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化物燒傷及合併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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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化物按化學結構可分為無機氰化物和有機氰化物,後者變稱腈類化合物。氰化物燒傷及合併中毒能使急性中毒者動靜脈血氧差可自正常的4%~5%降至1%~1.5%,故易致呼吸中樞麻痹,並造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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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化物燒傷及合併中毒的原因
氰化物進入體內後,氰離子迅速與氧化型細胞色素氧化酶的三價鐵結合,阻礙其細胞色素還原為帶二價鐵的還的型細胞色素氧化酶,使細胞不能得到足夠的氧,造成「細胞內窒息」。
氰化物燒傷及合併中毒的診斷
氰化物中毒的主要臨床表現為乏力、胸痛、胸悶、頭暈、耳鳴、呼吸困難、心律失常、瞳孔縮小或擴大,陳發性或強直性抽搐、昏迷,最後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可以根據病人的病史和中毒的臨床表現來進行診斷。
氰化物燒傷及合併中毒的鑒別診斷
氰化物燒傷及合併中毒的鑒別診斷:
1、酸燒傷
常見的為硫酸、鹽酸、硝酸燒傷。此外尚有氫氟酸、石炭酸、草酸等。它們的特點是使組織脫水蛋白沉澱、凝固,故燒傷後創面迅速成痂、界限清楚,因此限制了繼續向深部侵蝕。
①硫酸、鹽酸、硝酸燒傷:硫酸、鹽酸、硝酸燒傷發生率較高占酸燒傷的80.6%。硫酸燒傷創面呈黑色或棕黑色;鹽酸者為黃色;硝酸者為黃棕色。此外,顏色改變與創面深淺也有關係,潮紅色最淺,灰色、棕黃色或黑色較深。酸燒傷後,由於痂皮掩蓋,早期對深度的判斷較一般燒傷困難,不能因無水泡即判為濃度燒傷。
硫酸、鹽酸、硝酸在液態時可引起皮膚燒傷,氣態時吸入可致吸入性損傷。三種酸比較,在同樣濃度下,液態時硫酸作用最強,氣態時硝酸作用最強。氣態硝酸吸入後數小時即可出現肺水腫它們口服後均可造成上消化道燒傷喉水腫及呼吸困難甚至潰瘍穿孔。
②氫氟酸燒傷:氫氟酸是氟化氫的水溶液無色透明,具有強烈腐蝕性,並具有溶解脂肪和脫鈣的作用。氫氟酸燒傷後,創面起初可能只有紅斑或皮革樣焦痂隨後即發生壞死,向四周及深部組織侵蝕,可傷及骨骼使之壞死,形成難以癒合的潰瘍,傷員疼痛較重。10%氫氟酸有較大的致傷作用,而40%則對皮膚浸潤較慢。
③石炭酸燒傷:石炭酸吸收後主要對腎臟產生損害。其腐蝕、穿透性均較強,對組織有進行性浸潤損害,
④草酸燒傷:皮膚、粘膜接觸草酸後易形成粉白色頑固性潰爛且草酸與鈣結合使血鈣降低,故處理時在用大量冷水沖洗的同時,局部及全身應及時應用鈣劑。
2、鹼燒傷
