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學/抗阿米巴病藥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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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根鹼為植物性生藥吐根生物鹼,也稱依米丁,主要治療腸道或腸外阿米巴病,對阿米巴原蟲有直接殺滅作用。常用量為3%-6%溶液1m1(相當於0.03一0.06無克),深部皮下注射,連用6天為一療程。在30天內不應該施行第二療程。吐根鹼不能用於肌肉注射,因可引起疼痛或局部不壞死,也不能用於靜脈注射,因可引起血管擴張,血壓下降,心律失常等不良反應。吐根鹼的毒性較大,治療量中與中毒量接近,而且排泄緩慢,當用量過大或用藥過久時,都能引起中毒現象。
臨床應用吐根鹼時要經常測量血壓及脈搏,如血壓下降時即應停藥,一般對心肝、腎有病者及幼兒,孕婦等應禁用。
1.毒理吐根鹼口服或注射均可迅速吸收,吸收後主要由腎臟排泄,少量也經腸道排出,但排泄較緩慢,注射後20-40分鐘即可在尿中發現,但停藥40-60天後,尿中仍有藥物排出,因而極易蓄狀中毒。吐根鹼為細胞原漿毒物,也是毛細血管毒。口服吐根鹼對腸平滑肌有剌激作用,甚至可使腸痙攣。由於腸蠕動增加通過中樞的反射作用,可引起明顯的催吐。大劑量時吐根鹼吸收後可引起心、肝、腎及骨骼肌的病變。病理可見中毒性胃炎,心肌及骨骼肌細胞腫變性,肝脂變性等。
吐根鹼中毒量決定於機體對藥物敏感性,致死量為10-25mg/kg,但也有謂最小致一為200mg者。
2.臨床表現
(1)消化系統症状:噁心、嘔吐、腹瀉、腹瀉,同時伴有頭痛、頭暈。
(2)骨骼肌症状:骨骼肌疼痛、僵硬,尤以四肢為甚。嚴重病例可有腕及足下垂、感覺障礙、腱反射減弱或消失,但無肌萎縮。
(3)心血管系統症状:為吐根鹼中毒的最常見症状。如心動過速、心前區痛、血壓下降、呼吸困難、心律失常,心電圖可見R-R及Q-間期延長,T波在各導聯上呈平坦或倒置。
(4)中毒性肝病時,可有肝脾腫大,損害腎臟時可出現蛋白尿及水腫。
3.治療
(1)臨床應用引起中毒時,應立卻停藥。誤中毒者應立即洗胃及導瀉。
(2)保護心、肝、腎等。
(3)一般忌用興奮劑。
(4)絕對臥床休息,臥床時間視心臟及血壓情況而定(有條件者做心電圖觀察)。因吐根鹼排泄緩慢,故應有稍長的臥床觀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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