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經脈連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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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黃帝內經太素目錄

①此篇目蕭本原無,今據仁和寺本補。

平按:此篇自「余則」二字以上殘脫,篇目亦不可考,故自「盛有」二字上,從《靈樞》卷三第十《經脈篇》及《甲乙經》卷二第一上篇補入。自「余則」二字以下至末,見《靈樞.經脈篇》,又見《甲乙經》卷二第一上篇。

編者按:蕭氏注《黃帝內經太素》未見仁和寺本,故謂:「自『余則』二字以上殘脫,篇目亦不可考。②」今自篇首至楊上善注「腑脈必」以上,據仁和寺本補齊。「腑脈必」以下至「余則肩背痛」之上,仁和寺本亦殘缺,故仍依蕭本。

②考蕭氏原本,自篇首至「脈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之前,蕭氏似尚見到部分殘文,所以曾加數段語,並以《靈樞》校之。為避免混亂,此次據仁和寺本重校,凡新增補之處,蕭氏「平按」皆刪去。

雷公問於黃帝曰:《禁服》之言:凡刺之理,經脈為始,營其所行,制其度量,內次五臟,別其六腑。願盡聞其道。

雷公先口吟此《九針》六十篇之道,勤服日久,編絕簡垢,恐弛子孫,請問其約。黃帝乃令設盟誠之,詳授針灸經脈臟腑之道,故今問之。

編者按:「於黃帝」三字,《甲乙經》無。「禁服」《靈樞》、《甲乙經》均作「禁脈」。「營其所行,制其度量,內次五臟,別其六腑」十六字,《甲乙經》無。「別其六腑」《靈樞》作「外別六腑」。注「編絕」、「恐」、「孫」、「灸」五字,仁和寺本蟲蝕不完,觀其剩形,似此五字,待考。又按:蕭本此處加按語曰:「《靈樞》……『其道』下有『黃帝曰: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腦髓生,骨為干,脈為營,筋為剛,肉為牆,皮膚堅而毛髮長,谷入於胃,脈道以通,血氣乃行。雷公曰:願卒聞經脈之始生。』五十七字。」考仁和寺本,此五十七字不缺,故本次點校補齊。

黃帝曰:人始生,先成精,

人生成形,凡有八種,謂先遺體,陰陽二精,一也。

精成而腦髓生,

陰陽精變成腦髓,腦、髓同是骨中脂也,在頭為腦,在四肢為髓,二也。樞》校之。為避免混亂,此次據仁和寺本重校,凡新增補之處,蕭氏「平按」皆刪去,請骨為干,干,本也。腦、髓之骨成,與皮肉筋脈為本,三也。

編者按:「骨「字,仁和寺本上部略殘,觀其剩形,當為「骨「字。

脈為營,

經脈成,通行血氣,以營其身,四也。

編者按:注「也「字,仁和寺本脫,據前後段體例補。

筋為綱,

筋脈成,綱維四肢,約束百體,五也。

編者按:「綱」《靈樞》作「剛」。

肉為穡

其肉成已,盛裹筋骨,壅羅臟腑,六也。

編者按:「穡」《靈樞》作「牆」。

皮膚堅,

皮膚成已,腠理堅實,七也。

編者按:「堅」字之後,《靈樞》有「而」字。

毛髮長,

毛髮成已,潤澤滋長,八也。

谷入於胃,脈道以通,血氣乃行。

八體成美,經脈血氣遂得通行。

雷公曰:願卒聞經脈之始生。黃帝曰:經脈者,所以能決死生,

人之死生,血氣先見經脈,故欲知死生,必先候經脈也。

編者按:「雷公曰:願卒聞經脈之始生」及「能」字,《甲乙經》無。

處百病,

百病所生,經脈由之,欲處分百病,須候經脈也。

編者按:注「也」字後衍一「之」字,今刪,仁和寺本多衍「之」字,皆徑刪,不再舉。

調虛實,不可不通也。

人之虛實之氣,欲行補瀉,須通經脈也。

編者按:《靈樞》無「也」字。

肺手太陰之脈,

手太陰乃是五臟六腑經脈通行氣之要道也。尺陰陽者,變化無方,隨物施名,名有多種。肺在西方金位,陰氣始生,名為少陰。居腰已上,臟腑之蓋,居高而尊,因名太陰,即□□所主也。經脈與別,壅遏營氣,令無所避,故名曰脈也。

編者按:注「名有多種」,「多」字,仁和寺本原作「歹」,蓋傳寫之誤,今改正。「令」,原鈔殘缺,僅存上半部「人」字,今據《靈樞.決氣》改。

起於中焦,

十一經脈生處,皆稱為「起」;所經之處名「出」,亦稱「至」、稱「涇」,此為例也。膈下臍上為中焦也。

編者按:注「涇」字,疑為「經」字之誤。

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鬲屬肺,

鬲,佳麥反。五臟六腑氣相通者,臟脈必絡腑屬臟,腑脈必□……□。

編者按:自篇首至此,從仁和寺本補入,以下仍從蕭本。

肺系橫出腋下,下循臑內,行少陰心主之前,下肘中,循臂內上骨下廉,入寸口,上魚,循魚際,出大指之端;其支者,從腕後直出次指內廉,出其端。是動則病肺脹滿,膨膨然而喘咳缺盆中痛,甚則交兩手而瞀,此為臂厥。是主肺所生病者,咳上氣喘渴①,煩心胸滿,臑臂內前廉痛厥,掌中熱。氣盛有餘則肩背痛,

