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特比萘芬
A+醫學百科 >> 鹽酸特比萘芬 |
原料藥:鹽酸特比萘芬
中文名稱: 鹽酸特比萘芬
原料藥廠家:山東宏富達醫藥化工有限公司
拼音名:Yansuan Tebinaifen
中文別名:特比萘芬鹽酸鹽,(E)-N-(6,6-二甲基庚-2-烯-4-炔基)-N-甲基-1-萘甲胺鹽酸鹽
英文名: 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N,6,6-Trimethyl-N-(naphthalen-1-ylmethyl)hept-2-en-4-yn-1-amine hydrochloride
分子式:C21H25N.HCl
分子量:327.90
性狀:鹽酸特比萘芬為白色或類白色粉末。
目錄 |
口服片劑相關
商品名:蘭美抒
英文名:Terbinafine Hydrochioride Tablets
主要成分:鹽酸特比萘芬 其化學名稱為:(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甲醯胺萘.鹽酸鹽
性狀:本品為白色片劑。
藥理作用
鹽酸特比萘芬是一種具有廣譜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類藥物。本品能特異地干擾真菌麥角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高選擇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鯊烯環氧化酶,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角鯊烯環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適應症
1.由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髮癬菌和紫色毛癬菌等)、犬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髮和甲的感染。
2.各種癬病(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
3.由皮黴菌引起的甲癬(甲真菌感染)。
本品僅用於治療大面積、嚴重的皮膚癬菌感染(體癬、股癬、足癬、頭癬)和念珠菌(如白色假絲酵母)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根據感染部位、嚴重性和範圍考慮口服給藥的必要性。 皮膚癬菌(絲狀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癬
【用法用量】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和適應症調整療程。
口服,成人每次.25克,每日一次,療程如下:皮膚感染的療程:手足癬[趾(指)間型和跖型]:2-6周;體癬、股癬:2-4周:皮膚患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學治癒幾周,才可見到皮膚外觀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
成人:每次片(0.25g)每天一次
青少年,體重>40kg(通常年齡>12歲):每次片(0.25g)每天一次
兒童,體重20-40kg(通常年齡5-12歲):每次半片(0.125g)每天一次
兒童,體重<20kg 通常年齡<5歲:關於此組病人,從對照試驗中獲得的資料非常有限,所以藥物只有在沒有其它可選擇的治療方法以及潛在的治療療效益大於可能的危險情況才可使用。
由於沒有關於年齡小於2歲兒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療經驗,因此本品不被推薦用於這個年齡組
皮膚感染
推薦療程:
足癬(趾間,跖/拖鞋):2至6周 體癬,股癬:2至4周
皮膚念珠菌病:2至4周
感染症状和體征的消失可能到真菌學治癒後數周才出現。
推薦療程: 頭癬主要見於兒童
頭癬:4周
甲真菌病 :對於大多數患者,治療療程為6-12周
指甲真菌病 :大多數指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療療程為12周 一些甲生長不良的患者所需療程較長。在真菌學治癒後及停止治療後數月,常可見到良好的臨床療效,這與健甲長出所需時間相關。
不良反應
出現頻率估計:很常見≥10%,常見1%-10%,不常見0.1%,罕見0.01%-0.1%,非常罕見<0.01%
一般而言,特比萘芬的耐受性好,不良反應常為輕中度。最常見的是胃腸道症状(腹脹滿、食慾降低、消化不良、噁心、輕微腹痛、腹瀉),輕微的皮膚反應(皮疹、蕁麻疹),骨骼肌反應(關節痛,肌痛)
罕見:有報告與特比萘芬治療有關的肝膽功能不良(實際為原發性膽汁淤積型),包括非常罕見的肝衰竭(見注意事項)
非常罕見:已報告有嚴重的皮膚反應(如Steven-Johnson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壞死)和過敏性反應。如果有進行性皮疹發生,應停止特比萘芬治療
非常罕見:已報告的有血液系統疾病如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粒細胞缺乏症或血小板減少症
非常罕見,已報告的有脫髮,儘管病因關係尚未確定
【禁忌】對鹽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如果患者出現肝功能不全的體征或提示性症状,如無法解釋的噁心、厭食或倦怠、或黃疸、黑尿或無色糞便時應當確認是否為肝源性,並中止特比萘芬治療(見不良反應)。在已有肝病的患者中進行的單劑量藥代動力學研究報名,特比萘芬的清除率降級50%,在前瞻性的臨床試驗中未開展伴有慢性或活動性肝病的患者使用特比萘芬的研究,因此不做推薦。腎功能受損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足50ml/分鐘或血肌酐超過300umot/l)應當服用正常劑量的一半 。體外研究表明特比萘芬抑制CYP2D6的代謝,因此,如果同時服用的藥物的治療窗較窄時,應該對接受主要由該酶代謝的藥物,如三環類抗抑鬱藥(TCAs)β-阻滯劑、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以及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ls)B型進行伴隨治療的患者,進行監測。(見藥物相互作用)
口服本品對花斑癬無效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胎兒毒性及生育能力動物實驗研究發現,無不良反應。由於妊娠婦女中的臨床經驗非常有限,在妊娠期間,如果服藥的益處不能超過風險,不應使用。特比萘芬可以分泌至乳汁當中,因此口服特比萘芬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兒童用藥】2歲以上的兒童口服特比萘芬耐受性好
