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病學/惡性組織細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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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性組織細胞病(惡組)是單核一巨噬細胞系統中組織細胞的惡性增生性疾病。臨床表現以發熱、肝脾淋巴結腫大、全血細胞減少和進行性衰竭為特徵。
【病理】
惡性組織細胞浸潤是本病病理學的基本特點,脾及淋巴結等造血組織為常見,但全身大多數器官組織也可累及,如皮膚、漿膜、肺、心、腎、胰腺、胃腸、內分泌、乳房、睾丸及神經系統等。這些器官及組織不一定每個都被累及,而受累的器官或組織,病變分布亦極不均一。惡性細胞可以是分散的或成集結,但極少形成瘤樣的腫塊。被累及的組織中有許多畸形的、形態多樣的異常組織細胞,間有多核巨細胞和吞噬性組織細胞,吞噬大量多種血細胞。其異常組織細胞是診斷本病的主要依據。
【臨床表現】
惡組多見於青壯年,以20~40歲者居多,男女發病為2-3:1。本病按病程可分為急性和慢性型。國內以急性型為多見。起病急驟,病勢兇險。
發熱是最為突出的表現。90%以上病人以發熱為首發症狀。體溫可高達40°C以上。熱型以不規則熱為多,也有間歇熱、弛張熱和稽留熱。少數病例用抗生素能暫時使體溫下降,但更多病例發熱與疾病本身有關,對抗生素治療無反應。皮質激素雖有降溫作用,但不持久,只有化療有效時體溫才能恢復正常。
貧血也是較常見症状之一。急性型早期即出現貧血,呈進行性加重。晚期病例,面色蒼白和全身衰竭非常顯著。少數起病緩慢的病例,其最早出現的突出症状可為貧血和乏力。
出血以皮膚瘀點或瘀斑為多見。其次為鼻衄、齒齦出血、粘膜血泡、尿血、嘔血或便血也可發生。
肝、脾、淋巴結腫大不一定同時發生。脾大比肝大更為常見。晚期病例,脾腫大可超過臍水平而達下腹。肝腫大一般為輕度到中度,可有壓痛,有時被誤診為肝膿腫。淋巴結腫大不如肝脾腫大常見,出現也較晚,以頸、腋下和腹股溝外淋巴結腫大為多見。也可有腸系膜、腹膜後和縱隔等處深部淋巴結受累。
不典型病例(特殊類型惡組)可困身體某一組織或器官的病變特別突出,某些特殊的症状或體征成為主要的臨床表現,而貧血、出血、脾大等典型表現則不明顯。例如有些病例早期主要表現為皮膚結節或腫塊;有的出現胸腔積液、腹水、腹痛、腹瀉、便血、黃疸、腸梗阻或腸穿孔;有的出現各種神經系統症状如肢體麻木、癱瘓、癲癇等。這些病例可分別稱為皮膚型、多漿膜型、胃腸型、神經型惡組等。
【實驗室檢查】
一、血象
全血細胞減少為本病突出表現之一。貧血出現更早,呈進行性。嚴重者血紅蛋白可降至20~30g.L。白細胞早期可正常或增高。晚期常顯著減少,有時可出現少數中、晚幼粒細胞。血小板計數大多減少,晚期更甚。部分病人血塗片可找到惡組細胞。用濃縮血液塗片法可提高陽性率,對診斷有一定幫助。
二、骨髓象
骨髓增生高低不一,晚期多數增生減低,三系細胞均減少。骨髓中出現異常組織細胞是診斷本病的重要依據,異常組織細胞形態特點可歸納為下列5種:①異常組織細胞(惡性組織細胞):胞體較大,為規則的園形。胞漿較豐富,呈深蘭或淺蘭色,可有細小顆粒和多少不等的空泡。核形狀不一,有時呈分枝狀,偶有雙核。核染色質細緻或呈網狀,核仁顯隱不一,有時較大。這種細胞在塗片的末端或邊緣處最為多見。②多核巨組織細胞:胞體大直徑可達50微米以上,外形不規則。胞漿淺蘭,無顆粒或有少數細小顆粒,通常有3-6個胞核,核仁或隱或顯。③淋巴樣組織細胞:胞體大小及外形似淋巴細胞,可呈園形,橢圓形,不規則或狹長彎曲尾狀。胞漿淺蘭或灰蘭色,可含細小顆粒,核常偏於一側或一端,核染色質較細緻,偶可見核仁。④單核樣組織細胞。形態頗似單核細胞,但核染色質較深而粗,顆粒較明顯。⑤吞噬性組織細胞:胞體常很大,單核或雙核,偏位,核染色質疏鬆,可有核仁。胞漿中含有被吞噬的紅細胞、血小板、中性粒細胞或血細胞碎片等。以上5種細胞,目前認為以異常組織細胞和多核巨組織細胞診斷意義較大。但後者在標本中出現機率較低。單核樣和淋巴樣組織細胞在其他疾病中也可出現,在診斷上缺乏特異性意義。
