、麻木、關節痛、嗜酸性粒細胞增多、肝功能異常、貧血、低血壓視力模糊等。較長時期應用後亦可引起念珠菌二重感染。

相互作用

阿米卡星與羧苄西林以足量合用時,對綠膿桿菌的某些敏感菌株有協同作用(但不可在同一靜脈輸液瓶中混合後應用)。

氨基糖苷類藥物相互作用

(1)與強利尿藥(如呋塞米依他尼酸等)聯用可加強耳毒性。

(2)與其他有耳毒性的藥物(如紅霉素等)聯合應用,耳中毒的可能加強。

(3)與頭孢菌素類聯合應用,可致腎毒性加強。右旋糖酐可加強本類藥物的腎毒性。

(4)與肌肉鬆弛藥或具有此種作用的藥物(如地西泮等)聯合應用可致神經—肌肉阻滯作用的加強。新斯的明或其他抗膽鹼酯酶藥均可拮抗神經-肌肉阻滯作用。

(5)本類藥物與鹼性藥(如碳酸氫鈉氨茶鹼等)聯合應用,抗菌效能可增強,但同時毒性也相應增強,必須慎重。

(6)青黴素類對某些鏈球菌抗菌作用可因氨基糖苷類的聯用而得到加強,如目前公認草綠色鏈球菌性心內膜炎和腸球菌感染在應用青黴素的同時可加用鏈黴素(或其他氨基糖苷類)。但對其他細菌是否有增效作用並未肯定,甚至有兩種藥物聯用而致治療失敗的報導,因此,這兩類藥物的聯合必須遵循其適應證不要隨意使用。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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