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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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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臨床重要性和特點

外環境中的機械性、物理性和化學性等因素直接作用於眼部,引起眼的結構和功能損害,可統稱為眼外傷。由於眼的位置暴露,結構極為精細脆弱,無論平時或戰時,眼外傷都很多見,而且往往造成視力障礙、失明甚至眼球喪失。因此,預防和正確處理外傷,對於保護和挽救視力具有重要的臨床和社會意義。

在臨床上,眼外傷具有以下特點:

1.病人多為男性、青少年或壯年,多數為一眼外傷。由此造成勞動能力或戰鬥力的損失,並給個人、家庭和社會帶來各種負擔。

2.眼球鈍挫傷眼球穿孔傷球內異物、酸或鹼化學傷等是常見的、後果嚴重的眼外傷,可以造成眼球屈光間質的混濁或光感受器神經組織的變性壞死,引起視力喪失

3.可同時造成眼的多種組織或結構的損傷。在戰時可發生複合傷或多處傷,在平時的爆炸傷車禍時,也會出現傷情非常複雜的情況。

4.傷後併發症多見,如創傷眼內炎症,感染增殖性病變,可繼續威脅視功能和結構的康復

5.正確的初期救治對挽救傷眼極為重要。眼球對藥物的透入性有限。對神經組織的損傷目前尚無有效的治療方法。

二、眼外傷分類

一般根據眼外傷的致傷因素,可分為機械性和非機械性眼外傷兩大類。還可根據傷情輕重、損傷部位等再分類。如:

機械性眼外傷

挫傷

穿孔

異物傷

非機械性眼外傷

熱燒傷

化學傷(酸、鹼)

輻射

毒氣傷等

根據眼外傷的輕重可分為輕、中、重三類

輕傷包括眼瞼擦傷瘀血結膜下出血,結膜角膜表面異物,角膜上皮擦傷,眼瞼Ⅰ度熱燒傷,刺激性毒氣傷,電旋光性眼炎等。

中度傷包括眼瞼(及淚小管撕裂傷,眼瞼Ⅱ度燒傷球結膜撕裂,角膜淺層異物等。

重傷包括眼瞼廣泛撕脫或缺損,眼瞼Ⅲ度燒作傷,眼球穿孔傷,球內異物,眼球鈍挫傷(伴眼內出血),眼球Ⅱ度以上熱燒傷或化學燒傷,輻射傷和嚴重的軍事毒氣傷,眼眶骨折等。

三、檢查與處理原則

(一)眼外傷的檢查

應根據眼外傷的輕重緩急和病人就診時的條件,在不延誤急救、不增加損傷、盡量減少病人痛苦的前提下,有重點進行。應避免遺漏重要的傷情如球內異物傷,以免貽誤初期處理和挽回視力的時機。

1.病史詢問致傷原因、部位、時間,是否經過處理,以往的視力狀況及眼病史,有無全身性疾病等。

2.全身情況尤其在車禍、爆炸傷、戰傷等有複合傷及多處傷的情況,注意有無重要臟器及其他器官損傷,有無休克出血,應由有關專科首先檢查和處理。

3.視力 應儘可能準確地記錄視力。如不能用視力表檢查,可查數指、光感等,判斷視力狀態。

4.外眼 在燈光照明下,記錄眼瞼、結膜、淚器和眼肌等損傷的部位、範圍、程度、併發症如出血、感染、異物存留等情況,應描述、繪圖,涉及整形時應照相記錄。

5.眼球位置、突出度,有無破裂,角膜和前部鞏膜情況,前房深度,有無眼內出血及眼內結構損傷,眼底情況等。

6.影像學檢查及其他輔助檢查如超聲波X線照相、CTMRI檢查,以確定球內或眶內異物存留,有無眼球後部破裂,眶骨骨折等。做視電生理檢查以判定視功能情況。

(二)急救原則

1.有休克和重要臟器損傷時,應首先搶救生命。

2.對化學傷,應分秒必爭地用大量的水沖洗,至少15分鐘。

3.對眼球穿孔傷,切忌擠壓,可滴0.5%的卡因液,用眼瞼拉鉤檢查。眼球上的異物和血痂,不應隨便清除。滴抗生素眼液後,包紮緊雙眼,送專科處理。

4.對開放性眼外傷,應肌肉注射抗破傷風血清

(三)處理注意事項

1.眼瞼血液循環豐富,組織修復力強,而且一旦缺損或畸形修復會引起嚴重併發症如曝露性角膜炎,因此清創縫合時應分層對合複位,不可將組織剪除或丟棄。

2.對眼球穿孔傷,應由專科醫師在手術室內進行詳細檢查和手術處理。如合併眼瞼裂傷,應先修複眼球,後眼瞼。

3.對眼球破裂傷,眼球壁不規則裂開或有很長裂口,眼內容物尤其包括脈絡膜視網膜的組織大部分脫出,眼球的解剖和功能確無望恢復時,可考慮做眼球摘出術,由於近年顯微手術及玻璃體手術的進步,一些眼球破裂傷也可以得到挽救,因此一般不宜做初期眼球摘出術。傷後視力無光感也不宜作為眼球摘出的適應證。眼球摘出手術應由眼科醫生進行。