肺氣盛,故上沖肩背痛也。

①「渴」,人衛本注曰:今本《靈樞》作渴,當據《甲乙》作喝,與《脈經》、《千金》及《銅人》均合。

本書卷六《五臟命分》「肺小則少飲,不病喘喝。」楊註:喝,喘聲。

風寒汗出,中風不浹,數欠。

肺脈盛者則大腸脈盛,天有風寒之時,猶汗出臟中,身外汗少,故曰不浹。祖夾反,謂潤洽也。有本作「汗出中風,小便數而欠」。陰陽之氣上下相引,故多欠也。

平按:「不浹數欠」《靈樞》作「小便數而欠」,《甲乙》同。又:「欠」,袁刻誤作「次」。注「有本」,袁刻作「本有」。

氣虛則肩背痛寒,

盛氣沖滿,肩背痛也,肩背元氣虛而痛也。陽虛陰並,故肩背寒也。

平按:「肩背」下,原鈔重一「背」字,《靈樞》、《甲乙經》均不重,疑衍。

少氣不足以息,溺色變。

肺以主氣,故肺虛少氣,不足以息也。大腸脈虛,令膀胱虛熱,故溺色黃赤也。溺,音尿。

為此諸病,

手太陰脈氣為前諸病也。

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八十一難》曰:「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謂也?然,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東方木也②,木欲實,金當平之;火欲實,水當平之;土欲實,木當平之;金欲實,火當平之;水欲實,土當平之。東方者肝也,肝實則知肺虛。瀉南方,補北方。南方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者,木之母也。水以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故瀉火補水,欲令金去不得干木也。」

平按:注「欲令金去不得干木也」句,《難經》無「去」字;「干」作「平」。滑注云:「金不得平木,不字疑衍。」復云:「經曰一臟不平,所勝平之。東方肝也,西方肺也,東方實則知西方虛。若西方不虛,則東方安得過實或瀉或補,要亦抑其甚而濟其不足,損過就中之道。越人之意,蓋謂東方過於實,而西方之氣不足,故瀉火以抑其木,補水以濟其金,是乃使金得與木相停,故曰欲令金得平木也。若曰欲令金不得平木,則前後文義窒礙,竟說不通。使肝不過肺不虛,復瀉火補水,不幾於實實虛虛耶!」據此,則本注「去」字、「不」字疑衍。原鈔「於」字,當系「平」字傳寫之誤。

②「東方木也」,仁和寺本作「東方者,木也」。

熱則疾之,

熱盛沖膚,閉而不通者,刺之搖大其穴,瀉也。

寒則留之,

寒痹等在分肉間者,留針經久,熱氣當集,此為補也。

陷下則灸之,

經絡之中,血氣減少,故脈陷下也。火氣壯火,宣補經絡,故宜灸也。

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八十一難》云: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是謂正經自病,不中他邪,當自取其經。前盛虛者,陰陽虛實,相移相傾,而他經為病。有當經自受邪氣為病,不因他經作盛虛。若爾,當經盛虛,即補瀉自經,故曰以經取之。

盛者則寸口大三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

厥陰少陽,其氣最少,故寸口陰氣一盛,病在手足厥陰;人迎陽氣一盛,病在手足少陽。少陰太陽,其氣次多,故寸口陰氣二盛,病在手足少陰;人迎陽氣二盛,病在手足太陽。太陰陽明,其氣最多,故寸口陰氣三盛,病在手足太陰;人迎陽氣三盛,病在手足陽明。所以厥陰少陽,氣盛一倍為病;少陰太陽,二倍為病;太陰陽明,三倍為病。是以寸口人迎,隨陰陽氣而有倍數,候此二脈,知於陰陽氣之盛也。其陰陽虛衰,寸口人迎反小,准此可知也。

大腸手陽明之脈,

手陽明脈,起手之指端上行,下屬大腸,通行大腸血氣,故曰大腸手陽明脈也。

起於大指次指之端,

手陽明與手太陰合。手太陰從中焦至手大指次指之端,陰極即變為陽。如此陰極陽起,陽極陰起,行手頭及足,如環無端也。

平按:《甲乙經》「端」下有「外側」二字。

循指上廉,出合谷兩骨之間,

掌骨及大指本節,表兩骨之間也。

上入兩筋之中,循臂上廉,入肘外廉,上臑外前廉,

三陰行臑內,手三陽行臑外,陽明行臑外前楞也。

平按:「上臑外前廉」《甲乙經》作「上臑循外廉」。

上肩,出髃前廉,

髃,音隅,角也,兩肩端高骨即肩角也,又五口反。

平按:「出髃前廉」《靈樞》、《甲乙經》作「出髃骨之前廉」。

上出於柱骨之會上,下入缺盆,

柱骨,謂缺盆骨上極高處也。與諸脈會入缺盆處,名曰會也。手陽明脈上至柱骨之上,復出柱骨之下入缺盆也。

絡肺,下鬲屬大腸;

