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康復/高危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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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可能危害母嬰或導致難產的妊娠統稱為高危妊娠。
廣義的高危妊娠包括:
(1)各種妊娠合併症,如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腎臟病、肝炎、甲狀腺功能亢進和貧血等;
(2)各種妊娠併發症,如妊娠高血壓症候群、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羊水過多或過少、胎兒宮內生長遲緩、過期妊娠和母嬰血型不合等;
(4)過去有異常妊娠史或分娩史,如習慣性流產、早產、死產或畸形等;
(5)早期妊娠時曾患病毒性感染(如流行性感冒、風疹病毒或巨細胞病毒感染等)、服用過某些對胎兒有影響的藥物或曾接觸放射線者。
狹義的高危妊娠是指在妊娠晚期伴有某些可能危及母嬰,尤其是胎兒的情況,如妊娠高血壓症候群、妊娠合併慢性高血壓、慢性腎炎或糖尿病以及母嬰血型不合、早產、過期妊娠、胎兒宮內生長遲緩和胎盤功能不全等。
高危妊娠的預防保健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識別高危妊娠 孕婦自己若能識別一些高危因素而及早就診,則對早期診斷高危妊娠並得到及時處理極為有益。如合併心、肝、腎等慢性病和內分泌疾患的孕婦在妊娠早期都應請專科醫生幫助確定病情是否適宜繼續妊娠下去;有家屬遺傳病史或曾有習慣性流產、死胎、死產或畸形兒史的孕婦亦應在妊娠早期就診,以及時篩查出有遺傳影響的子代或畸形兒而得以及時作人工流產;若查出有母嬰血型不合(一般發生於母血型為「O型而父血型為「A、B、或「AB型的夫婦,或配偶中有一方血型為「Rh」陰性者)、巨細胞病毒、風疹病毒、單純皰疹病毒、支原體、衣原體或弓形蟲感染,則及時治療有助於避免流產、早產、死產或胎兒畸形等後果。所以,對有高危因素的孕婦將第一次產前檢查提前到孕3個月時進行是十分必要的。
另外,年齡過小或過大的孕婦(<16歲,>35歲)、體重過小或過高(<40千克,>85千克)或身高不足140厘米,分娩的危險因素都增加;患過骨結核病、佝僂病和小兒麻痹症等孕婦可能骨盆不對稱;有以往難產史或產科異常史者、本次妊娠中子宮相對孕期過大或過小者、過去或現在有生殖系統疾病或其他異常者,都要想到高危妊娠。
產前檢查 是高危妊娠防治的主要環節,一定要認真及時進行產前檢查以避免或盡量減少胎兒不良結局,也保障母親的安全健康。
增加營養 對胎兒生長發育極為重要。高蛋白、高能量的飲食、新鮮蔬菜、補充足量維生素和鐵、鈣、鋅等微量元素對高危妊娠者是必不可少的。
臥床休息 以左側臥位為好,對改善胎盤功能、增加胎兒血液供應、避免和減輕母親高血壓、增加母親尿量都大有好處。
自測胎動 每天早、中、晚固定時間各測1小時胎動數,相加乘4少於10次提示可能胎兒缺氧,應即到醫院進一步檢查。
其他 妊娠後半期遇其他異常情況出現(如陰道流血、頭痛眼花、胸悶腹脹……)要及時到醫院就診。
參看
產褥感染 | 外陰瘙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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