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發性克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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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發性克汀病(sporadic cretinism)或呆小病是由於先天因素使甲狀腺激素分泌減少引起生長發育減慢、智力遲鈍的疾病,見於非甲狀腺腫流行地區。世界上不少國家已將新生兒甲低篩查定為法律,各國發病率不一,美國1987年報告為1/6179,歐洲12國1978年報告為1/3000~1/7900;澳大利亞1981年報告為1/4678;日本同年報告為1/7900;我國上海於1984年報告為1/6873;天津1987年報告為1/7900。
其中90%為甲狀腺發育不全或異位,其餘為先天酶缺乏以致甲狀腺激素合成不足、下視丘-垂體性甲低及暫時性甲代。
1.甲狀腺組織未發育、發育不良或異位
(1)母體接受放射131I治療後(孕婦、乳母應禁忌)。(2)自身免疫性疾病(母患甲狀腺疾病,使甲狀腺組織某些成分進入血中,產生抗體,破壞了胎兒甲狀腺)。(3)胎內受有毒物質影響造成發育缺陷。(4)胎兒早期TSH分泌減少,致使甲狀腺發育不良。(5)胚胎期甲狀腺停留在舌根部,或異位在喉頭前、胸腔內或氣管內,以舌根部異位甲狀腺最多見。
2.母體孕期攝入致甲狀腺腫藥物 如丙基硫脲嘧啶、甲巰咪唑(他巴唑)、碘化物等。
3.甲狀腺激素合成及功能障礙 呈家族性甲狀腺腫型,見於非地方性甲狀腺腫流行區,常見有八種缺陷:(1)甲狀腺攝取或轉運碘障礙;(2)過氧化酶缺陷致酪氨酸碘化缺陷;(3)碘化酪氨酸偶聯缺陷;(4)脫碘酶缺陷;(5)產生異常的含碘蛋白質;(6)甲狀腺對TSH不起反應;(7)甲狀腺激素分泌困難;(8)周圍組織對甲狀腺激素不起反應。
主要特點有三;智力遲鈍、生長發育遲緩及基礎代謝率低下。
1.新生兒及嬰兒期 胎動少,約20%宮內生存>42周,出生體重常大於第90百分位,前囪大可達4×4cm,後囪可大於0.5×0.5,身長與頭圍可正常,胎便排出遲緩,經常便秘、嗜睡、嗵奶差、生理黃疸延長,哭聲嘶啞低直、腹脹、獃滯、體溫不升,常在35℃以下,皮膚呈花斑狀、涼且濕,額部皺紋多似老人狀,舌在寬且厚,呼吸道有粘液性水腫可引起鼻塞及分泌物增多,面容臃腫狀,鼻根低平,眼距寬,高血脂者面部可見白色皮脂腺疹,前後髮際低,心率慢,臍凸出等。由於母奶中含有甲狀腺激素,因此可掩蓋某些症状使晚出現。
2.幼兒及兒童期 生長發衣遲緩,智力低下,表情獃滯,安靜、出牙、坐、站、走均落後於同齡兒。上/下身比例落後(正常出生時1.7/1;5歲時1.3/1;10歲時1/1)說話晚,前囪閉合晚,納呆,便秘、腹脹,怕冷,皮膚與手掌、足底發黃是由於胡蘿卜素血症(胡蘿卜素轉變為甲種維生素需要甲狀腺激素參與),但鞏膜不黃。四肢伸側及軀幹可見毛囊角化。全身臃腫狀,是為粘液性水腫,非指凹性,多在面部、眼瞼、鎖骨上凹、頸背、手背、腹部等處明顯。毛髮稀疏、粗、脆,無光澤,前髮際低,眼距寬,眼瞼裂小,鼻根低平,唇厚,舌大寬常伸出在唇間形成典型面容。某些可合併甲狀腺腫,心臟可擴大,可有心包積液,多者可出現憋氣、心率慢,血壓低,臍疝,手足寬、厚、指趾短,手背皮膚多皺褶。某些面呈貧血貌。少數腓腸肌及前臂肌肉呈假性肥大,似大力士狀,稱為Kocher-Debré-sémélaìgne症候群,其原因尚不詳,肌肉活檢未發現特殊組織化學及超微結構改變,經甲狀腺片治療後,約10天左右開始變軟縮小。
診斷
典型克汀病依靠臨床表現就可確診,經過治療後面改變可與原來面目全非,因此治療前應攝取外觀像以作臨床佐證。應爭取早期診斷早期治療,不典型病例應結合化驗、X線檢查,必要時進行診斷性治療用以確診。
1.產前診斷 羊水測定TSH及rT3,同時測母血TSH,如果母血TSH正常而羊水TSH增高,rT3降低則可擬診。rT3(羊水)正常值:<20周330±31ng/dl;20~30周323±91ng/dl;~35周91±3ng/dl;~42周93±5ng/dl。
