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康復/化妝品皮膚病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醫學電子書 >> 《家庭醫學百科·醫療康復篇》 >> 皮膚科疾病 >> 化妝品皮膚病
家庭醫學百科·醫療康復篇

家庭醫學百科·醫療康復篇目錄

本病又稱化妝美容病,是指因使用化妝品美容美髮而引起的皮膚粘膜毛髮指甲不良反應。文藝工作者因化妝使用油彩引起的皮膚反應則稱演員油彩皮炎

該病多見於青年女性及職業性文藝工作者,好發於顏面,尤其是雙側顴、頰部及額部皮膚。如使用染髮劑引起損害時,頭皮及額枕部髮際處亦可累及,反應重的可波及其他部位。損害呈多種形態,以皮炎型最多見,其次為色素沉著型及痤瘡型。少數呈皮膚老化型;毛髮受損時表現為發乾枯、質脆、發梢開叉、無光澤、易折斷或脫落;甲受損時表面粗糙不平,並失去正常光澤。自覺症状有癢感或燒灼感,重者有疼痛感。皮炎型病人若不再使用有刺激或致敏性化妝護膚用品,可逐漸好轉或痊癒。皮膚斑貼試驗常呈陽性反應。

發病後,宜停用並避免再使用已明確或可疑致病的化妝護膚用品或油彩。使用化妝品應按個人皮膚性狀(如油性、中性、乾性、過敏性)選用化妝護膚品,油性皮膚不宜使用稠厚的油性基質製劑,過敏性皮膚不宜用進口高檔化妝品,因香料成分複雜,更易致敏。化妝一般以淡妝為好,濃妝艷抹對皮膚粘膜刺激性大,臨睡前應洗去化妝品。注意避免同時使用幾種化妝品,也不宜頻繁更換品種,更不要使用過期或已變質(有霉污點、變色、有異味、發酵或已液化)的化妝護膚品。在使用染髮劑之前,宜先取少量樣品塗抹於前臂內側背部,觀察24~48小時,如局部皮膚無紅腫、發癢等現象後再使用。老年人銀髮也很美,可順其自然,不一定要用染髮劑。

發病後患處應避免搔抓、摩擦,不用肥皂或過熱水洗滌,亦不宜使用有刺激性的外用藥物,注意清潔,防止繼發感染

病損部位的鱗屑或痂皮應讓其自然脫落,過早用力剝脫易損傷表皮或產生瘢痕。治療和康復期間患處皮膚應避免日晒,以減輕色素斑形成。

32 農藥皮炎 | 手足皸裂 32

參看

關於「醫療康復/化妝品皮膚病」的留言: Feed-icon.png 訂閱討論RSS

目前暫無留言

添加留言

更多醫學百科條目

個人工具
名字空間
動作
導航
功能菜單
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