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光性皮炎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電光性皮炎是我國法定職業性皮膚病的一種。

職業性電光性皮炎是指在勞動中接觸人工紫外線光源,如電焊器、碳精燈、水銀石英燈等引起的皮膚急性炎症。一般在無適當的防護措施或防護不嚴的情況下,於照射後數小時內發病。 電焊工容易發生在面、手背前臂等暴露部位。

電光性皮炎表現為急性皮炎,其反應程度,視光線強弱、照射時間長短而定。輕者表現為界限清楚的水腫紅斑,有灼熱及刺痛感,脫皮等症状。重者除上述症状外,可發生水皰或大皰,甚至表皮壞死,疼痛劇烈。

本病常伴有電光性眼炎發生。

減少在人工紫外線光源的接觸,正確使用防護服等勞保用品,可以降低發病率

按一般急性皮炎的治療原則,根據病情對症治療。治療期間應避免從事接觸紫外線的相關工作,加以休息。在治癒後,在加強防護條件下可以從事原工作。

關於「電光性皮炎」的留言: Feed-icon.png 訂閱討論RSS

目前暫無留言

添加留言

更多醫學百科條目

個人工具
名字空間
動作
導航
功能菜單
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