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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源性疾病(drug-induceddisease)又稱藥物誘發生疾病,是醫源性疾病(iatrogenicdisease)的最主要組成部分。它是指由於藥物作為致病因子,引起人體功能或組織結構損害,並具有相應臨床經過的疾病;一般不包括藥物逾量導致的急性中毒辣。事實上,藥源性疾病就是藥物不良反應的一定條件下產生後果。近年來,藥源性疾病有明顯增多趨勢,因此,醫務人員一定要重視各類藥物可能產生的藥源性疾病,合理使用藥物,爭取把藥源性疾病的發生減少到最低限度。

(一)藥源性疾病的危害人們對藥源性疾病的認識了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早在1870年-1890年人們成立委員會調查氯仿麻醉贊成猝死的原因,經了解才弄清楚了氯仿麻醉猝死的原因是氯仿增強心肌以茶酚胺敏感性,造成心律不齊而死。1922件有人報導因用砷凡鈉明(606)治療梅毒時而造成黃疸。1937年國有107例死於磺胺酏劑,後來發現酏劑的溶液里含有二乙烯乙二醇,因製藥工人不了解這個化合物毒性,錯誤的使用了,進而促進了美國FDA對新藥批和藥上市後的管理。實際上,人們對藥物的了出現和隨後廣泛應用,發生變態反應藥物性皮疹。40年代以青黴為代表的多種抗生素研製成功與廣泛應用,出現過敏性休克、第8對腦神經損害、腎損害腎、腎損害和骨髓抑制等。60年代後腎上腺皮質激素在臨床上廣泛應用,藥源性疾病又進一步展擴大。特別是60年代的反應停()事件,即在歐洲發生了8000多例畸形嬰兒的「藥害」災難;70年代心得寧上市4年左右,發現它能引起奇特而嚴重的「眼一粘膜一皮肝」症候群,有的患者失明,有的因腹膜纖維化導致腸梗阻而死亡。以上兩起突出事件引起極大的震驚,人們對藥源性疾病的嚴重性有進一步的認識和警惕。1946-1956年10年間有4000種化學俁成藥,到1959年1年內就有400種化學藥品。1961-1973年6個國家上市新藥有152種,目前國外上市的料藥約3600多種。無疑,藥源性疾病的發生、發展與化學藥物的目溢增多密切相關。近年來由於應用化學藥物比較廣泛,因藥物不良反應而住院的病人佔住病人的3-5%,有10-20%的住院病人容易患藥源性疾病,約有0.24-2.9%的住院病人密切關係,加上臨床上大劑量用藥、長期用藥,多藥治療的情況愈來愈多藥,源笥疾病有明顯增多的趨勢。

誘發不良反應的藥物國內外的情況多有相似之處,比較多見的有以抗生素為主的抗菌藥、解熱鎮痛抗炎藥皮質激素類心血管藥、抗癌藥等。

(二)研究藥源性疾病的意義藥物性疾病的發生率不斷增加,對人民的健康帶來了很大的危害。現在許多國家已將藥源性疾病與其他主要疾病一樣,提到了得要的議事日和上來,建立了相應法規和藥政管理機構,近年,國內監督藥源性疾病的專著和雜誌不斷湧現,反映了人們對藥源性疾病的重視程度,研究藥源性疾病是臨床藥學的重要內容之一,對於保證臨床的整理用藥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際意義。

臨床上不合理的用藥包抱藥物的濫用、選藥不當和誤用。作為醫生在選藥前。首先應全面考慮用藥物治療的利和弊,不應只看到藥物治療的有利一面,還應認真地考慮到病人的機體狀態、年齡和性別,特別要全面分析病人的心血管功能,肝和腎臟功能以及神經系統功能狀態等病理生理基礎。還要充分了解所採用藥物是否能造成心、肝、腎和神經系統等重要器官的良反應。一般認為用藥的目的必須是對病人益多於害,如氯黴素治療傷寒極其有效,儘管它可引起再生障礙性貧血,但發生率低,其危害性比傷寒本身為小,故可採用。

選藥時還須考慮合併用藥問題,合併用藥的原則是為了獲得療效的協同或對副反應拮抗,不合理的用藥往往增加多藥並用所致新藥源性疾病。實踐證明療效的協同多見於抗生素、抗癌藥和抗高血壓藥等合併用藥,在少數情況下,合併用藥的目的是拮抗副反應的發生。此外,在選藥時還有一個劑型選擇的問題,特別是口服劑型一定要對被選擇的藥物的一物利用度有充分子解。如苯妥英鈉乳糖賦形劑,若醫生不了解不同劑型對藥物生物利用度的影響,就容易發生苯妥英鈉的中毒

(三)藥源性疾病的一般規律

藥源性疾病分類就病因學而言,藥源性疾病可分為兩種基本類型:

(1)A型藥物不良反應:由藥物本身或/和其代謝物引起,是由藥物的固有作用增強和持續發展的結果。其特點是劑量依賴性、能夠預測,發生率較高但死亡率較低。

(2)B型藥物不良反應:即與藥物固有作用無關的異常反應,主要是人體的特異體質有關。其特是與用量劑無關,難以預測,常規的毒理學篩選不能發現,發生率低但死亡率高。

就病理表現而言,藥源性疾病又分:

(1)功能性改變:如抗膽鹼和神經節阻斷藥可引起無力性腸梗阻,利血平引起心動過緩等。

(2)器質性改變:與非藥源性病無明顯差別,也無特異性,因此,鑒別診斷不能根據病理榆,主要依靠藥源笥疾病診斷要點。包括有炎症型(如各型藥物性皮炎)。增生型(如苯妥英鈉引起皮肝萎縮皮膚變薄。表皮乳突消失)、血管型(如藥物變態反應發生的血管神經性水腫)、血管栓塞型(如血管造影劑引起的血管栓塞)、贅生型(如藥物致癌變)等。

關於藥源性疾病分類,目前尚未見到守全合理的分類法,綜合各家觀點,根據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大致可分四類。

1)量效關係密切型(A型)。

2)量效關係不密切型(即B型)。

3)長期用藥致病型。

4)藥後效應型。

這樣的分類是符合藥理學和毒理學的量效關係這一基本概念的,同時又考慮到藥物對機體的影響和機體的對藥物的處理過程及傳毒理學的問題,因此這種分類法是比較合理的,見表38-1。

表38-1藥性疾病的分類

量效關係密切型

長期用藥致病型

1.藥物類型的差異

1.機體的適應性

2.影響藥代動力學的因素

2.反跳現象

(1)遺傳藥理學的因素

3.其它

(2)重要器官的病理變化,如心、肝腎甲狀腺

藥後效應型

3.影響藥學效學的因素

1.藥物的致癌性

(1)肝臟疾病

2.藥物的生殖毒性

(2)水和電解質平衡失調

(1)抗生育

量效關係不密切型

(2)致畸性

1.免疫反應

(3)乳汁中藥物的不良反應

(1)機體免疫功能的差異

(2)藥物的免疫因素

2.遺傳藥理學因素的影響

參看

32 別嘌呤醇 | 藥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學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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