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醫學/鉛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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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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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接觸方式與中毒類型

鉛(lead)是一種古老重金屬,比重11.3,溶點327.4℃,沸點1525℃。金屬鉛、鉛合金及鉛化合物,用途廣泛,使用量大,接觸面廣,是主要環境和工業毒物之一,可經不同的接觸方式引起不同類型中毒。

(一)職業性中毒

職業性鉛中毒是我國常見職業中毒之一,發病率居前三位的行業是:鉛冶煉和溶煉、酸式蓄電池製造和鉛顏料生產。鉛在鉛鋅礦冶煉、鉛熔煉和澆鑄加工、鉛顏料和鉛塑料穩定劑生產中,產生的鉛蒸氣經凝結鉛煙,或形成鉛塵,如顏料密陀僧(PbO)、黃丹(Pb2O3)、紅丹(Pb3O4)、鉛白[PbCO3.Pb(OH)2]。鉛煙和鉛塵易經呼吸道吸入,引起以呼吸道為主進入途徑的職業性鉛中毒。

(二)公害性中毒

鉛的污染主要來自鉛的生產和加工業;城市交通含四乙基鉛動力汽油尾氣的排放;含鉛顏烊、油漆等的廣泛使用對生活環境的污染。後二者曾成為某些已開發國家兒童鉛中毒的主要原因。

(三)生活性中毒

生活性鉛接觸日益增多,如油漆傢俱、塑料製品、化妝品染髮劑、皮蛋加工等,均可含少量鉛;某些地區飲用水、食物、蔬菜中含鉛量高。我國某些地區有沿用「錫壺」、「臘壺」盛酒燙酒的習俗,在一個時期內連續飲用,引起慢性或亞急性鉛中毒。

(四)藥源性中毒

服用含鉛丸劑樟丹、黑錫丹治療癲癇支氣管哮喘,如達到中毒劑量,可引起中毒。

(五)母源性中毒

鉛可經胎盤乳腺分泌傳遞給胎兒嬰兒,損害正常發育和引起中毒。

在上述鉛中毒中以職業性鉛中毒多見。

二、毒理

工業生產中金屬及鉛化合物,主要以粉塵、煙或蒸氣形態經呼吸道吸入,少量經消化道攝入。鉛的吸收和毒性取決於分散度和組織中的溶解度。鉛煙顆粒小,化學活性大,溶解度大,易經呼吸道吸收。進入血液循環的鉛,占體內鉛負荷量的2%,其中約90%與紅細胞結合,10%在血漿。血漿中的鉛部分呈血漿蛋白結合鉛;另一部分呈活性大的可溶性鉛,主要為可溶性磷酸氫鉛(PbHPO4)和甘油磷酸鉛。血液中的鉛,初期分布於肝、腎、脾、腦等器官中;數周后,約95%可溶性磷酸氫鉛以不溶性磷酸鉛[Pb3(PO4)2]形式儲存在骨骼、牙齒、毛髮指甲等硬組織中。轉移並儲存在骨骼內的不溶性磷酸鉛,先進入骨小梁,爾後進入骨皮質,半排期長達10年以上,血液和軟組織中的可溶性磷酸氫鉛結合鉛半排期約為20天至60天。鉛在體內的代謝與鈣相似,在血鈣降低或感染飢餓、酗酒、服用酸性藥物等使血液pH改變時,骨骼中的不溶性磷酸鉛可轉變為可溶性磷酸氫鉛,經血循環再重新分布到各器官組織。在正常情況下,人體每日從食物、水和空氣中攝入微量的鉛,吸收進入血液循環。血漿鉛與紅細胞結合鉛之間,血漿蛋白結合鉛與血漿中可溶性鉛之間,血液鉛與器官組織之間,血液可溶性鉛與骨骼不溶性鉛之間,鉛的分布均處於動態平衡。吸收的鉛主要經尿排出,正常人每日約排20~80ug;其次為糞便。另外,可經唾液、乳汗、月經等排出少量。當人體大量攝入鉛,並超過了機體的正常排泄能力與不溶性鉛的儲存能力,機體鉛負荷增高。過量負荷的鉛,特別是活性大的可溶性鉛,對機體發生毒性作用。鉛毒作用大致經三個途徑:(1)影響大腦皮層興奮和抑制的平衡及直接損傷周圍神經;(2)與含巰基白質結合和抑制酶的活性,抑制氧化磷酸化和干擾正常代謝;(3)小動脈毛細血管損害及血管痙攣。導致神經系統消化系統、血液系統及腎臟的功能紊亂和病理改變,發生大腦皮層興奮和抑制功能紊亂,皮層-內臟的調節障礙;神經纖維節段性脫髓鞘所致周圍神經感覺和運動障礙腦血管痙攣所致腦水種或瀰漫性病變,消化系統腸道功能紊亂。腎小管及腎間質損害引起腎功能異常。鉛對血液系統的主要損害是干擾卟啉代謝,影響血紅素合成,是鉛中毒早期的主要改變(圖3-1)

