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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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美威(Cymevene),商品名更昔洛韋片。臨床用於防治單純皰疹病毒 HSV1 和 HSV2 的皮膚黏膜感染,還可用於帶狀皰疹病毒感染。

本藥品被歸類到單純皰疹等藥品分類。

目錄

賽美威的副作用(不良反應)

1. 常見的不良反應骨髓抑制,用藥後約 40% 的患者中性粒細胞數減低至 1000/mm3 以下,約 20% 的患者血小板計數減低至 50000/mm3 以下,此外可有貧血

2. 中樞神經系統症状如精神異常、緊張、震顫等,發生率約 5% ,偶有昏迷抽搐等。

3. 可出現皮疹瘙癢藥物熱頭痛頭昏呼吸困難噁心嘔吐腹痛食慾減退肝功能異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壓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脫髮血糖降低、水腫周身不適肌酐增加、嗜酸性細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靜脈炎等;有巨細胞病毒感染視網膜炎的愛滋病患者可出現視網膜剝離

賽美威禁忌症

對本品或阿昔洛韋過敏者禁用。

服用賽美威須注意的事項

1. 本品化學結構與阿昔洛韋相似,對後者過敏的患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 本品並不能治癒巨細胞病毒感染,因此用於愛滋病患者合併巨細胞病毒感染時往往需長期維持用藥,防止複發。

3. 本品須靜脈滴注給藥,不可肌內注射,每次劑量至少滴注 1 小時以上,患者需給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

4. 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並易引起出血感染,用藥期間應注意口腔衛生。

5. 用藥期間應經常檢查血細胞數,初始治療期間應每二天測定血細胞計數,以後為每周測定一次。對有血細胞減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藥物、化學品或射線所致者)或粒細胞計數低於 1000/mm3 患者,應每天進行血細胞計數。如中性粒細胞計數在 500/mm3 以下、或血小板計數低於 25000/mm3 時應暫時停藥,直至中性粒細胞數增加至 750/mm3 以上方可重新給藥。少數病人同時採用粒細胞 - 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GM-CSF )治療粒細胞減低有效。

6. 腎功能減退者劑量應酌減,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 24 小時不超過 1.25mg/kg ,每次透析血藥濃度約可減低 50% ,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後給藥。

7. 本品需充分溶解後緩慢靜脈滴注,滴注液濃度不能超過 10mg/ml ,一次最大劑量為 6mg/kg 。本品溶液呈強鹼性( pH=11 ),滴注時間不得少於 1 小時,並注意避免藥液與皮膚或粘膜接觸或吸入,如不慎濺及,應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沖洗,眼睛應用清水沖洗,避免藥液滲漏到血管外組織。

8. 育齡婦女應用本品時應注意採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齡男性應採用避孕工具至停藥後至少 3 個月。

9. 用藥期間應每 2 周進行血清肌酐肌酐清除率的測定。

10. 愛滋病合併巨細胞病毒視網膜炎患者,在治療期間應每 6 周進行一次眼科檢查。對正在接受齊多夫定治療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聯合使用本品,合用時甚至可出現嚴重白細胞減少

11. 器官移植患者用藥期間可能出現腎功能損害,尤其是與環孢素兩性黴素 B 聯合用藥的患者。

賽美威的用法用量

注意:不同企業生產的同種藥品可由於包裝規格的不同有不同的用藥量。本文用法用量只供參考。如果不確定,請參看藥品隨帶的說明書或向醫生詢問。

每次 1g ,每日 3 次,與食物同服。

賽美威藥物相作用

1. 影響造血系統的藥物、骨髓抑制劑及放射治療等與本品同用時,可增強對骨髓的抑制作用。

2. 本品與腎毒性藥物同用時(如兩性黴素 B 、環孢素)可能加強腎功能損害,使本品經腎排出量減少而引起毒性反應

3. 與齊多夫定同用時可增強對造血系統的毒性,必須慎用。

4. 與去羥肌苷同用或先後使用可使後者藥時曲線下面積顯著增加(增加 72% ~ 111% ),兩者經腎清除量不變。

5. 本品與亞胺培南西司他丁同用可發生全身抽搐

6. 與丙磺舒或抑制腎小管分泌的藥物合用可使本品的腎清除量 減少約 22% ,其藥時曲線下面積增加約 53% ,因而易產生毒性反應。

7. 應避免與氨苯碸、噴他咪、氟胞嘧啶長春鹼多柔比星甲氧苄啶磺胺類及核苷類藥物合用。

賽美威藥理作用

核苷類抗病毒藥。本品進入細胞後迅速被磷酸化為單磷酸化合物,然後經細胞激酶的作用成為三磷酸化合物,在已感染巨細胞病毒的細胞內其磷酸化較正常細胞更快。更昔洛韋競爭性抑制 DNA 多聚酶,並摻入病毒宿主細胞的 DNA 中,從而抑制 DNA 合成。本品對病毒 DNA 多聚酶的抑制作用較宿主細胞多聚酶為強。動物實驗中本品有致畸、致癌、免疫抑制作用和生殖系統毒性

賽美威貯藏方法

密封,在乾燥處保存。

市場上的賽美威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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