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筒箭毒鹼原由南美數種馬錢子科及防已科植物中提得一種生物鹼氯化筒箭毒鹼氯化琥珀膽鹼司可林)等。為其合成代用品,是較好的橫紋肌鬆弛藥但有痹呼吸肌的危險。常作為手術前肌肉鬆弛藥物,為麻醉輔助劑;亦用作抗痙攣治療震,顫性麻痹破傷風狂犬病士的寧中毒等。

1.毒理

(1)本類藥物不易從胃腸吸收,必須注射給藥。它在體內破壞很快,靜注筒箭毒鹼中等劑量一次,約在20分鐘分,作用就開始消失,但在2-4小時後,還有若干殘餘作用。

(2)本類藥物主要毒性作用。表現為的呼吸困難心血管虛脫組織胺釋放等引起的症状

(3)筒箭毒鹼能阻斷骨骼肌運動終板處的煙鹼膽鹼受體,使骨骼肌對運動神經末梢所釋放的乙醯膽鹼失去反應能力,而呈弛狀態,琥珀膽鹼肌肉鬆弛作用機理與箭毒不同,而似已醯膽鹼樣作用先興奮,後麻痹能使運動終板產生持久的去極化

(4)箭毒類的橫紋肌鬆弛作用,首先出現於頭部肌肉,其中又以眼部肌肉最早鬆弛,其次為上肢,再次為軀幹及下肢。最後膈肌及肋間被波及而致呼吸停止。故用量必須控制。

(5)大劑量筒箭類藥物能麻痹植物神經節和興奮中樞神經系統

(6)箭毒類藥物能釋放組織胺,故可出現組織胺樣作用。

(7)大劑量迅速由靜脈注射箭毒類或箭毒鹼所出現的血壓下降及周圍循環衰竭,致使靜脈迴流量減小,可能與以下因有關;箭毒引起組織胺釋放,使周圍血管擴張;骨骼肌緊張度消失和呼吸範圍減少;以及由於呼吸減弱而缺氧等。

(8)本類藥物與某些阻斷神經-肌肉接點的抗生素粘菌素卡那黴素新黴素多粘菌素B鏈黴素雙氫鏈黴素桿菌肽同用時,可使鬆弛藥的作用加強,出現呼吸麻痹等危得現象。抗瘧藥可使假但鹼酯酶含量下降,延長琥醯膽鹼等呼吸麻作用。箭毒類藥物用於洋地黃化病人,易引起律失常和心肘停搏。利尿藥(噻嗪等)、奎尼丁、鹽皮激素硫酸鎂乙醇等,均可使筒箭毒鹼作用增強,加重毒性反應

2.診斷要點

(1)有用本類藥物史。

(2)臨床表現

1)肌肉麻痹症状;可在靜脈注入後1-2分鐘發生,如頭下垂、斜視復視,上眼瞼下垂,發音困難和下咽困難,四肢肌肉麻痹,呼吸肌(膈肌和肋間肌)隨之麻痹,嚴重者多因呼吸衰竭窒息而危及生命,必須及時救治。

2)循環系統症状:①在應用筒箭毒鹼時,心血管方面可有心率緩慢,節律不整,心音微弱,血壓下降等,特別在老人及重病患者易於發生;或有血壓上升,靜脈鬱血,出現明顯青紫。②應用氯琥醯膽鹼時,常發生心律失常結性心律過早搏動,二聯律、房傳導阻滯、竇心運過速等和動脈血壓升高(這在施行嗜鉻細胞瘤手術前應用易致危險);偶有心動過緩伴低血壓

3)本類藥物可釋放組織胺,出現支氣管痙攣以及其他嚴重的過敏反應,攔呼吸和循環功能紊亂;或有皮疹、浮種及其它症状。

4)誤用過大劑量氯化琥醯膽鹼時,可出現以下險徵象:早期症候:血液暗黑,皮膚有熱或感並呈紫藍色,呼吸心動快速,心律失常。晚期症候:過高熱、強直脈搏細弱、血液不能凝集少尿。此時作實驗室檢查,可有嚴重酸中毒、高血鉀、偶有高血磷、血紅蛋白腺增大等。

5)其他:瞳孔擴大、視物模糊頭痛肌痛眩暈、糖尿、欣快症傾向、眼壓增高、唾液腺增大等。

3.治療

(1)如為筒箭毒鹼或氯化筒箭毒鹼中毒,用新斯的明0.5-1mg或毒扁豆鹼1-2mg皮下注射,或靜注氯騰喜龍10mg%,以減低周圍麻痹的強度和持續時間。新斯的明只對抗筒箭毒鹼對骨骼肌的作用,同時可能加重筒箭毒鹼性引起血壓下降或支氣管收縮,最好使用毒扁辣鹼合劑(每1m1內含有溴化毒扁豆鹼0.7mg,硫酸阿托品1mg及麻黃鹼10mg),成人用1-2m1靜注,於十秒鐘內注射完畢。該合劑所含的阿托品是對抗毒扁豆鹼的剌激作用,麻黃鹼的作用為擴張支氣管及收縮未梢血管。毒扁豆鹼的解毒作用。如無支氣管痙變及血下降症状,可僅用新斯的明1-2mg靜注,合併應用硫酸阿托品0.5-1.0mg,新期的明對氯化琥醯膽鹼無拮抗作用,反能加強其症状。

(2)注射10%葡萄糖液或葡萄糖生理鹽水等,維持體液平衡。

(3)呼吸麻痹的治療包括給氧及施行人工呼吸,給予呼吸中樞興奮藥針灸療法,必要時作氣管插管,加壓給氧。

(4)持續導尿,以防毒素的再度吸收。

(5)有支氣管痙攣及其他組織樣反應者,可用抗組織胺藥物。

(6)如有過高熱、應用各種藥物理方法降溫。

(7)如出現酸中毒時,可用碳酸氯鈉或三羥甲基氨甲烷等鹼性溶液。

(8)其他對症治療。

4.預防

(1)箭毒鹼所引起肌肉鬆弛對劑量的與引起膈肌麻痹的劑量很近,故必須等待第一次注射的藥物充分表現最大效力之後,再酌情注射第二次。

(2)在注射本類藥物前,可知學注射阿托品以減少分泌。

(3)用麻醉藥乙醚環丙烷氟烷甲氧氟烷)時應用本類藥物劑量應減少60%。

(4)重症肌無力病人禁用,老弱患者慎用。

(5)勿與上述某些抗生素、抗瘧藥、洋地黃及硫噴妥鈉同用。

(6)使用要類藥物前,必須先準備好人工呼吸設備及其他搶救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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