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功能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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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功能檢查(examination of visual function),依靠儀器對眼的形覺、光覺和色覺進行的功能檢查,用以確定視功能是否正常。

這些儀器設備有視力表、色盲檢查本、視野計暗適應計立體鏡等,各種檢查對眼均無損害。

目錄

中心視力

亦稱視敏度。反映眼底黃斑部中心凹的功能。分遠視力(5m或5m以外的視力)及近視力(閱讀30cm距離視力表的視力)。檢查遠視力測定眼的形象感覺。眼在視網膜上分辨兩個獨立點之間的最小距離的能力稱為最小可分度,其次視皮質(視覺中樞)依靠認識處理最小的測量為最小認識度即認識刺激本性的能力。在正常照明情況下,最小可分度約為1分角(1'),代表物體在眼的結點所形成的角。在0.5~1分角下看物體時,在視網膜上的物象約等於錐細胞內段的直徑。視力表上的圖形或字即根據這個原理構成。視力表上的圖形或字在眼結點構成5'角(可以認為是最小認識度的平均測量),但字或圖形的每一筆劃及鄰近的兩個筆劃間的空隙在眼內形成1'角。

視力表上的視標(字或圖形)按大小不同排列,最大的在上面,越向下越小。分別代表60、36、24、18、9、6和5m距離應看清的字或圖形,均在眼結點構成5'角。被檢者距視力表6m,根據其能看清表上第幾行字,並以分數記錄,即可代表其視力,如6/60,6代表被檢者與視力表的距離,60代表被檢者能看清表上第一行字。正常視力為6/6〔用英制的國家為20/20(20ft=6m),中國採用5m距離查視力,並用小數形式記錄,正常視力為1.0(5/5)〕。若在距離6m處不能看清第一行字,可縮短與視力表間的距離,至能看清第一行字為止,其視力記錄為X/60(X代表距離 m數)。若距離為1m時,仍不能看清第一行視標,可測試被檢者在多遠距離能數指數;若不能分辨指數,則試是否能分辨手動;若仍不能分辨手動,可以判明是否有光感。無光感者表明眼的視功能完全喪失(失明)。

近視力為測試在正常閱數距離(33cm)能讀出近視力表上不同大小字的能力。

色覺

眼對顏色的感覺,為其區別不同顏色的能力,如形象感覺由視錐細胞介導。在波長39000~76000nm的可見光譜中,正常人能辨別120~180種不同波長的色調。視網膜識別顏色的真正性質仍不了解,有一些理論,其中以楊—赫爾姆霍茲二氏理論為一般所採納。該理論假定視網膜內存在三種不同結構,含有三種不同的感光色素,分別對三種基本顏色(紅、綠、藍)的光敏感。三種視錐細胞發出的色覺信息由三種不同的神經通路傳入視覺的不同中樞,在外產生相應的色覺,三種色覺的刺激相等時即產生白色。有正常色覺的人有這三種感光色素存在,稱為三色視者。此為三色理論。

如果三色視者有一種感光色素異常(不是缺失),則發生色弱。多發於男性,有性連遺傳性。若缺失一種感光色素,則產生色盲。

檢查色覺,常用石原忍氏或斯蒂林氏假同色圖。這些圖片用鮮明度相同但顏色不同的圓點組成,即用一些大小不同的點(多為紅綠色)組成數字或圖案,以其他顏色的點為背景,正常人容易認出而色覺障礙者不易辨認。對於兒童,尤其是較精細的檢查,可用顏色匹配法或阿爾迪—龍德—里特菜爾三氏假同色圖片(其中為幾何圖形而不是數字)檢查。

視野檢查

單眼注視某一目標的同時該眼所能看到的範圍稱為視野注視點處物象清楚,色彩鮮明,而遠離注視區的物體,影象模糊,色彩暗淡。前者為中心視力,代表黃斑中心凹處視錐細胞的功能;後者代表黃斑中心凹外的視桿細胞功能。視網膜、視神經視路的功能可由檢查周邊及中心視野所查出。顱內疾患亦可引起視野改變,因此檢查視野可有助於顱內疾患的診斷和定位。

視野檢查根據試標是否移動而分為動態和靜態兩種。所使用的儀器為視野計。動態檢查法所用視野計通常為弓形(或稱弧),檢查時被檢者的下頜固定於可調整的頜架上,頭在直立位置,被檢眼注視視野計弧的中心注視點,遮蓋另眼。視野計的半圓形弧半徑為33cm,可以向各個方向旋轉。檢查時每次轉動15°,用不同大小、不同顏色的試標沿弧從周邊逐漸向中心移動,至被檢者看到試標出現並且能分辨出顏色為止,表明在這一方位上周邊視野的範圍。將各方位測試所得的度數記錄在周邊視野圖上,各點聯接起來即為周邊視野。根據視力好壞選擇不同大小的試標,通常視力好的,可選用3mm直徑的試標。常規用白色及紅色,有時加用藍色。正常人的視野上方垂直方向約45°,顳側水平方向約90°,下方垂直方向約65°,鼻側水平方向約55°。顏色視野的形狀與白色視野相似,僅範圍較小(藍>紅>綠)。