腑氣通臟,故絡臟屬腑也。

平按:「鬲」《靈樞》作膈,下同。

其支者,從缺盆上頸貫頰,入下齒中,還出挾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俠鼻孔

頸,項前也。交,謂相交,不相會入也。

平按:「上頸」《甲乙經》作「直上至頸」。

「俠」《靈樞》均作「挾」,下同。

是動則病齒痛□腫。

齒痛,謂下齒痛也。□,謂面顴秀高骨也,專劣反。

平按:「□」《靈樞》作「頸」,今本《甲乙經》作「頰」,正統本《甲乙經》作「頸」。

是主津所生病者,

《八十一難》云:邪在血,血為所生病,血主濡之也。是為血及津液皆為濡也。津,汗也。以下所生之病,皆是血之津汗所生病也。

平按:《難經》云:「經言脈有是動有所生病,是以動者氣也,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氣,氣為是動;邪在血,血為所生病。氣主響之,血主濡之。氣留而不行者,為氣先病也;血壅而不濡者,為血後病也。故先為是動,後為所生也。」滑注謂:「此脈字,非尺寸之脈,乃十二經隧之脈。每脈中輒有二病者,蓋以有在氣在血之分也。」平又按:《靈樞》、《甲乙》「津」下有「液」字。注「津汗」,袁刻作「津液」。

目黃口乾,鼽衄,喉痹肩前臑痛,大指次指痛不用。

手陽明經是腑陽脈,多為熱痛,故循經所生七種病也。鼻孔引氣,故為鼽也,鼻形為鼽也。有說鼽是鼻病者,非也。

氣盛有餘則當脈所過者熱腫,

是動所生之病,有盛有虛。盛者,此脈所過之處熱及腫也。

虛則寒慄不復。

陽虛陰並,故寒慄也。不復,不得復於平和也。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則人迎大三倍於寸口,虛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

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交頞中,[平按:「頞中」下,《靈樞》有「旁納太陽之脈」六字。《甲乙經》「納」作「約」。]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其支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膈屬胃絡脾;

足陽明脈起於鼻,下行屬胃,通行胃之血氣,故曰胃足陽明脈也。手陽明經從手上俠

鼻孔,到此而起,下行至於足指,名足陽明經。十二經脈行處及穴名,備在《明堂經》,具釋之也。客主人,即上開穴也。頞,阿葛反,鼻莖也。顱,音盧。胃腑通氣入臟,故屬胃絡脾也。

平按:①「頞顱」,《靈樞》、《甲乙經》「頞」作「額」。注「上開穴」,本書《氣府篇》:客主人各一。楊注云:一名上關穴。《甲乙經》卷三第十一謂:上關,一名客主人,在耳前上廉,開口有孔,手少陽足陽明之會。《素問.氣穴論篇》及《氣府論》王注均同。則「開」字當系「關」字傳寫之誤。

①人衛本注曰:平按全句,疑有誤。因本書及日抄本均作「額」,何以按語出此「頞」字?

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內廉,下俠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胃口下②,循腹里,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髀,抵伏菟,

胃傳食入小腸處,名胃下口。此脈一道,從缺盆下乳內廉膚肉之中,下俠臍至氣街中。前者一道,從缺盆屬胃。今從胃口下下行,與氣街中者合為一脈而下。抵,至也,丁禮反。

平按:「俠臍」《靈樞》作「挾臍」。《靈樞》、《甲乙經》「髀」下均有「關」字;「菟」均作「兔」。

②「口下」,人衛本注曰:楊註:「胃傳食入小腸處,名胃下口。」疑此「口下」及楊注後文「口下」,均是「下口」之誤。《脈經.卷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素問.厥論》等篇王注、《銅人.卷二》及《發揮.卷中》均作「下口」。

下膝入臏中,

膝,脛頭也。臏,膝之端骨也,頻忍反。

下循胻外廉,下足跗,入中指內間;

