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學/白喉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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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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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治療 白喉患者一律臥床休息,輕症者2周,重症者4周。有心肌炎則需延長到6周以上。中毒症状嚴重者,應給予恰當的對症處理。如煩躁時可給鎮靜劑、高熱時可給激素類藥物,並補充大量的維生素B、C。
(二)病原治療
1.抗毒素治療 抗毒素為治療白喉的特效藥,它只能中和血循環中的游離毒素,不能中和已進入細胞的毒素。故應早期注射足量白喉抗毒素。
劑量:根據中毒症状輕重、假膜範圍的大小、部位及治療早晚而定,與年齡大小無關,一次足量。一般按劑量表:
白喉抗毒素用量表
臨床類型 | 用量(U) | 注射途徑 |
前鼻 扁桃體 咽 喉 混合 晚期 |
10000~20000 15000~25000 20000~40000 20000~40000 40000~50000 40000~60000 |
肌肉 肌內或靜脈 肌內或靜脈 肌內或靜脈 靜脈 靜脈 |
重型病例酌情加大劑量
用法:注射前必須先作皮膚試驗。皮試陰性者應一次足量給予。目前國內外均認為靜脈注射優於肌肉注射(靜脈注射後病人血清中抗毒素水平很快即可達到最高濃度,30分鐘後即可出現在唾液中,從而可中和咽部毒素並可減少毒素的吸收量)。取10倍稀釋白喉抗毒素0.1ml,注於患者前臂內側皮內,如為陽性需用脫敏法注射;如陰性可將10000U的抗毒素溶於5%的葡萄糖100ml中靜脈點滴,速度要慢。病情危急時,可在用抗毒素前靜脈滴注氫化考地松25~50mg,能預防過敏反應。
脫敏法:每20分鐘注射抗毒素一次,每次注射後觀察反應,如有全身性反應,下次注射須延至30分鐘後,劑量不變。在注射抗毒素前,必須準備好腎上腺素、氫化考地松等搶救藥品。
第一針 第二針 第三針 第四針 第五針 |
1:20稀釋血清0.05ml 1:10稀釋血清0.05ml 不稀釋血清0.1ml 不稀釋血清0.5ml 不稀釋血清 |
皮下注射 皮下注射 皮下注射 皮下或肌肉注射 餘量血清肌注或靜滴 |
效果觀察 通常在應用白喉抗毒素後12小時,假膜停止蔓延,邊緣退縮、變厚、脫落、熱度下降,病情好轉。經24小時假膜仍有發展,應重複注射1次抗毒素,採用全量或半量。
血清反應的處理
(1)過敏性休克 屬第I型變態反應,注射後立即發生,應立即靜脈注射0.1%腎上腺素0.5~1ml,繼以皮下注射1ml,同時肌注抗組胺類藥物。有嚴重心肌炎者不宜用腎上腺素,可用氫化考地松或地塞米松靜脈注射。
(2)血清病 屬第Ⅲ型變態反應,多見於注射後7~10天。臨床表現有發熱、皮疹、血管神經性水腫、淋巴結腫大和關節疼痛等。可給予撲爾敏、賽庚啶、非那根、腎上腺皮質激素等。
2.抗生素 青黴素為首選藥物,它能殺滅白喉桿菌並可控制繼發感染。青黴素40~80萬μ,肌肉注射,每日2次,療程5~7天,青黴素過敏者可用紅霉素,劑量25~50mg/kg/日,分4次口服。
(三)中醫中藥 辨證施治以養陰清肺湯為主(生地、玄參、白芍、丹皮、川貝母、甘草等);抗白喉合劑用地黃、玄參、黃芩、連翹、麥冬、土牛膝根等,水煎服。
(四)對症治療 煩躁不安者可給適量安定、魯米那。中毒症状嚴重者可給予腎上腺皮質激素。對Ⅰ、Ⅱ度喉梗阻者要密切觀察病情,做好氣管切開準備。氣管切開者要保持呼吸道通暢。
(五)併發症的治療
1.心肌炎 應絕對臥床休息6周以上。靜脈注射葡萄糖加能量合劑和維生素C,肌注B族維生素。嚴重者可服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有心力衰竭時要慎用毒毛旋花子甙K,如出現室性心動過速可給利多卡因(1~2mg,靜注)或用普魯卡因醯胺(0.5~1.0溶於200ml葡萄糖液中)靜滴。心律恢復後可停用或改為口服。
2.神經麻痹無特殊治療方法。可予針刺及大劑量維生素B1、B12注射。軟齶及咽麻痹者給予鼻飼,呼吸肌麻痹可用人工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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