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康復/接觸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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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是接觸了動物性、植物性或化學性物質引起的一種急性皮炎。病因分兩類,一為原發性刺激物,如強酸、強鹼等接觸到任何人的皮膚都會立即發生損害;二為過敏性反應,少數有過敏體質的人,接觸某些致敏物如漆、羊毛或化學品等,經過一定時間(首次接觸需4天以上,再次接觸潛伏期可大大縮短,最短者僅需幾分鐘)後即出現損害。此病表現特點為:在接觸部位發生邊緣鮮明的損害,輕者為水腫紅斑,較重者有丘疹水皰甚至大皰,更重者則可有表皮鬆解甚至壞死。若能及早去除病因和作適當處理,可以速愈,否則會轉化為慢性,呈濕疹樣皮炎

該病須接觸刺激物或致敏物才發病,不接觸就不會發病。

因此,它的預防就有很大意義。應盡量尋找可能的致病因子並避免接觸;對以往有過接觸性皮炎史者,應盡量避免再度接觸原來致病物質。以生漆皮炎為例,應避免再接觸生漆、漆樹和一切未乾的漆器,更不能從事和生漆接觸的職業,在漆林工作的農民,多數直接接觸後要發病,因此工作時應穿防護衣和戴手套,檢驗生漆時,應放入通風隔離罩中進行,以防漆煙熏及皮膚。一旦發病,應立即用冷開水或生理鹽水將接觸物洗淨,再請醫生作相應的對症處理。

參看

32 丘疹性蕁麻疹 | 口紅接觸性唇炎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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