胻③,故④孟反。

平按:「下循胻外廉」,袁刻脫此五字。「胻」《靈樞》作「脛」。

③「胻」,蕭本誤作「跗」。今據仁和寺本改。

④「故」,蕭本作「古」。今據仁和寺本改。

其支者,下膝三寸而別,以下入中指外間;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間,出其端。

脈從氣街下行至足指間,凡有三道。

平按:「下膝三寸」,「膝」字《靈樞》作「廉」。

是動則病洒洒振寒

洒洒,惡寒貌,音洗,謂如水灑洗寒也。

平按:「洒洒」《甲乙經》作「凄凄然」三字。

善伸數欠顏黑,

凡欠及多伸,或為陽上陰下,人之將臥,陰陽上下相引,故數欠。顏額,陽也。黑,陰也。陰氣見額陽,病也。

平按:「伸」《靈樞》作「呻」。

病至則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心欲動,

至,甚也。陽明,土也。土惡木,故病甚惡木音也。陽明主肉,血盛,故惡火也。陽明厥喘悶,悶故惡人也。

平按:「音」《靈樞》作「聲」。

獨閉戶牖而處,

陰靜而闇,陽動而明,今陰氣加陽,故欲閉戶獨處也。

平按:「牖」上,《靈樞》、《甲乙經》有「塞」字。

甚則欲上高而歌,棄衣而走,

陽盛故也。

賁向腹脹,是為□厥。

響,音鄉。謂陽氣賁聚虛滿為腹脹也。以陽盛於腳,故欲登高棄衣而走,名為□厥也。

平按:「向」《靈樞》、《甲乙經》均作「響」。「□」《靈樞》作「骭」,今本《甲乙經》作「臂」,正統本《甲乙經》作「骭」。

是主血所生病者,狂瘧溫淫汗出,

陽明主肉,血為肉液,故亦主血也。淫,過也,謂傷寒熱病,溫熱過甚而熱汗出也。

平按:「瘧」《甲乙經》作「瘈」。

鼽衄,口□唇胗,頸腫喉痹,

衄,出血也。不言鼻衄而言鼽衄者,然鼻以引氣也,鼽鼻形也,鼻形之中出血也。胗,唇癢瘡,音緊。

平按:「胗」《甲乙經》作「緊」。

腹外腫,膝臏腫痛

陽明,一道行於腹外,一道行於腹內。腹內水谷行通,故少為腫;腹外衛氣數壅,故腹外多腫也。

平按:「腹外腫」《靈樞》、《甲乙經》作「大腹水腫」。

循膺、乳、街、股、伏菟、□外廉、足跗上皆痛,中指不用。

上七處並是足陽明脈所過,故循上七處痛者,是陽明脈病也。股,髀內陰股也。足中指內外間,陽明脈支所至,故脈病中指不用也。

平按:「街」上,《靈樞》有「氣」字,《甲乙經》同。注「七處痛」,「處」字袁刻誤作「虛」;「足中指」,「指」字袁刻脫。

氣盛則身以前皆熱,

足陽明脈唯行身前,故脈盛身前皆熱也。

其有餘於胃,則消谷善飢,溺色變。

脈氣有餘身前,故身前皆熱;若有餘胃中,故善飢溺變也。

平按:「變」《靈樞》、《甲乙經》均作「黃」。

氣不足則身以前皆寒慄,胃中寒則脹滿。

有餘,身前胃中有熱有飢;不足,身前胃中寒慄脹滿。陽氣有餘,陰氣不足;陽氣不足,陰氣有餘。今但舉一邊為例耳。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則人迎大三倍於寸口,虛則人迎反小於寸口。

脾足太陰之脈,

足太陰脈,起於足大指端,上行屬脾,通行脾之血氣,故曰脾足太陰脈者也。

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過覈骨後,

覈,胡革反。人足大指本節後骨,名為覈骨也。

平按:「覈」《靈樞》、《甲乙經》作「核」。

上內踝前廉,

十二經脈,皆行筋肉骨間;惟此足太陰經,上於內踝薄肉之處,脈得見者也。

上腨內,循脛骨後,交出厥陰之前,

內踝直上名為內,外踝直上為外,脛後腓腸名為腨。太陰從內踝上行八寸,當脛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行之。

平按:「腨」《靈樞》作「踹」。「脛」《甲乙經》作「胻」。

上循膝股內前廉,入股屬脾絡胃,

膝內之股近膝名膝股,近陰處為陰股也。

平按:《靈樞》無「循」字。「入股」,「股」字作「腹」,《甲乙經》同。

上鬲俠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

舌下散脈,是脾脈也。

是動則病舌強,食則歐,胃脘痛

脘,胃腑也。脘,音管也。

平按:《靈樞》、《甲乙經》「舌」下均有「本」字;「歐」作「嘔」。

腹脹善噫,得後出餘氣則快然如衰,

寒氣客胃,厥逆從下上散,散已復上出胃,故為噫也。谷入胃已,其氣上為營衛及膻中氣,後有下行與糟粕俱下者,名曰餘氣。餘氣不與糟粕俱下,壅而為脹,今得之泄之,故快然腹減也。

平按:「出余」二字《靈樞》、《甲乙經》均作「與」。《甲乙經》「如衰」作「而衰」。

身體皆重。

身及四肢,皆是足太陰脈行胃氣營之。若脾病,脈即不營,故皆重也。

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

脾所生病,太陰脈行至舌下,故舌本痛也。

體不能動搖,

脾不營也。

食不下,煩心,心下急痛,

脾脈注心中,故脾生病,煩心、心急痛也。

平按:「痛」《甲乙經》作「寒瘧」。

溏,瘕、泄,

溏,食消,利也。瘕,食不消,瘕而為積病也。泄,食不消,飧泄也。

水閉,

脾所生病,不營膀胱,故小便不利也。

黃癉,不能臥,強欠,

內熱身黃病也。脾胃中熱,故不得臥也。將欠不得欠,名曰強欠。

平按:《靈樞》、《甲乙經》「癉」均作「疸」;「欠」均作「立」。「不能臥」《甲乙經》作「不能食,唇青」。

股膝內腫厥,大指不用。

或痹不仁,不能用也。

平按:「內腫厥」《甲乙經》作「內腫痛厥」。「大指」上,《靈樞》、《甲乙經》均有「足」字。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則寸口大三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心手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鬲絡小腸;

十二經脈之中,餘十一經脈及手太陽經,皆起於別處,來入臟腑。此少陰經起自心中,何以然者?以其心神是五神之主,能自生脈,不因余處生脈來入,故自出經也。肺下懸心之系,名曰心系。余經起於余處,來屬臟腑。此經起自心中,還屬心系,由是心神最為長也。問曰:《九卷》心有二經:謂手少陰,心主。手少陰經不得有輸。手少陰外經受病,亦有療處。其內心臟不得受邪,受邪即死。又《九卷.本輸》之中,手少陰經及輸並皆不言。今此《十二經脈》及《明堂流注》少陰經脈及輸皆有,若為通精?答曰:經言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精神之舍,其臟堅固,邪不能客。客之則心傷,心傷則神去,神去即死。故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心之包絡,包絡,心主脈也,故有脈不得有輸也。手少陰外經有病者,可療之於手掌兌骨之端。又恐經脈受邪傷臟,故《本輸》之中,輸並手少陰經亦復去之。今此《十二經脈》手少陰經是動所生皆有諸病,俱言盛衰並行補瀉及《明堂流注》具有五輸者,以其心臟不得多受外邪,其於飲食湯藥,內資心臟,有損有益,不可無也。故好食好藥資心,心即調適;若惡食惡藥資心,心即為病。是以心不受邪者,不可受邪也。言少陰是動所生致病及《明堂》有五輸療者,據受內資受外邪也。言手少陰是受邪,故有病也。