4.合理應用抗生素。由於血眼屏障存在,藥物不易透入眼內,需選用適當藥物和給藥方法。如眼內感染時,可考慮玻璃體內注藥、點眼藥及結膜下給藥,同時全身應用抗生素。

5.其它注意事項見各節 。

四、預防

大多數眼外傷是可以預防的。加強衛生宣傳教育,制訂各項操作規章制度,完善防護措施,能夠有效地減少眼外傷。近年對各類眼外傷的流行病學研究,如對體育運動所致的眼外傷,工農業生產中的眼外傷,兒童及老人眼外傷提出了各自的發病特點和預防辦法。

基層醫療組織對工礦生產單位和執勤部隊應加強眼外傷的防治工作,如改善企業和勞動場所的衛生條件和管理;安裝適當的照明和通風設備;配備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如面罩、防護眼鏡等;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勞動保護制度和安全操作規定。同時應設置急救站,配備急救箱,一旦發生眼外傷應能及時急救並迅速轉院治療。

預防兒童眼外傷是家長、托兒機構、學校和社會有關人員的共同任務,要禁止玩弄危險玩具、亂放鞭炮或亂投彈弓石子等,對兒童眼外傷應及時到專科治療,以挽救傷眼,防治弱視的發生。

五、戰時眼外傷的分級治療

戰時傷員都屬急診範圍,數量又較集中,需按照搶救、分類救治和後送治療康復的程療進行,使傷員得到及時正確的治療。

1.戰時救護以搶救下傷員為主,通過戰鬥人員自救及衛生員的救護,使傷員脫離陣地。有條件時,包紮雙眼後送。

2.救護所救治 營救護所位於陣地前沿,對救下的傷員進行緊急處理。對化學、毒劑傷,一律立即用水沖洗;對眼球穿破傷,點抗生素眼液,一律雙眼包紮,用擔架後送。

在團救護所,主要對傷員進行檢查分類,填寫傷票,可用沖洗方法除去結膜或角膜表面異物,對眼球穿破傷點散瞳劑,雙眼重新包紮,全身應用抗生素,注射破傷風抗素血清等。

在師救護所(師醫院)做一般搶救工作及部分眼科治療。對重度眼外傷可直接轉送有眼科醫師的醫院。經過眼科訓練的軍醫可做簡單眼瞼裂傷的清創縫合手術。

3.一線及二線醫院一線醫院由野戰醫院擔任,應根據眼科的人員和裝備條件,部分地執行眼科工作,對重度眼外傷傷員仍要儘快後送。二線醫院多由駐軍醫院擔任,可進行的專科工作如:救治眼部化學傷及毒劑傷、外傷性高眼壓;補充或糾正前段階梯治療的不足如眼瞼裂傷逢合對位不理想,抗感染措施不夠;進一步處理各種眼部炎症,如外傷性葡萄膜炎;此外還可進行前房積血穿刺術,簡單角膜裂傷的逢合術等。對複雜情況仍應後送處理。

4.後方醫院應能採用現代設備和技術,對眼戰傷進行全面檢查和治療,以儘可能地挽救傷員的眼部解部和功能。

六、低視力與防盲治盲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1973)制定的標準,凡最好矯正視力在0.05以上但低於0.3,稱為「低視力」。最好矯正視力在0.05以下,或視野小於10°,則為「盲」。我國自1979年起也採用此標準。

盲人的多少反映社會的經濟及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盲給病人、家庭和社會帶來的痛苦和負擔;防盲治盲是醫務人員的重要任務。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以往的致盲性眼病如沙眼傳染性眼病、由營養不良引起的角膜軟化症已經少見,致盲人數已有減少。

據近年調查,當前我國主要的致盲眼病依次是,白內障角膜病青光眼、眼外傷、沙眼和遺傳性眼病等。需要指出,眼外傷是單眼盲的最重要原因,病人主要是青少年及狀年男性,防治眼外傷是防盲治盲的重要內容。

低視力雖未達盲目,但也屬於防盲工作的一項內容。正確的診治可避免疾病發展成盲;同時能改善病人的工作和生活能力。我國已逐步開展低視力的診療工作。凡是各種眼病經治療病情穩定或基本無法治療時,即可在低視力門診就醫。常見的疾病包括先天性眼病、眼球震顫先天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眼白化病原發性視網膜色素變性黃斑變性,青光眼,糖尿病性眼底病變高度近視,白內障術後無晶體眼等。

對低視力的處理不是針對眼病本身,而是通過光學或非光學手段,放大觀察目標的影像或增加目標影像的對比度,以改善病人的視力。這類裝置或設備統稱作助視器。助視器主要分兩大類,即光學助視器,如眼鏡,角膜接觸鏡,望遠鏡,放大鏡等;另一類為非光學助視器,如大字印刷品,專用照明燈,閱讀裂口器,閉路電視等。據統計,我國目前低視力病人約有1千萬,各種國產助視器也已相繼問世,隨著物質文化水平的提高和康復事業的發展,低視力的診療工作會得到較大的進步。

參看

32 眼眶先天畸形 | 眼球鈍挫傷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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