臨床上常見的鹼燒傷有苛性鹼、石灰及氨水等,其發生率較酸燒傷為高。鹼燒傷的特點是與組織蛋白結合,形成鹼性蛋白化合物,易於溶解,進一步使創面加深;皂化脂肪組織;使細胞脫水而致死,並產熱加理損傷。因此它造成損傷比酸燒傷嚴重。①苛性鹼燒傷:苛性鹼是指氫氧化鈉與氫氧化鉀具有強烈的腐蝕性和刺激性。其燒傷後創面呈粘骨或皂狀焦痂,色潮紅,一般均較深,通常在深Ⅱ度以上,疼痛劇烈,創面坯煞費苦心組織脫落後,創面凹陷,邊緣潛行,往往經久不愈
②石灰燒傷:生石灰(氧化鈣)與水生成氫氧化鈣(熟石灰),並放出大量的熱。石灰燒傷時創面較乾燥呈褐色,較深。注意用水沖洗前,應將石灰粉末擦拭乾淨,以免產熱加重創面。
③氨水燒傷:氨水極易揮發釋放氨具有刺激性吸入後可發生喉痙攣喉頭水腫、肺水腫等吸入性損傷。氨水接觸之創面淺度者有水泡深度者乾燥呈黑色皮革樣焦痂。
其創面處理同一般鹼燒傷。對伴有吸入性損傷者,應按吸入性損傷原則處理。
3、磷燒傷合併中毒
磷燒傷在化學燒傷中居第三位,僅次於酸、鹼燒傷。除磷遇空氣燃燒可致傷外,還由於磷氧化後生成五氧化二磷,其對細胞有脫水和奪氧作用五氧化二磷遇水後生成磷酸並在反應過程中產熱使創面繼續加深。磷蒸氣吸入可引起吸入性損傷,磷及磷化物經創面和粘膜吸入可引起磷中毒。
磷系原生質毒能抑制細胞的氧化過程。磷吸收後在肝腎組織中含量較多,易引起肝、腎等臟器的廣泛損害。磷燒傷後病人主要表現為頭痛頭暈、乏力、噁心,重者可出現肝、腎功能不全,肝腫大,肝區痛,黃疸,少尿或無尿,尿中有蛋白和管型。由於吸入性損傷及磷中毒可引起呼吸急促,刺激性咳嗽,肺部聞及乾濕羅音,重者可出現肺功能不全及ARDS胸片提示間質性肺水腫、支氣管肺炎。部分病人可有低鈣高磷血症、心律紊亂、精神症状及腦水腫等。磷燒傷創面多較深,可傷及骨骼,創面呈棕褐色,Ⅲ度創面暴露時可呈青銅色或黑色。
4、瀝青燒傷
瀝青人稱柏油,有高度的粘合性健康搜索,廣泛用於房屋建築、工程防腐防潮、鋪路等。液體瀝青引起皮膚燒傷純屬熱力作用無化學致傷作用。其特點是不易清除、熱量高、散熱慢,故創面往往較深,且多發生於皮膚暴露部位,如手、足、面部等處,程瀝青燒傷切忌用汽油擦洗,以免引起急性鉛中毒。
瀝清蒸發產生少量吖啶、蒽、菲等光感物質,光照射後增加疼痛。故病人應避免日光照射,避免應用有光感的藥物,如磺胺、氯丙嗪、異丙嗪等,創面上禁用紅汞、龍膽紫。
氰化物中毒的主要臨床表現為乏力、胸痛、胸悶、頭暈、耳鳴、呼吸困難、心律失常、瞳孔縮小或擴大,陳發性或強直性抽搐、昏迷,最後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可以根據病人的病史和中毒的臨床表現來進行診斷。
氰化物燒傷及合併中毒的治療和預防方法
儘早給予亞硝酸異戊酯和亞硝酸鈉。現場或運送途中,可給患者吸入亞硝酸異戊酯0.2~0.4ml,每隔15~30秒至數分鐘一次,不要超過5~6支,吸入至靜注亞硝酸鈉為止。
30%亞硝酸鈉10~20ml(6~12mg/kg),以2~3ml/分的速度靜脈注射,然後在同一針頭下給予25%硫代硫酸鈉50ml,必要時1小時重複注射一次。
注射時速度勿快,以免引起低血壓。局部創面應先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然後用0.01%的高錳酸鉀沖洗,再用5%硫代硫酸鈉沖洗。應該注意的是亞硝酸鈉及硫代硫酸鈉對有機氰中毒無解毒作用,且亞硝酸鈉本身對機體有損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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