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過敏性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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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誘發哮喘(food-induced asthma,FIA),也稱為食物過敏性哮喘(food allergic asthma)或食物過敏誘發的哮喘(food allergy-induced asthma),是食物過敏症(food allergy,FA)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FA主要表現為皮膚、呼吸道和胃腸道反應,如:風疹、喉水腫、哮喘和腹瀉,也可以產生嚴重的全身過敏反應。FA的患病率在總人口中l%~2%,而在兒童約為8%,在FA的患者中哮喘病的患病率明顯增加,為6.8%~17%,而對牛奶過敏的兒童,哮喘的患病率則高達26%。在我國人群中,FA患病率為3%~14%,約有30%的哮喘患者有攝入某種食物後誘發哮喘的病史。
目錄 |
食物過敏性哮喘的病因
(一)發病原因
可以引起過敏症狀的食物繁多。已經特異性皮試、食物特異性IgE、食物激發試驗等方法證實可以誘發哮喘等呼吸道症状的食物已多達數百種,其中常見的食物包括以下數種:
1.奶及奶製品 牛奶及奶製品是誘發嬰幼兒哮喘的最常見食物變應原,牛奶中甲種乳白蛋白是所有牛奶成分中變應原性最強的變應原成分。由於甲種乳白蛋白具較高的種屬特異性,故對牛奶過敏的兒童可以考慮採用山羊奶來替代。
2.雞蛋 雞蛋以及蛋製品可以導致各年齡段的病人過敏,其中蛋清中的卵白蛋白是誘發呼吸道過敏的主要成分,蛋黃很少誘發過敏。鵪鶉蛋、鴨蛋和鵝蛋等也可誘發呼吸道的過敏症状。
3.海產品及水產品 魚類、蝦類、蟹類、貝類和蚌類等均可誘發哮喘,例如鱒魚、鮭魚等魚肉顏色偏紅的魚類易誘發呼吸道症状,蝦蟹等甲殼綱海產品也含有較高的變應原成分,這些變應原通常耐熱,熟食也常誘發過敏性哮喘的發生。
4.花生、芝麻和棉籽等油料作物 主要是與這些食物含有較高的蛋白質有關,一旦製成油製品則很少誘發過敏症状。食生花生引發哮喘發作並不少見。
6.糧食 如小麥、玉米、蕎麥和穀類等。麵包師哮喘(Baker』s asthma)即與接觸小麥粉有關。此外,麵粉中的蟎類也是引起呼吸道過敏的重要原因。
7.水果和堅果類 桃子、蘋果、橘子、杏、菠蘿和草莓以及核桃、開心果、榛子和松子等堅果類的果仁。
8.某些肉類及其肉製品 包括豬肉、牛肉、羊肉、雞肉均可誘發過敏。
9.某些蔬菜 如茼蒿、灰菜、蘑菇、西紅柿、大蔥、土豆、白菜、大蒜和辣椒等。
10.其他食物和食品添加劑 如咖啡、巧克力、啤酒、果酒、花粉製成的保健品和某些可食昆蟲(如蠶蛹、螞蚱等)以及味精(谷氨酸鈉)、亞硫酸鹽等。
(二)發病機制
1.食物的變應原性 食物中的變應原成分是複雜的,目前對食物變應原的提取和檢出僅限於少數幾種常見的食品,如牛奶、雞蛋、魚類、花生、豆類、堅果類、肉類和小麥等,這些食物的變應原性已通過特異性皮試、特異性IgE檢測和激發試驗等所證實,並發現食物變應原是一種水溶性小分子糖蛋白。如魚肉中的肌漿蛋白和肌原纖維蛋白,牛奶中的β-乳球蛋白(β-LG)和甲乳白蛋白,禽蛋中的卵白蛋白,菠蘿中的蛋白酶是主要的變應原成分。
2.作用途徑和機制 食物變應原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誘發哮喘:
(1)經胃腸道攝入:致病性食物在胃腸道消化吸收,其變應原決定簇導致炎性介質釋出、吸收而直接作用於支氣管,誘發哮喘。
(2)致病性食物蛋白在胃腸道被吸收,食物變應原決定簇經血液循環直接運送到下呼吸道,發生變應原-抗體反應,引起支氣管痙攣。
(3)經呼吸道吸入:某些具有刺激性氣味的食物微粒可以經呼吸道吸入誘發哮喘,如大蔥和大蒜等。
免疫與非免疫性機制均可能參與FIA的發病,以免疫機製為主,其中最主要的是IgE介導的速髮型變態反應,而其他免疫反應還可能包括免疫複合物介導的變態反應和T淋巴細胞(主要是Th2亞群)反應等。其他所有的非免疫反應引起的哮喘,如亞硫酸或阿司匹林誘發的哮喘,應歸為「食物不耐受」(food intolerance)。酒精誘發哮喘(alcohol-induced asthma)是亞裔的一種表現特徵,它是由於酒精代謝,特別是以乙醛脫氫酶缺乏為特點的乙醛代謝差異引起。內啡肽可能是引起酒精誘發哮喘的原因。
食物過敏性哮喘的症状
FIA的臨床表現是多樣的,急性哮喘發作可以單獨出現,但大多伴有全身的過敏症狀。也可表現為慢性哮喘。
1.呼吸道症状 包括喘息,往往在進食後數分鐘到數小時內發作,同時兩肺可聞及哮鳴音。在嬰幼兒,牛奶誘發的哮喘症状較常見,喘息有時是唯一的,應予以重視。而慢性哮喘的表現很不同,輕症病人可能僅僅表現為持續的咳嗽或運動誘發哮喘。
