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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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的動態平衡是指相對獨立物質內部所有微觀粒子相對運動所產生的能量綜合效果而給外觀(界)帶來的整體反映。

對於相對獨立運動的分子來說,內部原子、電子的綜合的動態反映,在外觀上則表現為分子的平衡運動

首先要指出的是:

1. 動態平衡反映的是事物內部總量的變化規律,而個體則應遵從運動平衡規則。

2. 事物的動態平衡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是運動的,而不是靜止的;是變化的,而不是永恆不變的。

3. 事物的動態平衡是事物內部自發調節的,是由事物內部的全部個體綜合運動所產生的結果。

動態平衡反映了事物內部總量的變化規律,即指總量內部各組成要素之間具有相對平衡關係,就是說對於具有總量的事物我們就可稱其為總量的動態平衡。

物質的「運動平衡」是建立在相對獨立物質做獨立運動時表現在其外部所遵從的規律;而物質的「動態平衡」是建立在相對獨立物質內部所有微觀粒子的相對運動而產生的能量綜合效果。二者的指向是不同的,其實按嚴格意義來講,它們共同反映了事物的兩個方面。

一.「運動平衡」反映了物質外部的整體性,而「動態平衡」反映了物質內部微觀組成的分散性。它們即可以同時反映同一事物外、內部的兩個方面,也可以分別反映不同事物的各個層面。

通常我們將物質稱為「動態」的。在我們未搞清這些物質或組成粒子的運動規律,在沒有把這些物質(或粒子)的個別運動與宏觀物質的整體運動系統地結合起來的時候,我們就認為該物質特別是其微觀組成粒子的運動是無規則的、紊亂的,或只能簡稱為「動態」的。而恰恰是我們從物質的整體性出發,去探討該物質的微觀組成,就會發現這些「動態」的物質(或粒子)的集合運動有規律可言,即就物質的整體性上來講是運動平衡的,而按其組成該物質的眾多粒子集合的整體觀察性來講是動態平衡的。

二,宏觀物質的運動平衡是由其內部各微觀粒子的綜合運動決定的

宏觀物質運動的動因是由其內部所有微觀粒子的集體運動所產生的能量綜合效果決定的,即對於一個相對複雜的宏觀物質外部的變化,它的確定因素在其內部,在其內部各微觀粒子的綜合運動。這與對立統一規律揭示的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在於事物內部,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性是相符合的。

三.宏觀物質內部相對獨立的微觀粒子的單獨運動也遵從運動平衡規則

宏觀中存在著微觀,微觀中也有宏觀的影像。我們所說的宏觀與微觀都是相對而言的。對於組成宏觀物質的某一具體微觀粒子來講,它的獨立運動也遵從「運動平衡」規則,如電子繞原子核運動。

四.可以用物質的宏觀運動去推論微觀組成,或用微觀組成去推論宏觀物質的運動方向、速度、變化周期。所有微觀粒子的合力則是規定了該物質運動方向的力,這個合力使得該物質做平衡運動即由宏觀物質去推斷微觀集合狀態,我們便能夠得出物質「動態平衡」的結論。

當然這裡我們所論述的平衡都是相對的、瞬態的,而不是絕對的,這個論斷也是需要科學去嚴格證明,也要接受實踐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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