【老年患者用藥】尚無證據提示老年患者與年青患者需服不同劑量或發生不同的反應。開處方時,應當考慮到這一年齡組患者已存在肝、腎功能損害的可能性(見注意事項)
【藥物相互作用】依照體外研究和健康志願者中進行研究的結果,特比萘芬對大多數神經細胞色素P45
禁忌:對鹽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肝或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分,血清肌酐>300u mol/升)者,特比萘芬劑量應減少50%(見「不良反應」)。
2.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3.相互作用研究證明,特比萘芬幾乎不影響經由細胞色素P450酶系代謝的藥物(如環孢素、D860或口服避孕藥)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藥的婦女應慎用本品,因為極少數人可能月經失調。此外,肝藥酶誘導藥(如利福平等)可加速特比萘芬的血漿清除,肝藥酶抑製藥(如西米替丁等)則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要用以上藥物,則需將特比萘芬的劑量作適當調整。
4.口服本品對花斑癬無效。
5.本品應置於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規格:250mg*7片/盒 批准文號:國藥准字H20000251
乳膏劑說明書二則
【成份】鹽酸特比萘芬
【規格】5g:0.05g/15.00元
【藥理】抗真菌藥。
【適應症】用於足癬、手癬、體癬、股癬及花斑癬。
【用法用量】外用,一日2次,塗患處。療程1~2周。
【禁忌症】已知對喹諾酮類過敏者,孕婦、哺乳期婦女及18歲以下患者禁用。
【不良反應】消化系統反應;過敏反應;中樞神經系統反應;影響一些實驗室檢查,如GOT、GPT、ALP、LDH、γ-GPT、BUN、血肌酐及總膽紅素升高,也可致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及白血球、血紅蛋白和血小板降低等;國外有QT輕度延長的報告。
【注意事項】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貯存】在陰涼處保存。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英文名稱: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Cream
漢語拼音:Yansuan Tebinaifen Rugao
[成份]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鹽酸特比萘酚0.01克,輔料為甘油、辛酸/癸酸甘油酯、苯甲醇、分餾椰子油、蓖麻油、亞麻酸聚乙二醇甘油酯、聚氧乙烯(35)蓖麻油、脫水山梨醇單油酸酯、卡波姆940、氫氧化鈉、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對羥基苯甲酸丙酯。
[性狀]
[作用類別]
[適應症]
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規格]
1%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次,塗患處,並輕柔片刻。療程1~2周。
[不良反應]
偶見皮膚刺激如燒灼感,或過敏反應如皮疹、瘙癢等。
[禁忌]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2、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諮詢。
4、本品塗敷後不必包紮。
5、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本品為廣譜抗真菌藥,能高度選擇性地抑制真菌麥角鯊烯環氧化酶,阻斷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麥角鯊烯環氧化反應而干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從而發揮抑制和殺滅真菌的作用。
[貯藏]
密閉,在陰涼處保存。
[包裝]
鋁質軟管裝,10g/支/盒,15g/支/盒。
[有效期]
36個月
鹽酸特比萘芬噴霧劑
通用名: 鹽酸特比萘芬噴霧劑
曾用名: 丁克
英文名: 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SPRAY
拼音名: YANSUAN TEBINAIFEN PENWUJI
藥品類別: 皮膚科用藥
適應症: 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性狀: 本品為無色澄明液體。
藥理毒理: 鹽酸特比萘芬為丙烯胺類廣譜抗真菌藥物。能特異性地干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選擇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鯊烯環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角鯊烯環氧化反應受阻,角鯊烯在細胞中蓄積,從而達到殺滅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藥代動力學: 局部塗抹後,被吸收的藥量不超過用藥量的5%,故全身血藥濃度極低,本品生物轉化後的代謝物無抗真菌作用,主要經尿液和糞便排出體外,消除半衰期為17小時,無體內蓄積現象。
用法用量: 外用,噴於患處,一日~3次,療程1~2周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皮膚局部輕度燒灼感、瘙癢感等刺激症状或局部皮膚乾燥。一般不影響治療。
禁忌症: 對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 僅供外用,避免誤入眼內。應放在兒童不能觸及處。 2. 使用過程中如出現不良反應症状,應停止用藥。 3. 療程一般不超過4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無任何不良影響,但在孕婦中尚未經過對照試驗驗證,所以孕婦不推薦使用,除非利遠大於弊。本品可從乳汁中排出。雖然量很少,但使用本品的婦女應停止給嬰兒哺乳。
藥物相互作用:如正在使用其它藥物時,使用本品前請向醫師或藥師諮詢。
貯藏: 密封,在陰涼處保存
關於「鹽酸特比萘芬」的留言: | 訂閱討論RSS |
目前暫無留言 | |
添加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