平按:注「若為通精」,「精」字原校作「釋」。又注「是動所生」,「生」字袁刻誤作「致」。「及明堂」,「及」字袁刻作「又」。

其支者,從心繫上俠咽,系目系;

筋骨血氣四種之精與脈合為目系,心脈繫於目系,故心病閉目也。

其直者,復從心系卻上肺,上出掖下,下循臑內後廉,行太陰心主之後,下肘內,循臂內後廉,抵掌後兌骨之端,

小指掌後尖骨,謂之兌骨也。

平按:「上出掖下」《靈樞》作「下出腋下」。「掖」

《靈樞》、《甲乙經》均作「腋」,下同,不再舉。「下肘內」《甲乙經》作「下肘中內廉」。「兌」《靈樞》作「銳」,下同。

入掌內廉,循小指之內出其端。

掌外將側,名曰外廉;次掌內將側,名內廉也。

平按:《靈樞》、《甲乙經》「廉」上有「後」字。

是動則病嗌干心痛,渴而欲飲,為臂厥。

心經病,心而多熱,故渴而欲飲。其脈循臂,故是動為臂厥之病也。

平按:《靈樞》、《甲乙經》「為」上有「是」字。

是主心所生病者,目黃脅痛,臑臂內後廉痛厥,掌中熱痛也。

其脈上掖近脅,故脅痛也。臑臂內後廉,脈行之處,痛及厥也。厥,氣失逆也。

平按:「脅痛」《甲乙經》作「脅滿痛」。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則寸口大再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小腸手太陽之脈,

手太陽脈起於手指,上行入缺盆,下屬小腸,通小腸血氣,故曰小腸手太陽脈也。

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上捥,出踝中,

人之垂手,大指著身之側,名手內側;小指之後,名手外側。足脛骨與足捥骨相屬之處,著脛骨端內外高骨,名曰內外踝;手之臂骨之端,內外高骨,亦名為踝也。手太陽脈貫踝也。

平按:「捥」《靈樞》、《甲乙經》作「腕」,考「腕」與「捥」通。

直上循臂下骨下廉,

臂有二骨:垂手之時,內箱前骨名為上骨,外箱後骨名為下骨。手太陽脈行下骨下將側之際,故曰下廉也。

平按:《靈樞》「骨」上無「下」字,《甲乙經》同。

出肘內側兩骨之間,上循臑外後廉,

手陽明上臑外前廉,手少陽循臑外,此手太陽循臑外後廉。手三陰脈行於臑內,手三陽脈行於臑外,此為異也。

平按:《靈樞》「兩骨」作「兩筋」。

出肩解,

肩臂二骨相接之處,名為肩解。

繞肩甲,交肩上,入缺盆,

肩,兩肩也。兩箱之脈,各於兩箱繞肩甲已,會於大椎,還入缺盆,此為正也。有說兩箱脈來交大椎上,會大椎穴以為交者,經不言交,不可用也。

平按:「甲」《靈樞》作「胛」,《甲乙經》同。「缺盆」下,《甲乙經》有「向腋下」三字。

絡心,循咽下鬲抵胃,屬小腸;其肢支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兌眥,卻入耳中;其支者,別頰上□抵鼻,至目內眥

脈絡心,循咽而下,抵著胃下,屬於小腸。上至顴□,傍抵鼻孔,至目內眥。目眥有三:目之內角為內眥,外角為兌眥,崖上為上眥也。

平按:「兌」《靈樞》、《甲乙經》均作「銳」。下「其支者」,「支」字正統《甲乙經》作「直」。「內眥」下,《靈樞》、《甲乙經》均有「斜絡於顴」四字。注「有三」,「三」字袁刻誤作「二」。

是動則病嗌痛頜腫,不可以顧,肩似拔,臑似折。

臂臑痛若折者。

平按:「頜」《靈樞》、《甲乙經》均作「頷」。

是主液所生病者,耳聾目黃頰腫,頸頷肩臑肘臂外後廉痛。

兩大骨相接之處,有谷精汁,補益腦髓,皮膚潤澤,謂之為液,手太陽主之。邪氣病液,遂循脈生諸病也。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則人迎大再倍於寸口,虛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膀胱足太陽之脈,

足太陽脈,起目內眥,上頭下項俠脊屬膀胱,通膀胱血氣,故曰膀胱足太陽脈也。

起於目內眥,上額交顛上;其支者,從顛至耳上角;其直者,從顛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髆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其支者,從腰中下貫臀,入膕中;

顛,頂也。頂上有骨空,太陽入骨空絡腦還出也。髆,音博。臀,音屯,尻之厚肉也。

平按:《靈樞》、《甲乙經》「顛」均作「巔」。「貫臀」上,《靈樞》有「挾脊」二字,《甲乙

經》有「會於後陰」四字。

其支者,從髆內左右別下貫胂,過髀樞

胂,俠脊肉也,似真反。髀樞,謂髀骨尻骨相入轉動處也。

平按:「支」正統本《甲乙經》作「直」。「髀」《甲乙經》作「膊」。「胂」《靈樞》、《甲乙經》均作「胛」,《甲乙經》注云:一作「髖」。「胂」下,《靈樞》、《甲乙經》均有「挾脊內」三字。又注「髀骨」,「髀」字;「相抵」,「相」字,袁刻均脫。

