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診療/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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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克家庭診療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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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是指將活的細胞、組織或器官從一個人(供者)移植到另一個人(受者),或從自己身體的某部分移植到另一部分(如植皮),從而恢復已喪失的功能。

對用其他方法不能治癒的病人,移植有極大的作用。輸血是最常用的移植,每年有數以百萬計的人因此而受益。其他器官移植需要承受許多問題包括尋找合適的供體,以及受者面臨的危險包括手術、使用很強的免疫抑制劑、可能出現器官移植的異體排斥、處理嚴重併發症或死亡。然而,對於重要器官如心臟、肺、肝、腎或骨髓已喪失正常功能,用其他治療不能恢復的患者,移植就成為生存的唯一機會。

捐贈的組織或器官可來自活體或剛死亡的人。來自活體的組織或器官更易移植成功,然而,有些器官如心臟、肝、肺和眼睛的某些部分(角膜晶狀體)只能來自剛死亡的人。這些人多是因交通事故而不是疾病死亡。

活的供體常是家庭成員。骨髓和腎臟是活人捐贈的兩種最常見器官。因每個人都有兩個腎臟,而一個腎臟就能維持正常腎功能,所以家庭成員可很安全地捐出一個腎臟。部分肝和肺也可從活體獲得。活體器官移植要在切除後很短時間內進行。

在美國監管器官捐贈的全國系統遠未完善。在很多州,對自願捐贈器官的人可在向州機動車管理部門登記時表明願意捐贈器官,並記錄在他們的駕照上。因此,通過計算機資料庫查閱需要移植的器官及其組織配型(為了使組織配型相符),器官移植可以順利進行。

有些器官離開機體後僅能存活幾個小時,有些則可通過冷凍保持幾天以備移植。有時,幾個人可從同一人身上移植器官。例如,從理論上說,一個供者可提供兩個人的角膜、兩個人的腎、一個人的肝臟、兩個人的肺和一個人的心臟。

參考

32 運動性過敏 | 組織配型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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