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學/肉毒中毒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醫學電子書 >> 《傳染病學》 >> 細菌感染 >> 細菌性食物中毒 >> 肉毒中毒
傳染病學

傳染病學目錄

肉毒桿菌食物中毒(clostridium botulinum food poisoning),亦稱肉毒中毒(botulism),是因進食含有肉毒桿菌外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疾病。臨床上以噁心嘔吐中樞神經系統症状如眼肌及咽肌癱瘓為主要表現。如搶救不及時,病死率較高。

本病目前雖屬少見,但由於肉毒桿菌外毒素的毒力極強,又可大量生產,能通過氣溶膠使人中毒,戰時敵方可能用作生物武器,應引起重視。1976年發現嬰兒猝死症候群肉毒毒素中毒有關,病死率甚高,必須注意。

目錄

病原學

肉毒桿菌(Cl botulinum)亦稱臘腸桿菌,屬革蘭氏陽性厭氧梭狀芽胞桿菌,次極端有大形芽胞,有周鞭毛,能運動。本菌芽胞體外抵抗力極強,乾熱180℃、15分鐘,濕熱100℃、5小時,高壓滅菌120℃、20分鐘則可消滅。5%苯酚、20%甲醛,24小時才能將其殺滅。

本菌按抗原性不同,可分A、B、C、D、E、F、G7種血清型,對人致病者以A、B、E、3型為主,F型較少見,C、D型主要見於禽畜感染。各型均能產生外毒素,是一種嗜神經毒素,劇毒,對人的致死量為0.01mg左右,毒素對胃酸有抵抗力,但不耐熱。A型毒素80℃、5分鐘即可破壞,B型毒素88℃、15分鐘可破壞。毒素在乾燥、密封和陰暗的條件下,可保存多年。由於此毒素的毒性強,且無色、無臭、無味、不易查覺,必須注意防範。

流行病學

(一)傳染源家畜、家禽及魚類為傳染源。本菌芽胞廣佈於自然界,病菌由動物(主要是食草動物)腸道排出,污染土壤及岸沙土,由此污染飲食品製作罐頭,如加熱不足,則其所產芽胞不被消滅,加之缺氧環境,造成肉毒桿菌大量繁殖,產生大量外毒素。

(二)傳播途徑主要通過食物傳播,多見於腌肉、臘肉、豬肉及製作不良的罐頭食品,部分地區曾因食用豆豉、豆瓣醬、臭豆腐、米送乎乎及不新鮮的魚、豬肉、豬肝而發病。肉毒桿菌的繁殖,不一定需要嚴格的乏氧條件及適當的溫度,E型菌可在6℃低溫繁殖併產生毒素;A型及B型菌能產生蛋白水解酶,使食物變質;而E型菌不產生此酶,食物可不變質,易疏忽而致病。

戰爭環境中,敵方可利用肉毒毒素經氣溶膠方式傳播,廣泛污染飲水,糧食及器物,如不及時處理,可造成集體中毒。

(三)易感性 普遍易感,不引起人與人之間傳染。

發病原理與病理變化

肉毒毒素是一種嗜神經毒素,主要由上消化道吸收,毒素進入小腸結腸後,則吸收緩慢,胃酸及消化酶均不能將其破壞,故多數患者起病緩慢,病程較長。肉毒毒素吸收後主要作用於顱神經核,外周神經肌肉接頭處及植物神經末梢,阻斷膽鹼能神經纖維傳導神經衝動神經末梢突觸前被阻斷,從而抑制神經傳導介質—乙醯膽鹼的釋放,使肌肉收縮運動障礙,發生軟癱,但肌肉仍能保持對乙醯膽鹼的反應性,靜脈注射乙醯膽鹼能使癱瘓的肌肉恢復功能。

病理變化主要是顱神經核及脊髓前角產生退行性變,使其所支配的相應肌群發生癱瘓,腦幹神經核也可受損。腦及腦膜顯著充血水腫,並有廣泛的點狀出血血栓形成顯微鏡下可見神經節細胞變性。

臨床表現

潛伏期12~36h,最短為2~6h,長者可達8~10天。中毒劑量愈大則潛伏期愈短,病情亦愈重。

起病突然,病初可有頭痛、頭昏、眩暈乏力、噁心、嘔吐(E型菌噁心嘔吐重、A型菌及B型菌較輕);稍後,眼內外肌癱瘓,出現眼部症状,如視力模糊復視眼瞼下垂、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口腔及咽部潮紅,伴有咽痛,如咽肌癱瘓,則致呼吸困難。肌力低下主要見於頸部及肢體近端。由於頸肌無力,頭向前傾或傾向一側。腱反射可呈對稱性減弱。

