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學/化膿性關節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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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化膿性關節炎為化膿性細菌引起的關節急性炎症血源性者在兒童發生較多,受累的多為單一的肢體大關節,如髖關節膝關節肘關節等。如為火器損傷,則根據受傷部位而定,一般膝,肘關節發生率較高。

一、病因

急性化膿性關節炎的致病菌多為葡萄球菌,其次為鏈球菌淋病雙球菌肺炎雙球菌則很少見。細菌侵入關節的途徑可為血源性,外傷性或由鄰近的感染病灶蔓延。血源性感染亦可為急性發熱併發症,如麻疹、猩紅熱肺炎等,多見於兒童。外傷性引起者,多屬開放性損傷,尤其是傷口沒有獲得適當處理的情況下容易發生。鄰近感染病灶如急性化膿性骨髓炎,可直接蔓延至關節。

二、病理

細菌侵入關節後,先有滑膜炎,關節滲液,關節有腫脹及疼痛。病情發展後,積液由漿液性轉為漿液纖維蛋白性,最後則為膿性。當關節受累後,病變逐漸侵入軟骨骨質,最後發生關節僵硬。關節化膿後,可穿破關節囊及皮膚流出,形成竇道,或蔓延至鄰近骨質,引起化膿性骨髓炎。此外,由於關節囊的鬆弛及肌肉痙攣,亦可引起病理性脫臼,關節呈畸形,喪失功能。

三、臨床表現及診斷

化膿性關節炎急性期主要症状中毒的表現,患者突有寒戰高熱全身症状嚴重,小兒患者則因高熱可引起抽搐。局部有紅腫疼痛及明顯壓痛等急性炎症表現。關節液增加,有波動,這在表淺關節如膝關節更為明顯,有髕骨漂浮征。病人常將膝關節置於半彎曲位,使關節囊鬆弛,以減輕張力。如長期屈曲,必將發生關節屈曲攣縮,關節稍動即有疼痛,有保護性肌肉痙攣。如早期適當治療,全身症状及局部症状逐漸消失,如關節面未被破壞,可恢復關節全部或部分功能。

診斷主要根據病史,臨床症状及體征,在疑有血源性化膿性關節炎病人,應作血液及關節液細菌培養藥物敏感試驗X線檢查在早期幫助不大,僅見關節腫脹;稍晚可有骨質脫鈣,因軟骨及骨質破壞而有關節間隙狹窄,晚期可發生關節骨性或纖維強硬及畸形等,有新骨增生現象,但死骨形成較少。

急性化膿性關節炎應與急性化膿性骨髓炎、風濕性關節炎結核性關節炎以及類風濕性關節炎相區別。

四、治療

治療原則是早期診斷,及時正確處理,以保全生命與肢體,盡量保持關節功能。

全身治療與急性化膿性骨髓炎同,如為火器傷,應做好初期外科處理,預防關節感染。

局部治療包括關節穿刺,患肢固定及手術切開引流等。如為閉合性者,應盡量抽出關節液,如為滲出液或混濁液,即用溫熱鹽水沖洗清亮後,再注入抗菌素,每日進行一次,如為膿汁或傷後感染,應及早切開引流,將滑膜縫於皮膚邊緣。關節腔內不放引流物,傷口亦可用抗菌藥物滴注引流法處理,或局部濕敷,儘快控制感染。

患肢應予適當固定或牽引,以減輕疼痛,避免感染擴散,並保持功能位置,防止攣縮畸形或糾正已有的畸形。一旦急性炎症消退或傷口癒合,即開始關節的自動及輕度的被動活動,以恢復關節的活動度,但亦不可活動過早或過多,以免症状複發。

總之。如治療及時,效果較好,尤其在小兒,關節功能恢復較好;反之,如果治療不及時,不適當,則可引起關節廣泛破壞,形成畸形,終至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參考

32 慢性化膿性骨髓炎 | 關節穿刺及切開引流術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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