鉛對血紅素合成的影響


圖3-1 鉛對血紅素合成的影響

δ-ALAS δ-Amino laevulic acid synthetase

ALAD ALA dehydratase

UROD Uroporphyrinogendecarboxylase

COPROD Coproporphyrinogenoxidase

HS Heme synthetase

鉛干擾卟啉代謝,主要抑制含巰基的δ-氨基乙醯丙酸脫水酶(δ-ALAD)和血紅素合成酶(HS),也可抑制δ-氨基乙醯丙酸合成酶(δ-ALAS)等。δ-ALAD被抑制,使δ-ALA增加。HS受抑制,阻礙原卟啉IX和二價鐵絡合,使鋅離子代替鐵與原卟啉IX絡合,形成鋅原卟啉(ZnPP)。從而出現紅細胞游離原卟啉(FEP)或ZnPP增高,尿糞卟啉(CP-U)增高,血紅蛋白降低,發生低血色素性正常細胞貧血

三、臨床表現

急性中毒少見,但可見亞急性鉛中毒。亞急性鉛中毒常見症状為腹絞痛、噁心嘔吐便秘腹瀉等,肝臟腫大,可伴黃疸,肝功異常。工業生產和鉛接觸工人主要是慢性中毒,尤其是鉛中毒亞臨床表現多見,接觸工人無明顯臨床症状,而血鉛(Pb-B)、尿δ-ALA、CP-U增高,感覺和運動神經傳導速度減慢;輕度中毒時出現神經衰弱症候群和消化系統症状;中毒較重時出現貧血、腹絞痛;嚴重時出現鉛性麻痹中毒性腦病,但這種重度中毒已極為罕見。

(一)神經系統症状

出現頭昏、頭痛無力肌肉關節酸痛、睡眠障礙、記憶力減退、納差等神經衰弱症候群;輕重不同的感覺型、運動型和混合型周圍神經病;早期出現感覺和運動神經傳導速度減慢,肢端麻木或呈手套、襪套樣感覺遲鈍或缺失,伸肌無力,握力減退;重者癱瘓,呈「腕下垂」。中毒性腦病主要表現為表情淡漠、精神異常、運動失調;重者昏迷驚厥、嘔吐、呈癲癇樣發作,出現腦損害症候群的症状與體征

(二)消化系統症状

有納差、噁心、腹脹、腹隱痛、腹瀉或便秘等。腹絞痛見於較重病例或急性發作,其主要表現為頑固性便秘後出現陣發性腹正中絞割樣疼痛,腹軟、喜按、多伴嘔吐、面色蒼白、全身冷汗。少數可見齒齦邊緣約1mm 的藍灰色或藍黑色「鉛線」與口腔粘膜較大的鉛斑。