循髀外後廉,下合膕中,以下貫腨,出外踝之後,循京骨,至小指外側。

京骨,謂外踝下近前高骨也。京,高大也。

平按:「後廉」上,《靈樞》有「從」字;「腨」作「踹」,《甲乙經》同。

是動則病沖頭痛,目似脫,項似拔,脊痛腰似折,髀不可以回,膕如結,腨如裂,是為踝厥。

膕、腨之病者,皆是太陽行踝之後,為厥失逆病也。結,謂束縛也。

平按:《甲乙經》「脊」下無「痛」字;「折」下無「髀」字。「回」《靈樞》作「曲」,《甲乙經》同。注

「為」上,別本有「所」字。

是主筋所生病者,痔瘧狂顛疾,頭亞項痛,目黃淚出鼽衄,項背腰尻膕腨腳皆痛,小指不用。

足太陽水,生木筋也,故足太陽脈主筋者也。所以邪傷於筋,因而飽食,筋脈橫解,腸澼為痔也。

平按:「顛」《靈樞》作「巔」。「亞」《靈樞》作「囟」,註:「音信,頂門也。」

《甲乙經》作「囟」,音同,疑是古「囟」字之誤。「項痛」《甲乙經》作「項頸間痛」。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則人迎大再倍於寸口,虛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腎足少陰之脈,

足少陰脈,上行屬腎,通行腎之血氣,故曰腎足少陰脈也。

起於小指之下,邪趣足心,出於然骨之下,

足太陽腑脈至足小指而窮,足少陰臟脈從小指而起,是相接也。然骨,在內踝下近前起骨是也。

平按:「趣」《靈樞》作「走」。

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

少陰脈行至內踝之後,別分道入足跟中也。

平按:注「足跟」二字,袁刻誤作「骨陷」二字。

以上腨內,出膕內廉,貫脊屬腎絡膀胱;

貫脊,謂兩箱二脈,皆貫脊骨而上,各屬一腎,共絡膀胱。

平按:《甲乙經》「膕」下有「中」字。

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

直貫肝鬲而過稱貫,即舌下兩傍脈是也。

平按:「舌本」下,《甲乙經》注云:「一本云:從橫骨,中挾臍,循腹里上行而入肺。」

其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

從肺下行,循心系絡於心,注胸中也。

是動則病飢不欲食,面黑如地色,

少陰脈病,陰氣有餘,不能消食,故飢不能食也。以陰氣盛,面黑如地色也。

平按:「面黑如地色」《靈樞》作「面如漆柴」,《甲乙經》作「面黑如炭色」。

欬唾則有血,喝喝如喘,

唾為腎液,少陰入肺,故少陰病熱,咳而唾血。雖唾喉中不盡,故呼吸有聲,又如喘也。喝,呼葛反。

平按:「欬」《甲乙經》作「咳」;「如喘」作「而喘」。

坐而欲起,起目□□,如無所見,

少陰貫肝,肝脈系目,今少陰病,從坐而起,上引於目,目精氣散,故□□無所見也。莫郎反。

平按:「起」字,《靈樞》、《甲乙經》不重;「□□」作「□□」。

心如懸病飢狀,

足少陰病,則手少陰之氣不足,故心如懸飢狀也。

平按:「病」《靈樞》、《甲乙經》作「若」。

氣不足則善恐,心惕惕如人將捕之,是為骨厥。

腎主恐懼,足少陰脈氣不足,故喜恐,心怵惕。前之病,是骨厥所為,厥謂骨精失逆。惕,恥激反,謂懼也。

平按:「氣不足」至「捕之」,《甲乙經》無此十四字。

是主腎所生病者,口熱舌干,咽腫上氣,嗌干及痛,煩心心痛,黃癉腸澼,

熱成為癉,謂腎臟內熱發黃,故曰黃癉也。腎主下焦,少陰為病,下焦大腸不和,故為腸澼也。

平按:「癉」《靈樞》、《甲乙經》作「疸」。

脊股內後廉痛,委厥嗜臥,

津液不通,則筋弛好臥也。

平按:「委」《靈樞》、《甲乙經》均作「痿」。

足下熱而痛。

陰虛則熱並,故足下熱痛也。

平按:「而痛」下,《甲乙經》有「灸則強食生肉,緩帶被發,大杖重履而步」十六字,本書及《靈樞》均在後。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灸則強食生食,

不盛不虛以經取者,亦以經取灸也。故療腎所生之病亦有五法:自火化以降,並食熟肉,生肉令人熱中,人多不欲食之,腎有虛風冷病,故強令人生食豕肉,溫腎補虛,腳腰輕健,人有患腳風氣,食生豬肉得愈者眾,故灸腎病,須食助之,一也。

