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臟病學/血液透析
醫學電子書 >> 《腎臟病學》 >> 血液淨化技術 >> 血液透析 |
腎臟病學 |
|
血液透析系將患者血液引入透析器中,利用半滲透膜兩側溶質濃度差,經滲透,擴散與超濾作用,達到清除代謝產物及毒性物質,糾正水、電解質平衡紊亂的目的。
(一)方法
1、動靜脈通道的製備及其類型 透析前先建立動靜脈通道,將動脈端血液引入透析器,經透析作用,使血液淨化。然後將淨化了的血液再由靜脈端回輸體內。①動靜脈保留插管法。一般選用足背動脈和內踝大隱靜脈插管;亦可採用Seldinger擴張性導管穿刺股動、靜脈。適用於急性藥物中毒或急性腎功能衰竭的緊急透析者。②動、靜脈外瘺。可選用橈動脈及其伴行的頭靜脈,用兩根矽橡膠管分別插入動、靜脈的向心端,行皮膚外連接,形成體外分流。適用於急、慢性腎功能衰竭需作長期透析者。③動、靜脈外瘺。可選用橈動脈及其伴行靜脈作側側或端側吻合;亦可用鈦制輪釘(孔徑為2.0~2.5mm)行吻合術。吻合兩周後,即可在靜脈動脈化處作穿刺,以供血液透析用。適用於長期透析者。④鎖骨下靜脈導管法。將雙腔導管插入鎖骨下靜脈,血經外套管側孔吸出,流經透析器後,再由內管回輸體內。
2、透析器類型 ①標準平板型透析器。透析面積1.0m2,因體積大,易漏血,漏氣。目前多改用固定式(積層式)小平板器,面積1.1~1.8m2,體積小,已商品化。②中空纖維型透析器。體積小,超濾脫水和透析效能高,是目前最常用的一種。
3.肝素的應用 透析過程需抗凝。抗凝方法則視患者有無出血傾向而定。可選用:①全身肝素化法,為常規方法。透析前5分鐘,給肝素0.5~0.8mg/kg,靜注;透析開始後每小時追加肝素10mg;透析結束前1小時停用肝素。②局部(體外)肝素化法。用肝素泵將肝素以0.25mg/分的速率持續注入動脈管道,同時在靜脈管道將魚精蛋白以0.25mg/分的速率注入,以中和肝素。透析結束後3小時靜注魚精蛋白30~50mg,以防肝素反跳。③邊緣肝素化法。首次肝素劑量為0.5~0.7mg/kg,以後每小時補給肝素5~7mg,保持透析器內血液凝血時間在30分鐘左右,透析結束前10分鐘停用肝素。
4.透析液組成:可根據病情選用Ⅰ或Ⅱ號透析液。
Ⅰ號透析液配方:每升含氯化鈉6.6g,氯化鉀0.3g ,氯化鈣0.185g,氯化鎂0.1g,碳酸氫鈉2.5g,葡萄糖2.2g ,滲透壓314mosm/L。
Ⅱ號透析配方:每升含氯化鈉6.0g,氯化鉀0.3g,氯化鈣0.185g,氯化鎂0.1g,醋酸鈉4.48g,葡萄糖2.2g,滲透壓300mosm/L。
5.透析中的監護 在每次透析過程中,應記錄患者的血壓、心率、呼吸和體溫。監測透析液流量、溫度、負壓、導管中血液流量、注意有無漏血、溶血及凝血現象,嚴防透析導管脫出而引起大出血。
(二)併發症及其處理
1.透析失衡症候群 為常見的併發症。多見於初次透析、快速透析或透析結束後不久發生。表現為焦慮、煩燥、頭痛、噁心、嘔吐,有時血壓升高;中度者尚有肌陣攣、震顫、失定向、嗜睡;重度者可有癲癇樣大發作、昏迷、甚至死亡。預防措施:首次透析時間不宜超過4小時,透析液中鈉濃度不宜過低,超濾脫水不宜過快。出現症状時,輕者給靜注50%葡萄糖液50~100ml,肌注異丙嗪25mg;重者應給甘露醇或白蛋白等,減低透析器中負壓及流量。
2.發熱 透析早期發熱,多由於透析系統沖洗不淨,致熱原存在或預充血液快速進入體內產生輸血反應所致;如透析後體溫持續上升多提示感染,應尋找發熱原因,並作相應處理。
3.心血管併發症 如低血壓、高血壓、心臟進行性張大、心力衰竭、心包炎、心律不齊等。
4.貧血 尿毒症原已有不易糾正的貧血,加上透析中需反覆抽血檢查以及透析器中殘留血液的丟失,可加重貧血,因此,應減少種種原因的失血,補充鐵劑、葉酸或適量輸血。
5.透析性骨病。
(三)適應證
1.急性腎功能衰竭 透析指征為急性肺水腫,高鉀血症。血鉀達6.5mmol/L以上;無尿或少尿達4天以上;二氧化碳結合力在15mmol/L以下。血尿素氮>28.56mmol/L(80mg/dl),或每日上升>10.7mmol/L(30mg/dl);無尿或少尿2日以上,而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持續嘔吐,體液過多,出現奔馬律或中心靜脈壓持續高於正常;煩燥或嗜睡;血肌酐>707.2μmol/L(8mg/dl)及心電圖提示高鉀圖型者。
2.慢性腎功能衰竭 一般透析指征為血尿素氮達36mmol/L(100mg/dl)具有明顯的尿毒症表現者;血肌酐707.2μmol/L(8mg/dl)以上:內生肌酐清除率<10ml/分;合併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尿毒症性心包炎者;明顯的神經系統症状;須施行較大手術的尿毒症患者,可用血液透析改善全身情況。
3.急性中毒 能通過透析膜的藥物或毒物,如巴比妥類、眠爾通、安眠胴、副醛、利眠寧、水合氯醛、異煙肼、砷、汞、銅、氯化物、溴化物、氨、內毒素、硼酸、草蕈鹼、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和鏈黴素、卡那黴素、新黴素、萬古黴素、多粘菌素等。上述所致急性中毒均可施行透析治療。
(四)禁忌證無絕對禁忌證,但應盡量避免在下列情況下施行透析,以免發生意外。
休克或低血壓,難於控制的出血,顯著的心臟擴大伴心肌嚴重受損,嚴重心律失常。未控制的嚴重糖尿病、腦溢血及年齡大於70歲者。
參看
血液淨化技術 | 血液濾過 |
關於「腎臟病學/血液透析」的留言: | 訂閱討論RSS |
目前暫無留言 | |
添加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