另一動態檢查為平面螢幕。可測注視點以外30°範圍內的視野。根據被檢查者與螢幕的距離為1m或2m,選用不同大小的螢幕。用平面螢幕檢查可確定視野中心或旁中心部分有無暗點。這種暗點若很小,則難以在周邊視野計上查出。檢查時被檢者用一眼注視中心點(另眼遮蓋),當看不見螢幕上移動的試標時表明視野中有暗點、缺損。因視神經盤感受細胞,因此在視野中視盤投影部位形成生理盲點。用各種大小和不同顏色的試標檢查。暗點有幾種,比較暗點即能看到視標但不能分辨顏色時的暗點,表示視功能較正常減弱,但未完全喪失。完全看不到視標的暗點稱為絕對暗點,表示視功能完全喪失。

上述檢查中所用視標可用燈光,加上顏色濾光片,視標有不同的大小,要求前後一致,有可比性。

為了有可比性,現代化視野計改為碗形。其半徑仍為33cm。戈爾德曼氏碗形視野計,設計一個標準化背景照明,視標用燈光,有不同大小,不同光強度及不同顏色,投照在碗形的內面,可用以準確查出暗點及其濃度,並且可靜態查出視野。視標也可不移動而逐漸加強視標的照明,直到被檢者看見為止,此稱閾照明。對全視野的閾照明進行對比,可得出視野缺損更為敏感的估價。

另一種靜態視野檢查法為視野計上各部分分布有許多光點,如弗里德曼氏分析儀。這些光刺激點的形式或照明強度可以同時變易。

適應

視刺激的效應不一致,取決於在刺激時視網膜的適應狀況。在明適應狀況,視覺大部分由視錐細胞介導,與識別形態和顏色有關(明適應視覺);在暗適應狀況下,視覺大部分由視桿細胞介導,主要與光和運動的識別有關(暗適應視覺)。從明處到暗處時發生暗適應,視網膜敏感度明顯增加,在最初10分鐘內增加迅速,於40分鐘時視網膜敏感度達到最大程度。因此一個在明適應情況下不能看見的刺激,可以在暗光下看見。因為暗適應過程主要是視桿細胞的功能,而視桿細胞分布以視網膜赤道部以外為多,因此,暗適應並不一致地發生於全視網膜,最大發生於周邊部,而在中心部最少,因為中心部以錐細胞為主,以致在弱的照明下,黃斑中心凹及旁中心凹幾乎變得毫無功能。相反,從暗處轉到明亮處時,明適應過程發生。這一過程相當迅速,以致在數秒內,視網膜敏感度明顯下降。

測定暗適應通常用暗適應計。眼在恆定光線下明適應,然後立即測定閾敏感度。每數分鐘重複讀數至敏感度不再升高為止。檢查時始終在黑暗中進行。以亮度幾何級數表示,以光敏感度為縱坐標,單位為毫勒克司(m.lux),以時間(分)為橫坐標,繪出曲線即為適應曲線。

立體視覺

雙眼單視的最高形式。外界物體的形象,通過每隻眼的感覺系統,將信息傳達到大腦視中樞,視中樞將分別來自雙眼的物象綜合成一個完整的、單一的並有三維空間的物象即立體視覺。

雙眼視覺功能可分為三級,即同時視(Ⅰ級,兩眼對物像有同時接受能力,但不必二者完全重合)、融合(Ⅱ級,大腦綜合來自兩眼的相同物像,並在知覺水平上形成一個完整的印象)和立體感(Ⅲ級)。Ⅲ級功能是建立在Ⅰ、Ⅱ級功能的基礎上的。兩眼的視力如果相差很大,如一眼弱視或兩眼屈光度相差較大,則兩眼所看到影象不能融合為一,不能產生立體感。兩眼必須有同時注視同一目標的能力,並且兩眼視網膜對應關係必須正常,否則也不能有立體感。

通常用大型弱視計估價眼的感覺情況。該儀器由兩個可調節的管構成。每一隻眼分別看到一個被照明的影象。這兩個管可水平或垂直移動,並有刻度。檢查時,在每一管端各放一張圖片。當有雙眼單視時,各眼所見圖像可融合為一個圖像,如一眼所見為鳥,另一眼所見為鳥籠,可合鳥在鳥籠中。而有立體感時,兩眼所見圖像為三維的(立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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