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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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狂:狂亂不安,手足躁擾,是神志失常的一種證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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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狂的原因
多因肝經熱盛;或痰火上擾;陽明熱盛,熱擾心神;或穢濁上干;血蓄下焦,瘀熱上沖等所致。或者患有躁狂症。
躁狂的診斷
躁狂狀態的主要臨床症状是心境高漲,思維奔逸和精神運動性興奮。以心境顯著而持久的改變——心境高揚為基本臨床表現,伴有相應的思維和行為改變,有反覆發作的傾向,間歇期完全緩解。發作症状較輕者可達不到精神病的程度。該病發作表現為躁狂相,其含義和診斷標準為:患者心境高揚,與所處的境遇不相稱,可以興高采烈,易激惹、激越,甚至發生意識障礙。嚴重者可出現與心境協調或不協調的妄想、幻覺等精神病性症状。
躁狂的鑒別診斷
1、精神分裂症青春型
臨床常見的是將青春型精神分裂症被誤診為躁狂症,相反的情況也時有發生,這是因為精神分裂症也可有循環病程,臨床表現也可有運動性興奮。但精神分裂症經過幾次發病後,循環病程漸不明顯,而呈慢性進行性病程。臨床相雖有興奮躁動,但情感不是輕鬆、愉快,而是喜怒無常,行為也多具衝動性。臨床上確有一些躁抑症病人具有與心境不協調的精神病性特徵,但歷時短暫,隨病程而長。
2、中毒性精神病某些藥物如皮質激素、異煙肼、阿的平等中毒可引起躁狂狀態。
根據用藥史,用藥時間、劑量與發病關係,停藥或減藥後漸趨好轉可資鑒別。中毒性精神病往往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
3、腦器質性精神病
如麻痹性痴呆、老年性精神病可出現躁狂狀態,但往往有智能障礙,情感並非高漲,而是以欣快為主。詳細的病史,軀體和神經系統檢查有助鑒別。
4、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
甲狀腺機能亢進可出現輕躁狂狀態,但情感並非真正高漲,而以焦慮、情緒不穩為主。伴有原發軀體病症狀和體征。
躁狂狀態的主要臨床症状是心境高漲,思維奔逸和精神運動性興奮。以心境顯著而持久的改變——心境高揚為基本臨床表現,伴有相應的思維和行為改變,有反覆發作的傾向,間歇期完全緩解。發作症状較輕者可達不到精神病的程度。該病發作表現為躁狂相,其含義和診斷標準為:患者心境高揚,與所處的境遇不相稱,可以興高采烈,易激惹、激越,甚至發生意識障礙。嚴重者可出現與心境協調或不協調的妄想、幻覺等精神病性症状。
躁狂的治療和預防方法
藥物治療
1、抗精神病藥治療:
適用於躁狂症病人,尤其是精神運動性興奮症状明顯的病人。常用藥物有氯丙嗪、氟哌啶醇、氯氮平,一般可口服給藥,有明顯興奮症状者可用肌肉注射給藥。
2、鋰鹽治療
常用的鋰鹽製劑是碳酸鋰。口服劑量視血藥濃度進行調整,一般治療量為600mg到2000mg/日。鋰鹽治療對躁狂有明顯的療效。鋰鹽治療的顯效時間比抗精神病藥要晚,多在血鋰濃度達到有效濃度後4~10天(平均7~8)開始緩解,為要迅速獲得療效可在早期加用氯丙嗪或氟哌啶醇。
躁狂症經治療後症状可消失,但停止治療後,有的病例還會反覆發作。鋰鹽對預防再次發作可有較好的效果。鋰鹽維持治療劑量可用急性治療期的一半,血鋰應維持在0.4~1.0mEq/L(平均0.7mEq/L)之間,維持治療應堅持數年。第一次發病或發作間隔超過一年者不必用維持治療,在有複發跡象時重新治療。
參看
- 情感性心境障礙
- 分裂情感性障礙
- 情感障礙
- 阿爾采末病
- 甲狀腺功能亢進伴發的精神障礙
-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 躁狂症
- 譫妄
- 軀體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
- 臟躁
- 癲狂病
- 染色體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 性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 腎上腺皮質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 腦垂體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 甲狀旁腺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 腎臟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
- 其它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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