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學/青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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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義:青光眼是具有病理高眼壓視盤灌注不良致視神經損害和視功能障礙的眼病。高眼壓、視盤萎縮及凹陷、視野缺損視力下降是本病的主要特徵。

二、正常眼壓及影響眼壓的因素:眼球內容物對眼球壁所施加的壓力稱為眼內壓(簡稱眼壓)。維持正常視功能的眼壓稱正常眼壓。在正常情況下,房水生成率,房水排出率及眼內容物的體積處於動態平衡,這是保持正常眼壓的重要因素。如果這三者的動態平衡失調,將出現病理性眼壓。我國人正常眼壓值絕大多數是在1.33~2.79kpa(10~20mmHg)之間,超過3.19kpa(24mmHg)者為病理現象,介於2.79-3.192kpa(21-24mmHg)為可疑病理眼壓。但是有4.55%的正常人眼壓超過3.192kpa(平均值±3個標準差)而沒有青光眼狀態,換言之,這些人的眼壓雖然超過一般正常人的高限,視神經卻未遭受損害。因此不能簡單地用一個數值作為劃分病理性眼壓的標準。將眼壓分正常、可疑病理及病理三個範圍比較合適。

三、病理性眼壓的範圍:如果房水通道的任何部位受阻,將導致眼壓升高。正常人在一天24小時內眼壓有以輕微的波動,一般傍晚最低,夜間休息後眼壓逐漸上升,至清晨醒前最高,起床活動後又慢慢下降,眼壓波動範圍不超過0.665kpa(5mmHg),雙眼眼壓也基本相等,或差別不大。如24小時眼壓差超過1.064kpa(8mmHg),最高眼壓超過2.793kpa(21mmHg)或雙眼眼壓差大於0.665kpa(5mmHg)時,應視為異常,需要進一步檢查。

高眼壓、視盤微循環障礙是引起青光眼性視盤凹陷症、視野損害的主要原因。高眼壓雖然是青光眼損害的重要因素,但不是絕對的。在臨床上,有些病人眼壓雖已超越統計學的正常高限,但經長期觀察,並不出現視盤和視野損害,稱為高眼壓症。也有少數病人的眼壓在正常範圍或臨界值,而視盤和視野損害已十分明顯,這種類型的青光眼。稱為低眼壓性青光眼(low-tension glaucoma)或低臨界壓青光眼(low-criticalglaucoma)。

四、青光眼的診斷:尤其是早期診斷取決於全面的檢查。包括病史、屈光狀態、眼壓、眼壓描記前房角、眼底、視野檢查等。目前原發性開角型青光眼的早期診斷更多地依賴於眼底視盤及視網膜神經纖維層的檢查、動態和靜態視野檢查以及電生理輔助檢查,如光柵對比敏感度圖形視網膜電流圖圖形視誘發電位和色調試驗等。另外,原發性閉角型青光眼早期階段,眼壓、視盤和視野檢查可以是正常的,這就需要臨床觀察及反覆檢查,可側重於周邊前房深度及前房角鏡檢查。

五、青光眼的分類:一般分為三大類。

一、原發性青光眼

(一)閉角型青光眼

1.急性閉角型青光眼虹膜膨隆型)

2.慢性閉角型青光眼(虹膜膨隆型,虹膜高褶型)

(二)開角型青光眼

1.慢性單純性青光眼

2.低眼壓性青光眼

二、繼發性青光眼

三、先天性青光眼

(一)嬰幼兒性青光眼

(二)青少年性青光眼

參看

32 晶體脫位 | 原發性青光眼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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