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醫學/抗凝藥、溶栓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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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肝素
1.藥理作用 是一種粘多糖硫酸酯,其結構中所含磺胺基有強負電荷,是抗凝血活性的有效基團。肝素有多方面的作用。
(1)抗凝血:對凝血鏈鎖反應的多個環節,血小板粘附、聚集,以及纖維蛋白溶解系統均有影響。肝素的抗凝活性是由於它與蛋白質,尤其凝血因子相互作用而引起。肝素需抗凝血酶Ⅲ為輔因子,凝血酶及凝血因子Ⅸ、Ⅹ、Ⅺ等,都是具有以絲氨酸為活性中心的蛋白水解酶。肝素與抗凝血酶Ⅲ的賴氨酸殘基結合,發生空間構象改變,使它易於與活性絲氨酸部位反應,因而抑制上述凝血因子的促凝活性,主要抑制凝血酶和激活的凝血因子Ⅹ。由於抑制了在凝血機制中佔中心位置的激活的凝血因子Ⅹ,使凝血酶原不能轉為凝血酶;由於也抑制已形成的凝血酶活性,使纖維蛋白原不能轉變為纖維蛋白,使凝血時間延長。肝素也抑制凝血酶對Ⅷ、Ⅴ、Ⅷ因子的激活,血小板第3因子釋放等方面的作用。肝素也抑制纖維蛋白所致的血小板聚集。
2.藥代學 口服無效,必需注射。靜滴部分被血小板第4因子中和。主要在肝代謝(80%),休克時肝血流量減少,代謝減弱。20%以原型尿排出。T1/2依賴於劑量,小劑量時(<5000IU,靜滴)約為1h;較大劑量時2~6h。不通過胎盤,不自乳汁排泄,可用於妊娠。
3.治療應用 肝素抗凝作用迅速,半減期短,常用於短期內需抗凝或口服抗凝劑之前。
適應證為治療和預防血栓形成和栓塞,如嚴重不穩定型心絞痛而預防心肌梗死;深靜脈炎,肺栓塞,肢體動脈栓塞等;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心臟外科手術體外循環。禁忌證有出血素質或凝血障礙患者,活動性潰瘍病,新創口未愈者,產後或先兆流產者,休克,感染性心內膜炎,嚴重肝、腎功能不全及惡性高血壓患者。糖尿病患者慎用,血小板明顯減少患者應減量,酸中毒者應先糾正酸中毒。阿司匹林、鏈激酶等避免與肝素合用。
國內針劑每支12500IU(1ml相當100mg)。負荷量為1mg/kg(或5000IU),靜注或加入5%~10%葡萄糖液或生理鹽水100ml滴注,每分鐘20~30滴。維持量用1000~1500IU/h,或者每6h靜滴(最好用輸液泵)0.5mg/kg。預防用低劑量可以5000IU深部皮下(腹壁或骼嵴)注射,每8~12h一次。不宜肌注,因可造成注射部位血腫。還必須根據病情、病期、有無出血症状及實驗室監測隨時調整劑量。具體劑量應個體化。
凝血時間(試管法)為實用監測方法,可床旁進行。給藥前測,下次給藥前1h重複,使凝血時間控制在正常值的2~3倍(20~30min),正常值為8~12mi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正常值約35s,做為劑量指標宜控制在正常值的1.5~2.5倍(即60~80s)。凝血時間大於30min,或APTT大於100s則表示已過量。改口服抗凝藥時,應有3~5天重疊。
4.不良反應 自發性出血,為主要的併發症,往往因過量或存在禁忌證,宜監測以避免。血小板減少(可逆性),偶有過敏反應,有蕁麻疹、鼻炎、結合膜炎、發熱等。長期使用患者,可發生暫時性禿髮、骨質疏鬆等。
當肝素引起出血症状,或存在禁忌,需迅速中止其作用時,可用魚精蛋白(Protaminesulfate)中和,1%魚精蛋白5ml可中和肝素50mg(緩慢靜注)。如最後一次肝素注射已2h,魚精蛋白用量可減半。如因心臟手術、血透析,需迅速中和肝素,魚精蛋白量可為肝素的1.5~2倍。大劑量魚精蛋白本身可引起出血、過敏反應等,甚至危及生命。
5.藥物相互作用 阿司匹林及其他水楊酸製劑給予用肝素治療的病人,可能引起出血。口服抗凝藥輕度增加肝素作用。抗組胺藥、洋地黃、奎尼丁、青黴素、四環素等抑制肝素的抗凝作用。
溶血栓治療是指用藥物(激活劑)激活纖維蛋白溶解系統,使血漿素原轉變成大量血漿素,後者引起纖維蛋白降解,從而加速已形成的血栓溶解。溶血栓治療可使血塊迅速、完全地溶解,但出血併發症發生率也較高。目前用於臨床的主要有鏈激酶、尿激酶,尚在研究中的組織型血漿素原激活劑(TPA)將成為有前途的藥物。