2.新生兒篩查 新生兒出生後血TSH於20~60分鐘達高峰,1~4天逐漸下降,故應查出生後30分鐘內臍血TSH或4~7天足跟血T4及TSH,可用濾紙干血滴標本,采血後郵寄至化驗中心檢查,陽性者再以靜脈血複查T4、TSH,必要時查血TBG、FT4I及RT3U等。
早期應與巨結腸、營養不良、Beckwith Wiedemann(巨舌-凸臍-內臟巨大-低血糖症候群)症候群相區別。巨腸雖有便秘,多伴嘔吐、腹脹可見腸型,大便量多有惡臭,BMR不低,鋇漢腸可見結腸痙攣段與擴張段,血T4與TSH正常。營養不良常合併腹瀉、腹脹,伴有消瘦、低鉀等,哭聲細尖高調,舌薄且尖,血T4、TSH均正常。B-W症候群血清T4正常。尚應與TSH暫時增高症、早產兒暫時性血T4降低,及低T3症候群相區別,必要時觀察或治療一段時間,結合化驗診斷之。
3.不典型病例之診斷 如曾經不規則治療而化驗、臨床不典型者,可停藥觀察3~3周,觀察甲低症状、體征之再現,及化驗異常之出現,然後再投藥治療,觀察臨床與化驗之好轉以便確診。
4.家族性甲狀腺激素合成及功能障礙克汀病之診斷。
(1)攝取碘缺陷 可能由於使碘化物進入細胞的「碘泵」發生了故障。可查吸131I率24小時<12%,尚可查唾液碘/血漿碘<10(正常應>10)。
(2)碘有機化缺陷(過氧化酶缺陷) 最常見。服過氯酸鹽後碘被迅速排擠出。方法是:給予131I1微居里後1.5~2小時測定甲狀腺放射性碘濃度,同時給過氯酸鉀10mg/kg,2小時後複查甲狀腺131I濃度,若下降>10%為陽性。應與Pendred症候群相鑒別(詳見單純性甲狀腺腫鑒診斷節)。
(3)碘化酪氨酸偶聯缺陷(絡合酶缺陷)
當尿排泄131I超過口服量1%持續5天時,及給甲亢平一過氯酸鹽後,尿中排131I增高二倍時,應疑為此病。
(4)脫碘酶缺陷 給予131I標記的DIT,6小時後測定尿中放射性物質的化學性質,正常人尿中90%為放射性無機碘,而患兒為131I-DIT。
(5)甲狀腺球蛋白代謝異常 甲狀腺球蛋白合成障礙,患兒血中不正常的碘化蛋白。它們不能進行脫碘,因而大量由尿排出,查尿中碘化組氨酸增多應疑及此病。或可用血漿層析判斷異常蛋白。
(6)甲狀腺對TSH不起反應 曾報告1例男孩,父母系近親結婚,患兒為先天性非甲狀腺腫性克汀病,吸131I試驗正常,血TSH增高且生物活性,但患兒體內對TSH無反應,甲狀腺組織代謝試驗(在體外)對TSH亦無反應。
(7)甲狀腺激素分泌困難 巨噬細胞胞漿的蛋白水解酶缺陷,不能將甲狀腺球蛋白消化後釋放T3與T4入血。
(8)周圍組織對甲狀腺激素不起反應 缺陷在於細胞核受體異常,甲狀腺激素不能發揮它的生理作用,臨床可有聾啞、甲狀腺腫、甲狀腺功能可正常或降低,但TSH正常或稍高,T3與T4亦正常或稍高,RT3U正常。亦有報告部分周圍組織對甲狀腺激素不起反應者。
輔助檢查
1.血清T4 正常值45~130μg/L(4.5~13μg/dl)。新生兒期<60μg/L(6μg/dl)即為減低,應除外由於TBG減少而使血T4降低者。在治療過程中應定期測定。
2.血清T3 正常值800~200ng/L(80~200ng/dl),輕症甲低T3往往正常,嚴重甲低時才減低,地方性克汀病血T3可增高,某些慢性病、肝病時血T3減低,但是rT3增高,甲狀腺功能正常,故應配合血T3、血TSH等共同判定甲狀腺功能。
3.血清TSH 正常值<10mu/L(10μu/ml)。本病常>20mu/L(20μu/ml),如至10~20mu/L(10~20μu/ml)之間,表示甲狀腺儲備功能降低。如血TSH、T4均低,為繼發於下丘腦、垂體的甲低,應做TRH興奮試驗以區別之。治療甲低過程中應定期TSH以調整劑量。
4.血清甲狀腺球蛋白 如為陰性說明無甲狀腺組織,或甲狀腺球蛋白合成異常;如為陽性而血T4、T3下降,TSH上升說明有殘餘甲狀腺組織。
5.吸131I率 甲低時24小時吸131I率<12%,(正常應45%),如<2%是為先天無甲狀腺。
6.其他 血糖降低,血膽固醇及甘油三酯增高,血CPK、LDH增高,基礎代謝率低等。
