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康復/糖尿病合併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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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病人合併妊娠時,胎兒病死率高。病程越長、病情越嚴重者,胎兒危險性越大。妊娠期原來正常的婦女可首次出現糖尿病症状,稱妊娠期糖尿病。原有糖尿病者也可在妊娠期內病情加重。
妊娠合併糖尿病的自我保健措施主要為:
1.由於妊娠期腎糖閾降低,正常孕婦出現輕度尿糖尚不能診斷糖尿病。必須檢查空腹血糖異常升高或糖耐量試驗陽性方可診斷。
2.輕症糖尿病病人(WhiteA 級)一般僅需飲食控制。通常標準為每天2000卡左右,其中碳水化合物40%~50%,脂肪25%~30%,蛋白質25%~30%,總飲食量分配為早餐1/5,中晚餐各2/5。若經飲食控制症状仍加重,需加用胰島素。
3.雖然非孕時只需飲食控制的糖尿病病人,若以往有死胎死產史,或過去有妊娠期多食、多飲、多尿史,或本次孕期合併妊娠高血壓者,需要胰島素治療。
4.平時需用胰島素控制病情的病人,孕期胰島素的需要量增加,孕期胰島素用量主要根據血糖值而定。
5.加強母親與胎兒監護。孕期母體監護除血糖、尿糖和症状以外,還須監測腎功能、血壓、眼底與子宮底高度變化,及時發現巨大兒和羊水過多。胎兒監護主要有B超(可估計有無胎體過大、羊水過多等)、血和尿的雌三醇(可知胎盤功能正常與否)、胎心胎動電子監護和胎兒成熟度的監護。因此,必須比一般孕婦更認真地接受次數更多的產前檢查。
6.孕期控制糖尿病藥只選用胰島素治療而不用口服降糖藥(因對胎兒有不利影響)。
7.提早住院待產。B在36~38孕周,C級在34~36孕周,D級以上的重症病人孕32~34周即應住院,以便控制病情和及時發現胎兒窘迫及時終止妊娠避免胎死宮內。
8.產褥期胰島素需要量較孕期分娩期大為減少。若不注意,容易引起低血糖休克。
9.分娩時間與方式。病情嚴重,如伴有血管病變或妊娠高血壓症候群或胎兒宮內生長遲緩者、巨大胎兒、胎兒窘迫、過去有死胎死產史和產程進展緩慢或引產失敗者,以剖宮產為宜。病情較重,或並發妊高征、胎盤功能不全、羊水過多、過去有死胎死產史者,36~38孕周予以分娩;D級以上尤其是伴胎兒生長遲緩者,孕34~36周分娩為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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