(二)鏈激酶(Streptokinase,SK)
1.藥理作用 為一種間接的血漿素原激活劑(由β-溶血性鏈球菌所產生的非酶蛋白質)。它與人血漿素原或血漿素形成複合物後具有活性。循環複合物滲入血栓,並激活吸附、沉積在血栓中的血漿素原,引起血栓內在性溶解;循環中所產生的血漿素和血漿中的抗血漿素結合,在血栓形成部位釋放,產生血栓的外源性溶解。SK是一種異體蛋白,可以引起免疫反應而降低藥物效應,並引起過敏反應。既往曾有鏈球菌感染的患者,體內幾乎均存在抗鏈球菌激酶抗體,故首次劑量必須超過溶栓的需要量以中和這種抗體。
2.藥代學 T1/2為10~12min。
3.適應證 肺栓塞;深部靜脈血栓形成;周圍動脈栓塞;急性心肌梗死,症状開始6h內;動靜脈瘺血栓形成(血透析病人)。
4,禁忌證 絕對禁忌證為活動性內出血;新近發生的腦血管意外、腦腫瘤(2個月內),中度的凝血機制障礙、血小板缺陷或出血素質。相對禁忌證為外科大手術、創傷,或創傷性檢查後未滿10天;未控制的嚴重高血壓;心房顫動(可能促發腦栓塞);妊娠或產後未滿10天;心、肺復甦後伴肋骨骨折;原有內科出血條件者,如支氣管擴張,嚴重的肝、腎功能不全,膿毒性血栓靜脈炎。
5.用法、劑量 開始治療前應測定凝血時間、凝血酶時間、活化部分凝血激酶時間、凝血酶原時間、血紅蛋白、血小板計數、血球積壓,以除外凝血障礙及作為以後監測的基準。
粉劑每瓶100000或600000IU。靜滴時150萬IU,60min內持續滴注,監測上述指標以調整劑量,使凝血酶時間延長至正常的2~4倍。開始治療前如已用肝素或口服抗凝藥,需等APTT或凝血酶原時間恢復後再開始本藥治療,用本藥後需再用肝素治療以預防血栓形成再發。
6.不良反應
(1)出血:為最常見的併發症。嚴重者需中止治療,發生率約25%。盡量減少靜脈穿刺次數,避免肌肉注射或動脈取標本,不同時使用非類固醇抗類藥或口服抗凝藥,以減少出血的發生。出血處理,一般終止滴注,溶解活性即可中止。如出血嚴重,應輸鮮血,或新鮮冰凍血漿,有時需用氨已酸(EACA)或氨甲苯酸(PAMBA)以拮抗血漿素原。如靜脈穿刺部位持續滲血可用浸有EACA的止血棉按壓止血。
(2)過敏反應:用SK治療者發生率約15%。包括蕁麻疹、潮紅、頭痛,偶發生支氣管痙攣、低血壓。可用氫化考的松靜脈注射(100mg)。為預防其發生,可給藥前30min肌注非那更25mg,或靜注地塞米松2.5~5mg。
(3)發熱、發生率約30%。
(三)尿激素(Urokinase,UK)
1.藥理作用 是一種由腎細胞合成的蛋白水解酶,為血漿素原的直接激活劑、人腎組織培養中含有大量以無活力的前體形式存在的尿激酶,通過蛋白水解作用而形成具活力的尿激酶,低分子系列可作為臨床溶栓藥。人尿提取的高、低分子系列可作為溶栓藥、尿激酶直接使血漿素原轉變為血漿素,對纖維蛋白原或其他血漿蛋白有溶解作用。
2.藥代學 T1/2為12~16min.
3.治療應用 適應證、禁忌證均同SK。粉針劑每瓶分別為6000、60000、250000IU等。負荷量為40萬IU/min,靜脈注射(10min),以後以40~60萬IU於1~2h內靜滴。UK目前價格昂貴。
4. 不良反應 也可引起出血、發熱,但罕引起過敏反應,此點不同於SK。
(四)組織血漿素原激活劑(Tissueplasminogen actirator,t-PA)
為一種血漿素原的直接激活劑,與纖維蛋白結合的親和力很強,大大超過尿激素。t-PA與血栓內的纖維蛋白結合成複合體,作用於血漿素原轉變為血漿素而溶解新鮮的纖維蛋白,t-PA只引起局部的溶纖而不產生全身溶栓狀態,此為前述兩者所不及。t-PA主要來自血管壁,由內皮細胞合成,並不斷釋放。1983年自人黑色素細胞瘤細胞株中找出攜帶t-PA的基因,通過DNA重組技術,在大腸桿菌中進行表達後,能大量生產t-PA。t-PA不具抗原性,不會引起過敏反應,生物半減期短暫,有利於溶栓失敗者及時進行冠狀動脈旁路搭橋和冠狀動脈形成術,為很有前途的溶栓藥物。治療應用的適應證同SK。劑量10mg於10min內靜注;繼以第1h輸入50mg,第2h40mg。
(游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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