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學/藥源性疾病的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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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重視藥源性疾病的危害性隨著藥物的廣泛應用,藥源性疾病的發生率不斷增加給人民的健康帶來了很大危害。要充分認識到,藥物不單是治療的一種手段。也是一種致病的因素,如果對其致病作用認識不足,不加以科學管理,它將成為社會的公害因素,可以給人類帶來嚴重危害。藥源性疾病和其他主要一樣,應提到重要的誶事是程上來考慮。在診斷過程,要警惕藥物可能是致病的因子,參與發病,應及時排除藥物的危害。用藥過程中要嚴密觀察藥物反應。以便及時劑量或調換治療藥物。總之,要儘可能把藥物源性疾病的發生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做到合理用藥濫用和誤用藥物是引起藥源笥疾病的主要原因,如能合理用藥則大多數藥源性疾病是以避免的,如何做到合理用藥,下列幾點必須考慮。
1.選藥要有明確的指征,選藥不僅要對適應證,還要排除禁忌症。要充分認識濫用藥物的危害性反用不確切藥物。
2.要有目地聯合用藥,可用可不用的藥物盡量不用,爭取能用最少品種的藥物達到治療目的。聯合藥時要排除藥物之間相互作用可能引起的不良反應。
3.根據所選藥物的藥理作用特點,即藥效學與藥動學規律,制定合理的用藥方案。
4.應用新藥須預先熟悉基藥效學與藥動學知識,切忌盲目使用。
(三)加強藥源性疾病的監督藥源性疾病的監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證病人使用藥物安全有效,同時又為健康、優質、幸福的人類社會創造條件,但目前對於藥源性疾病的監督還沒有統一的標準和要求,綜合有關資料,大致包括下列三方面:
1.新藥研製過程毒理學監督。
2.病人用藥的安全監護。
3.新藥上市後安全性監督。新藥上市後的監督工作即Ⅲ期臨床試驗,它是臨床藥理研究的一個重要組織部分,有利於深入評價藥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從防止藥源性疾病出發,通過工作往往可以發現原先沒有預料到的新的不良反應。醫務人員有責任報告所遇到的藥物不良反應,這一工作在我國尚未分開展,有待加強。根據他國經驗,在醫務人員提供不良反應資料基礎上,編成「藥物不良反應專輯」如1967年報告氯黴素可引起致命的再生障礙性貧血,1969年報告口服避孕藥與血栓栓塞病的關係,1975年報告心得寧可引起眼一粘膜一皮膚症候群,1979年報告林可黴素與史林黴素可致出血性的腸炎等等。因此新藥上市後的監督是對新產品毒性繼續觀察,也是對老藥的質量監測和再評價。另一方面還要特別加強對醫院等用藥單位進行經常的系統的藥物不良反應的調查和分析。要用藥物管理政策和制度來保證藥物的社會安全性評價。常用的監測方法有:回顧性報告,自願有組織報告(黃卡制度),事祥盡報告,病例組和對照組研究等,上述幾種監督方法各有優缺點,應根據不同情況選擇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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