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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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美威(Cymevene),商品名更昔洛韋片。臨床用於防治單純皰疹病毒 HSV1 和 HSV2 的皮膚或黏膜感染,還可用於帶狀皰疹病毒感染。
本藥品被歸類到單純皰疹等藥品分類。
目錄 |
賽美威的副作用(不良反應)
1. 常見的不良反應為骨髓抑制,用藥後約 40% 的患者中性粒細胞數減低至 1000/mm3 以下,約 20% 的患者血小板計數減低至 50000/mm3 以下,此外可有貧血。
2. 中樞神經系統症状如精神異常、緊張、震顫等,發生率約 5% ,偶有昏迷、抽搐等。
3. 可出現皮疹、瘙癢、藥物熱、頭痛、頭昏、呼吸困難、噁心、嘔吐、腹痛、食慾減退、肝功能異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壓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脫髮、血糖降低、水腫、周身不適、肌酐增加、嗜酸性細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靜脈炎等;有巨細胞病毒感染性視網膜炎的愛滋病患者可出現視網膜剝離。
賽美威禁忌症
服用賽美威須注意的事項
1. 本品化學結構與阿昔洛韋相似,對後者過敏的患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 本品並不能治癒巨細胞病毒感染,因此用於愛滋病患者合併巨細胞病毒感染時往往需長期維持用藥,防止複發。
3. 本品須靜脈滴注給藥,不可肌內注射,每次劑量至少滴注 1 小時以上,患者需給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
4. 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並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藥期間應注意口腔衛生。
5. 用藥期間應經常檢查血細胞數,初始治療期間應每二天測定血細胞計數,以後為每周測定一次。對有血細胞減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藥物、化學品或射線所致者)或粒細胞計數低於 1000/mm3 患者,應每天進行血細胞計數。如中性粒細胞計數在 500/mm3 以下、或血小板計數低於 25000/mm3 時應暫時停藥,直至中性粒細胞數增加至 750/mm3 以上方可重新給藥。少數病人同時採用粒細胞 - 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GM-CSF )治療粒細胞減低有效。
6. 腎功能減退者劑量應酌減,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 24 小時不超過 1.25mg/kg ,每次透析後血藥濃度約可減低 50% ,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後給藥。
7. 本品需充分溶解後緩慢靜脈滴注,滴注液濃度不能超過 10mg/ml ,一次最大劑量為 6mg/kg 。本品溶液呈強鹼性( pH=11 ),滴注時間不得少於 1 小時,並注意避免藥液與皮膚或粘膜接觸或吸入,如不慎濺及,應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沖洗,眼睛應用清水沖洗,避免藥液滲漏到血管外組織。
8. 育齡婦女應用本品時應注意採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齡男性應採用避孕工具至停藥後至少 3 個月。
10. 愛滋病合併巨細胞病毒視網膜炎患者,在治療期間應每 6 周進行一次眼科檢查。對正在接受齊多夫定治療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聯合使用本品,合用時甚至可出現嚴重白細胞減少。
11. 器官移植患者用藥期間可能出現腎功能損害,尤其是與環孢素或兩性黴素 B 聯合用藥的患者。
賽美威的用法用量
注意:不同企業生產的同種藥品可由於包裝規格的不同有不同的用藥量。本文用法用量只供參考。如果不確定,請參看藥品隨帶的說明書或向醫生詢問。
每次 1g ,每日 3 次,與食物同服。
賽美威藥物相作用
1. 影響造血系統的藥物、骨髓抑制劑及放射治療等與本品同用時,可增強對骨髓的抑制作用。
2. 本品與腎毒性藥物同用時(如兩性黴素 B 、環孢素)可能加強腎功能損害,使本品經腎排出量減少而引起毒性反應。
4. 與去羥肌苷同用或先後使用可使後者藥時曲線下面積顯著增加(增加 72% ~ 111% ),兩者經腎清除量不變。
6. 與丙磺舒或抑制腎小管分泌的藥物合用可使本品的腎清除量 減少約 22% ,其藥時曲線下面積增加約 53% ,因而易產生毒性反應。
7. 應避免與氨苯碸、噴他咪、氟胞嘧啶、長春鹼、多柔比星、甲氧苄啶、磺胺類及核苷類藥物合用。
賽美威藥理作用
核苷類抗病毒藥。本品進入細胞後迅速被磷酸化為單磷酸化合物,然後經細胞激酶的作用成為三磷酸化合物,在已感染巨細胞病毒的細胞內其磷酸化較正常細胞更快。更昔洛韋可競爭性抑制 DNA 多聚酶,並摻入病毒及宿主細胞的 DNA 中,從而抑制 DNA 合成。本品對病毒 DNA 多聚酶的抑制作用較宿主細胞多聚酶為強。動物實驗中本品有致畸、致癌、免疫抑制作用和生殖系統毒性。
賽美威貯藏方法
密封,在乾燥處保存。
市場上的賽美威
- 更昔洛韋片
- 包裝規格:片劑:0.5g;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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