2.全身過敏症状 FIA病人,特別是成年人,發作時往往伴有其他的全身過敏表現。包括:皮膚瘙癢、風疹、喉癢甚至水腫、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和結合膜充血;也可以產生嚴重的全身過敏反應甚至過敏性休克。
1.病史 仔細的追溯病史包括以下幾方面:攝入某種食物與哮喘發作的時間關係;攝入同一種食物誘發哮喘的可復性;特應性病史、其他過敏性疾病史和家族過敏史等。
2.食物變應原皮試、特異性lgE檢測 食物變應原皮膚試驗是初步篩選過敏性食物的主要方法,可在15~20min提供多種食物的皮試結果。多採用劃痕法或點刺法,皮內注射法雖然更敏感,但特異性低,假陽性較多,已較少使用。用於常規皮試的食物性變應原提取液稀釋度為:蔬菜、水果1∶10,肉、蛋、奶製品等高蛋白食物為1∶100。用RAST和ELISA測定血清中變應原特異性IgE抗體,也是確定食物中變應原成分及對食物變應原提取液「標準化"的常用方法。
3.排除飲食(elimination diet)法 清除飲食中的可疑食物7~14天,以觀察症状是否仍然持續存在,若症状消失,可初步診斷FIA;如症状可疑,需作食物激發試驗進一步確診;如果症状依然存在,則食物過敏可能不是主要因素。
4.食物激發試驗(food challenge test) 是診斷食物誘發哮喘最可靠的方法。適用於經病史、排除飲食法及以上實驗室檢查仍然未能確診的患者。方法分為:開放法(非盲法);單盲法;雙盲安慰劑對照法。
在實施食物激發試驗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嚴格控制激發食物的數量,一般從l00mg開始,逐漸加量,假如病人能耐受8~10g的可疑食物或達到患者日常攝入該食物的量,即可判為陰性。
(2)激發前2周禁食可疑食物。
(3)激發前1周停用抗過敏和抗炎藥物等;如患者不能中斷治療,偶爾也可以在用β受體激動劑、氨茶鹼或吸入糖皮質激素下進行,但在試驗中所用的藥物應與用安慰劑一致,以便對照。
(4)採用標準症状積分或肺通氣功能測定進行判斷。
(5)如果進行雙盲實驗,應保證激發食物與安慰劑的數量相當。
(6)被試驗的食物常採用膠囊或混在肉湯、汁中吞服,以掩飾其味道。
(7)由於食物激發試驗可誘發較為嚴重的哮喘發作,因此應在具有搶救設備條件下進行;有嚴重哮喘症状者,一般不宜做此項檢查。
食物過敏性哮喘的診斷
食物過敏性哮喘的檢查化驗
PD20FEV1 肺通氣功能一般以PD20FEV1作為判斷標準。
食物過敏性哮喘的鑒別診斷
應與其他食物相關的呼吸道疾病包括胃食管反流,肺囊性纖維化,膈肌裂孔疝,氣管食管瘺相鑒別。
食物過敏性哮喘的併發症
食物過敏性哮喘的預防和治療方法
1.避免過敏食物的攝入是預防的首要措施。
2.吸入色甘酸鈉、尼多酸鈉也有較好的防治效果。
3.患有食物過敏性哮喘的兒童,進食過敏食物時常常可以誘發更為嚴重的全身過敏反應甚至過敏性休克,因此應讓家屬學會注射腎上腺素等急救措施。
食物過敏性哮喘的西醫治療
(一)治療
1.清除食物中的變應原 避免過敏食物的攝入是治療的首要措施。在大多數情況下,一個適合病人的、剔除了食物變應原的飲食方案往往可以使食物誘發哮喘病人不藥而癒。對一個適合食物過敏性哮喘病人的飲食方案的要求是既要清除食物中的變應原,又要使病人能夠獲得足夠的營養成分。為保證足夠的營養成分,應選擇一種營養相宜的食物替代品以代替飲食中剔除的食物,對牛奶過敏的嬰幼兒可餵養由胺基酸、小分子碳水化合物、必需維生素和礦物質等組成的「要素飲食」。但對花生、堅果類、魚和甲殼類海產品過敏的病人往往需要終身禁食。
2.藥物治療 抗過敏藥物是防治食物過敏性哮喘的主要藥物,對食物引起的呼吸道症状有較好的預防和治療作用,如酮替芬和特非那定等均有較好的療效,吸入色甘酸、奈多羅米(尼多酸鈉)也有較好的防治效果。對於症状較重的食物過敏性哮喘可吸入糖皮質激素,必要時也可吸入β2受體激動劑,以緩解症状。
3.脫敏治療 食物免疫耐受(脫敏)治療是食物誘發哮喘的治療方法之一,應從食用極少量過敏的食物開始並以克來計算逐漸增加食物的數量,使病人對過敏食物逐漸產生耐受性。在耐受治療過程中可每隔2~5年進行一次食物特異性皮試或食物激發試驗以判斷病人是否已對過敏食物產生耐受性。但目前還沒有足夠證據支持口服或腸道外的免疫耐受治療對食物誘發哮喘的有效性,且此法有一定的危險性,故須謹慎。
4.提倡母乳餵養 特別是有家族遺傳傾向(atopy)的嬰兒應給予母乳餵養,因為人乳中不含牛奶中的主要變應原成分β-LG。
(二)預後
發病後處理措施得當,一般預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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