緩帶,

帶若急則腎氣不適,故須緩帶,令腰腎通暢,火氣宣行,二也。

被發,

足太陽脈,從頂下腰至腳,今灸腎病,須開頂被發,陽氣上通,火氣宣流,三也。

平按:注「從頂」,「頂」字袁刻作「項」;「開頂」,「頂」字袁刻脫。

大杖,

足太陽脈,循於肩髆,下絡於腎,今療腎病,可策大杖而行,牽引肩髆,火氣通流,四也。

重履而步。

磁石療腎氣,重履引腰腳,故為履重者,可用磁石分著履中,上弛其帶令重,履之而行,以為輕者,可漸加之令重,用助火氣,若得病癒,宜漸去之,此為古之療腎要法,五也。

盛者則寸口大再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

心主手厥陰心包之脈,心神為五臟六腑之主,故曰心主。厥陰之脈,行至於足,名足厥陰;行至於手,名手

厥陰。以陰氣交盡,故曰厥陰。心外有脂,包裹其心,名曰心包。脈起胸中,入此包中,名手厥陰。故心有兩經也:心中起者,名手少陰;屬於心包,名手厥陰。有脈別行,無別臟形,三焦有氣有脈,亦無別形,故手厥陰與手少陽以為表裡也。

平按:「心包」下,《靈樞》有「絡」字。《甲乙經》無「心包」二字。

起於胸中,出屬心包,下鬲,歷絡三焦;

自有經歷而不絡著,手厥陰既是心臟之腑,三焦腑合,故屬心包,經歷三焦,仍絡著也。三焦雖復無形,有氣故得絡也。

其支者,循胸出脅,下掖三寸,上抵掖下,下循臑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下臂行兩筋之間,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其支者,別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

循胸出脅之處,當掖下三寸,然後上行,抵掖下方,下循臂也。太陰、少陰既在前後,故心主厥陰行中間也。

平按:「循中指」上,《甲乙經》無「入掌中」三字。

是動則病手熱肘攣急掖腫,甚則胸中滿,心澹澹大動,面赤目黃。

澹,徒濫反,水搖;又,動也。

平按:《靈樞》、《甲乙經》「手熱」均作「手心熱」;「肘攣」均作「臂肘攣急」;「胸中滿」均作「胸脅支滿」;「心澹澹」均作「心中澹澹」;「目黃」下均有「喜笑不休」四字。「大動」,趙府本《靈樞》作「火動」。

是心主脈所生病者,煩心心痛,掌中熱。

心包既病,故令煩心心痛。

平按:「心主」,「心」字《靈樞》、《甲乙經》無。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則寸口大一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三焦手少陽之脈,

上焦在心下,下膈在胃上口,主內而不出,其理在膻中。中焦在胃中口,不上不下,主腐熟水谷,其理在臍傍。下焦在臍下,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主出而不內,其理在臍下一寸。上焦之氣如雲霧在天,中焦之氣如漚雨在空,下焦之氣如溝瀆流地也。手少陽脈是三焦經隧,通行三焦血氣,故曰三焦手少陽脈也。

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上出兩指之間,循手錶出臂外兩骨之間,上貫肘,循臑外上肩,而交出足少陽之後,入缺盆,

上肩交足少陽,行出足少陽之後,方入缺盆也。

平按:「手錶」下,《靈樞》、《甲乙經》均有「腕」字。

布膻中,散絡心包,下鬲遍屬三焦;

遍,甫見反。散布膻中也。有本「布」作「交」者,檢非也。三焦是氣,血脈是形,而言屬者,謂脈氣相入也。

平按:《靈樞》「絡」作「落」;「遍」作「循」。

其支者,從膻中上出缺盆,上項,係耳後直上,出耳上角,以屈下頰至□;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過客主人前,交頰,至目兌眥。

系,古帝反,有本作俠也。

平按:「係」《靈樞》作「繫」,《甲乙經》作「俠」。「下頰」,「頰」字,《甲乙經》作「額」。「兌」,《靈樞》作「銳」,下同,不再舉。

是動則病耳聾渾渾淳淳,嗌腫喉痹。

渾渾淳淳,耳聾聲也。

平按:「淳淳」《靈樞》、《甲乙經》作「焞焞」。

是主氣所生病者,汗出,目兌眥痛,頰痛,耳後肩臑肘臂外皆痛,小指、次指不用。

氣,謂三焦氣液。

平按:「頰痛」,「痛」字《甲乙經》無。「不用」《甲乙經》作「不為用」。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則人迎大一倍於寸口,虛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膽足少陽之脈,

足少陽脈,起目兌眥,下行絡肝屬膽,下行至足大指三毛,通行膽之血氣,故曰膽足少陽脈也。

平按:注「屬膽」二字,袁刻脫。

起於目兌眥,上抵角,下耳後,循頸行手少陽之前,至肩上,卻交出手少陽之後,入缺盆;

角,謂額角也。項前曰頸。足少陽脈,從耳後下頸,向前至缺盆,屈迴向肩,至肩屈向後,復迴向頸,至頸始入缺盆。是則手少陽上肩向入缺盆,肩上自然交足少陽也。足少陽從頸前下至缺盆向肩,即是行手少陽前也;至肩交手少陽已向後,回入缺盆,即是行手少陽之後也。

平按:《靈樞》、《甲乙經》「角」上有「頭」字。注「至肩交手少陽已」,「已」字袁刻誤作「也」。

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兌眥後;其支者,別目兌眥,下大迎,合手少陽於,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鬲絡肝屬膽,

大迎,在曲頷前一寸二分骨陷者中。足少陽至大迎已,向□,與手少陽合已,卻邪下向頰車,加頰車已,然後下頸至缺盆,與前直者合。頰車,在大迎上,曲頰端。有本云:別目兌眥,迎手少陽於□。無大合二字。以義置①之,二脈雙下,不得稱迎也。