惡性組織細胞過氧化酶及鹼性磷酸酶均屬陰性;酸性磷酸酶陽性;蘇丹黑及糖原反應陰性或弱陽性;α萘醋酸脂酶陽性;ASD氯醋酸脂酶陰性;萘酚-AS-醋酸脂酶陽性而不被氟化鈉抑制。中性粒細胞鹼性磷酸酶陰性或積分低,對惡組的鑒別診斷有一定價值。
S-100蛋白在惡組細胞中為陽性,而反應性細胞為陰性。
【診斷及鑒別診斷】
本病臨床表現變化多端,缺乏特異性,易導致誤診,必須提高對本病的警惕。診斷應以臨床表現為線索,以細胞形態學為依據。對有高熱、肝脾腫大、全血細胞減少,進行性衰竭等基本臨床表現者,須進一步通過骨髓穿刺、淋巴結活檢或其他可疑病變的組織活檢,找到形態學依據。若發現有較多異常組織細胞,則可確診。當臨床表現不典型,而骨髓中發現少數異常組織細胞,診斷應慎重,需除外由於某些感染性疾病如傷寒、布氏桿菌病、感染性心內膜炎、病毒性肝炎、敗血症、結核病等引起的反應性組織細胞增生症(也稱噬血細胞症候群-鑒別見表(5-7-1)。此外,還應與結締組織病、急性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粒細胞缺乏症、惡性淋巴瘤等相鑒別。
表5-7-1 反應性組織細胞增多症與惡性組織細胞病的鑒別
反應性組織細胞增多症 | 惡性組織細胞病 | |
臨床特點 | 1.往往能找到原發病或誘因 2.病情不險惡,進展不快 3.熱度不很高,對激素治療反應好,需要量不大,短期內可停 4.無明顯貧血,出血現象 5.病程長,預後好,去除病因後可自然痊癒 |
1.不能找到原發病 2.病情險惡,進展快 3.熱度高,激素治療反應差,或需要大量才能退熱,稍減量又復燃 4.常有明顯出血,後期貧血重 5.常常短期內死亡 |
骨髓象 | 1.大致正常,粒系增生多,有中毒顆粒 2.組織細胞增生,分化好形態正常,大小較一致 3.核分裂少見 4.無多核巨組織細胞 5.有吞噬血細胞現象 |
1.正常造血細胞減少 2.異常組織細胞增生,形態不一,大小不等,分化不好 3.核分裂象多 4.有多核巨組織細胞 5.吞噬血細胞現象明顯 |
免疫細胞化學 | S-100蛋白 陰性 | S-100蛋白 陽性 |
淋巴結活檢 | 淋巴結結構完整或部分破壞,有分化較好的組織細胞增生 | 淋巴結構部分或全部破壞,異常組織細胞彌散潤 |
【治療】
一、支持治療
包括降溫治療,採用物理措施降溫,必要時適當應用皮質激素;注意預防和治療繼發感染;患者往往有高熱、大汗,注意水電介質平衡;糾正貧血,可輸新鮮全血或充氧血;預防出血,血小板過低可輸注血小板懸液。
二、化療
不管應用單藥化療或聯合化療,效果均不滿意,難以得到持久的完全緩解。一般可採用治療惡性淋巴瘤或治療急性白血病的化療方案治療,少數緩解期可達6~12個月(表5-7-2)。
表5-7-2 聯合化療方案
方案 | 藥物組成或劑量 | 用法 | |
CHOP | 環磷醯胺 600mg/m2 阿黴素 30mg/m2 長春新檢 1.4mg/m2 強的松 60mg/m2 |
靜注 第1天 靜注 第1天 靜注 第1天 口服 1~5天 |
每2~周重複 |
DAEP | 柔紅霉素 25mg/m2 阿糖胞苷 100mg/m2 足葉乙甙 70mg/m2 強的松 40mg/m2 |
靜注 第1~3天 皮下2/日 第1~7天 靜滴(2h) 第5~7天 口服 第1~7天 |
每2~3周重複 |
MOAP | 米托蒽醌 5mg/m2 長春新檢 1.4mg/m2 阿糖胞苷 100mg/m2 強的松 40mg/m2 |
靜注 第1~3天 靜注 第1天 皮下2/日 第1~7天 口服 第1~7天 |
每2~3周重複 |
【病程及預後】
重症病例病程進展快。末經治療的自然病程為三個。輕型起病緩,進展慢,未經治療可存活1年以上。對治療有反應者,獲得緩解的病人,生存期可延長。
參看
淋巴瘤 | 骨髓增生異常症候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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