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診療/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醫學電子書 >> 《默克家庭診療手冊》 >> 血液疾病 >> 白血病 >> 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默克家庭診療手冊

默克家庭診療手冊目錄

急性淋巴細胞(淋巴母細胞)白血病是一種危及生命的疾病,其正常情況下能發育為淋巴細胞細胞發生惡變,並迅速取代骨髓中的正常細胞。

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是兒童最常見的惡性腫瘤,佔15歲以下兒童全部腫瘤的25%。多累及3~5歲兒童,亦累及青少年,較少累及成年人。

正常可發育為淋巴細胞的早期未成熟細胞發生惡變。這些白血病細胞在骨髓中積聚,破壞並取代正常造血細胞。它們可釋放到血中併到達肝、脾、淋巴結、腦、腎以及生殖器官,在這些部位能繼續生長和繁殖。它們能激惹腦膜引起腦膜炎,亦能引起貧血、肝、腎功能衰竭以及其他器官損害。

目錄

症状

初始症状一般是由於骨髓不能產生足夠的正常血細胞。這類症状包括乏力和氣短(貧血所致);感染發熱(正常白細胞減少所致),以及出血(血小板減少所致)。一些病人,嚴重感染可能是首發症状;而另一些病人起病可較隱匿,出現進行性乏力、疲倦和蒼白。出血可表現為鼻衄牙齦出血皮膚紫癜以及刷牙後出血。顱內的白血病細胞可引起頭痛、嘔吐和煩躁,而骨髓中的白血病細胞可引起骨和關節疼痛。

診斷

常用血液檢驗如全血細胞計數(見血液生物學)能提供病人患有白血病的第一個證據。白細胞總數可以降低、正常或增高,但紅細胞血小板數量幾乎均有降低。更重要的是,顯微鏡下可見到血液標本中出現有未成熟白細胞(原始細胞)。由於正常血中無原始細胞,它們的出現即為白血病診斷所需要的依據。然而,必須進行骨髓活檢(見血液生物學)以證實診斷,並確定白血病的分型。

預後和治療

在白血病無有效治療之前,大多數急性白血病患者均在診斷後4個月內死亡。目前,許多病人已能治癒。約90%以上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患者(多為兒童)給予一個療程的化學治療即能使病情獲得控制(緩解)。許多病人會複發,但50%的兒童病例經治療5年後可仍無白血病複發跡象。3~5歲兒童預後最好;20歲以上者預後較差。初診白細胞計數低於25000/μl的兒童或成人患者預後較好,白細胞計數增高者預後較差。

治療的目標是通過摧毀白血病細胞以獲得完全緩解。此時,正常細胞能在骨髓中重新生長。接受化療者需住院數天或數周,這將視骨髓恢復的快慢而定。在正常骨髓功能恢復之前,病人可能需要輸血以糾正貧血,輸注血小板以治療出血,以及使用抗生素以治療感染。

治療常用數種藥物的聯合化學治療,每一劑量的藥物在數天或數周內被反覆給予。聯合化療方案用藥有口服強的松,每周一次長春新鹼,以及靜脈給予蒽環類抗生素或門冬醯胺酶。其他藥物尚在研究之中。

治療顱內白血病常用甲氨蝶呤直接注入腦脊液中,並給予顱腦放療。即使醫生無明確證據表明顱內有腫瘤播散,也常給予局部的某種治療。

以摧毀白血病細胞為目的的初次強化化療完成後數周或數月,即應開始再次治療(鞏固化療)以殺滅任何殘存的白血病細胞。治療一般需持續2~3年。有些療程可能短些。

白血病細胞在治療後可重新出現(複發),常出現在骨髓、腦及睾丸。骨髓中白血病複發常較嚴重。化療需重新開始,儘管大多數病人對化療有反應,但再複發的危險性很大。骨髓移植為這類病人提供了最好的治癒機會,但只有當能獲得組織配型完全相合的骨髓供者時,才能進行這種治療。這種供者幾乎都來自病人近親(見移植)。顱內白血病複發一般用化療藥物椎管內注射,每周1~2次。睾丸白血病複發的治療可用化學治療加放射治療

參考

32 白血病 | 急性髓細胞白血病 32
關於「家庭診療/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留言: Feed-icon.png 訂閱討論RSS

目前暫無留言

添加留言

更多醫學百科條目

個人工具
名字空間
動作
導航
功能菜單
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