(三)血液系統

血、尿卟啉代謝產物異常增高;外周血點彩紅細胞、網織紅細胞和多嗜性紅細胞增多;輕度低色素性正常細胞型貧血。

此外,腎臟損害較重者,可出現蛋白尿腎功能減退;婦女月經失調流產

四、診斷及診斷標準

慢性鉛中毒的診斷,應依據確切的接觸史和以神經消化、血液系統損害為主的臨床表現及有關實驗室檢查,參考接觸環境或接觸材料的調查檢測,進行綜合分析,作出診斷。

實驗室檢查指標,應依據指標的意義、靈敏度、特異性及影響因素作出判斷,不能僅憑一次檢驗結果即下診斷。

對於一些長期在空氣中鉛超過最高容許濃度的作業工人,有臨床症状而化驗指標仍屬正常範圍者,可用診斷性驅鉛試驗,方法同驅鉛治療一日用量,結果按以下診斷標準判定。

(一)鉛吸收

有密切鉛接觸史,尚無鉛中毒的臨床表現,尿鉛≥0.39umol/L(0.08mg/L)或0.48umol/24小時(0.1mg/24小時);或血鉛≥2.40umol/L(50ug/100ml);或診斷性驅鉛試驗後尿鉛≥1.44umol/L(0.3mg/L)而<3.84umol/L(0.8mg/L)者。

(二)輕度中毒

常有輕度神經衰弱症候群,可伴有腹脹、便秘等症状,尿鉛或血鉛量增高。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可診斷為輕度中毒:

1.尿δ-ALA≥23.8umol/L(4mg/L)或35.7umol/24小時(6mg/24小時);

2.尿CP半定量≥(++);

3.FEP≥2.34umol/L或ZnPP≥2.07umol/L。

經認斷性驅鉛試驗,尿鉛≥3.84umol/L(0.8mg/L)或4.80umol/24小時(1mg/24小時)者。

(三)中度中毒

在輕度中毒的基礎上,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可診斷為中度中毒:(1)腹絞痛;(2)貧血;(3)中毒性周圍神經病。

(四)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可診斷為重度中毒:(1)鉛麻痹;(2)鉛腦病

五、預防控制

(一)控制鉛的接觸水平

1.用無毒或低毒物代替鉛如以鋅鋇白代替鉛白造漆,電瓶以聚乙烯代替鉛封口等。

2.控制熔鉛溫度,減少鉛的蒸發;加強鉛煙塵局部吸出和回收利用,控制鉛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3.加強預防保健與健康教育定期進行環境監測與健康監護,推動和監督衛生法規的實施,嚴格實行職業禁忌症,對有下列疾患或情況之一者均不宜從事鉛作業:(1)明顯盆血;(2)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3)明顯的肝、腎疾病;(4)心血管器質性疾病;(5)妊娠哺乳期婦女。教育群眾提高自我保健意識,如不用「錫壺」,使用鋁壺。

(二)鉛中毒篩檢

對鉛接觸或高危人群,選用能反映鉛慢性接觸早期損害且測定方法簡便易行的指標,如ZnPP、FEP、CP-U等,進行篩檢,早期檢出鉛中毒患者。

(三)治療和處理

1.腹絞痛 10%葡萄糖酸鈣10~20ml,靜脈注射,或用阿托品0.5mg,肌肉注射

2.驅鉛治療適用於急、慢性中毒。首選藥物為依地酸二鈉鈣(CaNa2-EDTA),每日g,加5%葡萄糖生理鹽水500ml,靜脈滴注;也可0.5~1.0g,分二次加普魯卡因肌肉注射。3~4日為一療程,二療程間隔3~4日,療程視患者情況而定,輕度鉛中毒一般不超過三個療程。也可用二巰基丁二酸鈉Na-DMS)或二巰基丁二酸(DMS),或促排靈(二乙烯三胺五乙酸三鈉鈣,CaNa3-DTPA)驅鉛。驅鉛治療中均需觀察腎毒副反應

參看

32 窒息性氣體中毒 | 苯中毒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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