鑒別診斷
常需與下列相鑒別:
1.先天愚型 面容特殊,外眼角上吊,眼內眥皮,舌尖外伸,皮膚細,毛髮軟少,關節鬆弛,趾與餘四趾分開較明顯,小指中節短,X線可見鈣化不全,可有通常掌紋,常合併先天性心臟病,染色體核型多為21三倍體,血T4多數正常。
2.腦發育不全 眼神獃滯,常有外斜視,全身比例正常,皮膚細,無粘液水腫,BMR不降低,血T4正常。
3.垂體性侏儒 智力正常,全身比例正常,面容正常,皮膚細,很少粘液性水腫與便秘,血中生長激素減少,TSH低。
4.軟骨營養障礙 智力正常,全身不成比例,四肢粗短,上身長於下嶴,X線長骨象可見特徵性骨幹變短,干骺端擴大,邊緣不規則,血T4正常。
5.腎性佝僂病 智力正常,有佝僂病體征,血鈣低,血磷增高,X線長骨象有佝僂病改變,某些病例可有尿與腎功能改變。
6.粘多糖病Ⅰ型 智力低下,多毛,好動,毛髮濃密,濃眉大眼,鼻根低平,鼻翼寬大,角膜雲翳,肝、脾大,爪狀手,X線頭顱蝶鞍象可呈小提琴狀或鞋底狀,胸片可見飄帶肋,指骨遠端及掌骨近端變尖,胸椎12、腰椎1-2前緣呈魚嘴或鳥嘴狀改變。尿酸性粘多糖陽性。
7.苯丙酮尿症 智力低下,尿有鼠尿霉臭味,毛髮黃,皮膚白皙,濕疹,可有抽風,血苯丙氨酸常>1.22mmol/L(20mg/dl),正常0.06~0.18mmol/L(1~3mg/dl),尿FeCI3試驗可呈陽性。
8.家族性TBG缺乏 為伴性遺傳疾病,血T4降低,RT3U增高,TSH、FT4正常,甲狀腺功能亦正常,不須治療。男患者為純合子,TBG近完全缺乏,女性為雜合子,TBG中等缺乏,男∶女=9∶1。佔新生兒1/10,000~1/14,000。
治療措施
1.一般治療 應樹立信心堅持終身治療,不能中斷,否則前功盡棄;尚應加強輔導,經常教育患兒,使智力有所進步。飲食中應富於熱卡、蛋白質、維生素及礦物質如鈣、鐵等。
2.藥物治療
(1)甲狀腺片 開始量應由小至大,尤其病久基礎代謝率低下者,以防心力衰竭出現。干甲狀腺片所含T3及T4量不穩定,各地產品所含之量亦不統一,故應定期查血T4、TSH及臨床觀察療效以確定劑量足夠與否,一般用量可參考下列之表:
每人需要量略不同,可間隔5~7天漸加量一次。藥量過小會影響智力與體格發育,藥量過大又會造成人為甲亢,消耗過多成歲氮平衡也會影響發育,用藥量可根據血THS濃度正常,血T4在正常偏高值,以備部分T4轉變為T3。還可以根據臨床表現:每日一次正常大使,食慾好轉,心率維持在:兒童110/min、嬰兒140/min左右,腹脹消失,智力進步。長期服藥過程中,還應隨年齡增長不斷撫養加劑量以滿足機體需要。反應:過量可致腹瀉、心悸、吐瀉、多汗、煩躁不安,發熱等。長期用藥過大量可致消瘦,個別可有過敏反應,出現頻繁期外收縮,宜將藥量分多次口服。
合資心包積液者如無心包填塞症状出現可不泌作心包穿刺,經甲狀腺片口服治療後,心包積液可行吸收消失。
早產兒及低體重兒暫時性甲低亦宜治療以免影響腦發育,可觀察治療至確診後為止。
(2)三碘甲腺原氨酸(T3)作用快,消失快,適用於小嬰兒或甲狀腺腫有壓迫症状者。劑量20μg相當於干甲狀腺片40mg。
(3)維生素類 甲、乙、丙、丁種維生素應長期按臨床需要補充,尤其易有口角炎者應供應核黃素。劑量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4)礦物質 鈣片亦應長期服用以供給生長發育之用,貧血者應加服鐵劑。
(5)碘 在家族懷酶缺陷甲狀腺腫克汀病中,由於攝取碘與脫碘酶缺陷者,應供應碘以補充丟失,以便合成激素。脫碘酶缺陷者補碘後甲狀腺腫可消失。
預後
胎兒後半期及出生後頭半年正值腦細胞發育階段,故該時期發病者影響智力較重,應爭取早期診治,生後3個月內治療者,90%智力可達正常。3歲以後發病者智力多正常。預後尚發病原因有關:無甲狀腺者41%智商(I、Q)>85,激素合成障礙者44%IQ>85,異位甲狀腺者78%IQ>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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