平按:「於□,下」,《靈樞》、《甲乙經》作「抵於□下」。

①「置」,人衛本注曰:疑「量」之誤。

循脅里,出氣街,繞毛際,橫入髀厭中;

街,衢道也。足陽明脈及足少陽脈氣所行之道,故曰氣街。股外髀樞,名曰髀厭也。

其直者,從缺盆下掖,循胸過季脅,下合髀□厭中,

脅有前後,最近下後者為季脅。有本作肋。

平按:「□」《靈樞》、《甲乙經》均作「厭」。

以下循髀太陽,出膝外廉,下外輔骨之前,直下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指次指之間;

膀胱足太陽脈,從髀外下足,因名髀太陽。輔骨絕骨窮也,外踝上陽輔穴也。

平按:「太陽」,「太」字《靈樞》、《甲乙經》無。

其肢者,別跗上,入大指之間,循大指歧內出其端,還貫爪甲,出三毛。

其足少陽脈,出大指端,還出回貫甲,復出三毛。一名叢毛,在上節後毛中也。

平按:「岐」下,《靈樞》、《甲乙經》有「骨」字。「爪」上,《甲乙經》有「入」字。

是動則病口苦,善太息,心脅痛,不能反側,

膽熱,苦汁循脈入頰,故口苦,名曰膽痹。脈循胸脅,喜太息及心脅皆痛也。

平按:「反側」《靈樞》作「轉側」。

甚則面塵,體無膏澤,足少陽反熱,是為陽厥

甚,謂陽厥熱甚也。足少陽起面,熱甚則頭顱前熱,故面塵色也。陽厥,少陽厥也。

平按:「面塵」《靈樞》作「面微有塵」,《甲乙經》作「面微塵」。「足少陽反熱」《靈樞》、《甲乙經》作「足外反熱」。

是主骨所生病者,頭角□痛,目兌眥痛,

水以主骨,骨生足少陽,故足少陽痛病還主骨也。額角,在髮際也。頭角,謂頂兩箱,額角後高骨角也。□,謂牙車骨,上抵顱以下者,名為□骨。

平按:「角」《靈樞》作「痛」,《甲乙經》作「面」。「□」《靈樞》作「頷」,《甲乙經》同。注「牙車骨」,「牙」字袁刻作「口」。

缺盆中腫痛,掖下腫,馬刀俠嬰,汗出振寒瘧,

脈從缺盆下掖,故掖下腫;復從頰車下頸,故病馬刀俠嬰也。馬刀,謂癰而無膿者是也。汗出、振寒、瘧等,皆寒熱病,是骨之血氣所生病也。

平按:「馬」字上,《甲乙經》有「痛」字。「嬰」《靈樞》、《甲乙經》均作「癭」。

胸脅肋髀膝外至脛絕骨外踝前及諸節皆痛,小指、次指不用。

足少陽脈主骨,絡於諸節,故病諸節痛也。

平按:「胸」下,《甲乙經》有「中」字。「至脛」,袁刻誤作「至經」。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則人迎大一倍於寸口,虛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肝足厥陰之脈,

足厥陰脈,從足指上行,環陰器,絡膽屬肝,通行肝之血氣,故曰肝足厥陰脈也。

起於大指藂毛之上,循足跗上廉,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膕內廉,循陰股,入毛中,環陰器,抵少腹,俠胃,屬肝絡膽,上貫鬲,布脅肋,

髀內近陰之股,名曰陰股。循陰器一周,名環也。

平按:《靈樞》、《甲乙經》「藂」作「叢」;「上循」上,均有「際」字;「上踝」《甲乙經》作「外踝」。「陰股」《靈樞》、《甲乙經》作「股陰」。《靈樞》「環」作「過」;「少腹」作「小腹」。「絡膽」下,正統本《甲乙經》有「其直者從肝」五字。

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顛;

喉嚨上孔名頏顙。督脈出兩目上顛,故與厥陰相會也。

其支者,從目系下頰里,環唇內;其支者,復從肝別貫鬲,上注肺。

肺脈手太陰從中焦起,以次四臟六腑之脈皆相接而起,唯足厥陰脈還回從肝注於肺中,不接手太陰脈何也?但脈之所生,稟於血氣,血氣所生,起中焦倉廩,故手太陰脈從於中焦,受血氣已,注諸經脈。中焦乃是手太陰受血氣處,非是脈次相接之處,故脈環周,至足厥陰,注入脈中,與手太陰脈相接而行,不入中焦也。

是動則病腰痛不可以俛仰,丈夫頹疝,婦人少腹腫腰痛,甚則嗌乾麵塵。

肝合足少陽,陽盛並陰,故面塵色也。

平按:「頹」《靈樞》作「□」,《甲乙經》作「□」。「塵」下,《靈樞》、《甲乙經》均有「脫色」二字。

是主肝所生病者,胸滿歐逆,飧泄狐疝遣溺閉。脈抵少腹俠胃,故生飧泄也。狐夜不得尿,至明始得,人病與狐相似,因曰狐疝。有本作頹疝,謂偏頹病也。□,篆文麻②字,此經淋病也,音隆。

平按:《甲乙經》「飧泄」作「洞泄」;「遣溺」作「遺精」;「閉□」作「癃閉」。

②「麻」,據文義,當為「痳」字之誤。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則寸口大一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

32 卷第八經脈之一 | 經脈病解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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