植物神經末梢先興奮後抑制,故淚腺汗腺涎腺等先分泌增多而後減少。血壓先正常而後升高。脈搏先慢後快。常有頑固性便泌、腹脹尿瀦留。病程中神志清楚,感覺正常,不發熱。血、尿與腦脊液常規檢查無異常改變。輕者5~9日內逐漸恢復,但全身乏力眼肌癱瘓持續較久。重症患者搶救不及時多數死亡,病死率30~60%,死亡原因多為延髓麻痹所致呼吸衰竭心功能不全及誤吸肺炎所致繼發性感染

嬰兒偶而吞入少量肉毒桿菌芽胞,在腸內繁殖,產生神經毒素,吸收後可因驟發呼吸麻痹猝死(嬰兒猝死症候群the 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SIDS)。

診斷

(一)有進食可疑食物,特別是火腿、臘腸、罐頭或瓶裝食品史,同餐者集體發病。

(二)有特殊的神經系統症状與體征,如復視、斜視、眼瞼下垂、吞咽困難,呼吸困難等。

(三)確診可用動物試驗查患者血清及可疑食物中的肉毒毒素,亦可用可疑食物進行厭氧菌培養,分離病原菌。在戰爭環境中,須警惕敵人施放含肉毒素的氣溶膠;如有可疑,可將氣溶膠從附著處洗下,進行動物試驗。

1.動物試驗

(1)取早期血清注入小白鼠(或豚鼠、小貓)腹腔,每鼠1毫升,對照組分別加用A、B、E、F型抗毒素,如有肉毒毒素,則小白鼠出現呼吸困難及蜂腰(腰部凹下如蜜蜂)和失聲,但加用同型抗毒素者無症状。

(2)取可疑食物生理鹽水浸出濾液,用上述方法注入小白鼠腹腔,觀察結果,另外以經100℃加熱20分鐘滅毒的浸出濾液為對照。

(3)禽類眼瞼注射法,將標本液0.1~0.5毫升注射於雞、麻雀或鴿子等一側下眼瞼皮下,另側注射稀釋用液作對照。如眼瞼閉合,可判定標本中含有肉毒毒素。根據標本中毒素量不同,檢出時間從十幾分鐘到48h不等。如將不同型別的抗毒素分別加入標本液,則可藉以判定毒素的型別。

2.間接血凝試驗用肉素抗毒素致敏紅細胞來檢查可疑食物浸出液有無毒素,特異性及敏感度都很高。

鑒別診斷

脊髓灰質炎白喉後神經麻痹、流行性乙型腦炎、急性多發性神經根炎、毒蕈葡萄球菌腸毒素中毒等相鑒別。

治療

(一)抗毒素治療多價肉毒素(A、B、E型)對本病有特效,必須及早應用,在起病後24h內或癱瘓發生前注射最為有效,劑量每次~10萬單位,靜脈肌肉注射(先做血清敏感試驗,過敏者先行脫敏處理),必要時6h後重複給予同量1次。在病菌型別已確定者,應注射同型抗毒素,每次~2萬單位。病程已過二日者,抗毒素效果較差,但應繼續注射,以中和血中殘存毒素。

(二)對症治療 患者應嚴格臥床休息,並予適當鎮靜劑,以避免癱瘓加重。患者於食後4h內可用5%碳酸氫鈉或1:4000高錳酸鉀溶液洗胃灌腸,以破壞胃腸內尚未吸收的毒素。咽肌麻痹宜用鼻飼及輸液。呼吸困難者吸氧,及早氣管切開,呼吸麻痹者用人工呼吸器。為消滅腸道內的肉毒桿菌,以防其繼續產生腸素,可給予大劑量青黴素。還應根據病情給予強心劑及防治繼發性細菌感染等措施。出院後10~15日內應避免體力勞動。

(三)化學療法 近年有人採用鹽酸胍(Guanidine hydrochloride)35~50毫克/公斤/日,分~6次口服。據報導有促進末梢神經纖維釋放乙醯膽鹼的作用,因而能改善神經肌肉傳遞功能,增加肌張力,緩解中毒症状

預防

嚴格管理與檢查食品,尤應注意罐頭食品、火腿、腌臘食品的製作和保存。食品罐頭的兩端若有膨隆現象,或內容物色香味改變者,應禁止出售和禁止食用,即使煮沸也不宜食用。穀類及豆類亦有被肉毒桿菌污染的可能,因此禁止食用發酵或腐敗的食物。

在戰爭情況下,應慎防敵人散布肉毒毒素的氣溶膠污染飲水,引起集體中毒。

遇有同食者發生肉毒素中毒時,其餘人員應立即給予多價精製肉毒抗毒血清預防,1000~2000u皮下注射,每周1次,共3次。經常食用罐頭者,可考慮注射肉毒桿菌類毒素

參看

32 胃腸型食物中毒 | 空腸彎麴菌腸炎 32
關於「傳染病學/肉毒中毒」的留言: Feed-icon.png 訂閱討論RSS

目前暫無留言

添加留言

更多醫學百科條目

個人工具
名字空間
動作
導航
功能菜單
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