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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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移植是將自體或異體的細胞、組織和器官,移植到身體的某一部位,以恢復被破壞器官或組織的解剖結構和功能,移為移植術

輸血是最早採用的細胞移植,以後發展了組織移植,如皮膚、粘膜、大網膜、骨髓、脂肪、筋膜肌肉肌腱、血管、神經、骨和軟骨等移植。由於顯微外科免疫抑製藥物的發展可,器官移植進展很快。

(一)皮膚移植的術後護理要點:

植皮的肢體要限制活動,以免皮片移動影響存活,並抬高患肢。保持包紮敷料的清潔和乾燥,如被大小便沾污應立即更換。告知病人不可抓摸創面,病兒雙手應加約束。經常觀察創面,如皮片下積有膿血,應立即用正確處理。

(二)斷肢再植的護理要點:

1、消毒隔離和預防感染措施

術後病人住單間病房,室內空氣和器物均須消毒,室溫維持在20-25度,濕度為50%-60%,有專人護理,限制探視人員。採用抗生素預防感染,但盡量用肌肉注射,以防產生靜脈血栓。

2 觀察生命體征

定時測體溫、脈搏、呼吸尿量,記錄24小時液體出入量,觀察有無血容量不足,以及有無術後併發症(特別是急性腎衰)的出現。

3 再植肢體的護理

1)抬高肢體 再植肢體抬高至心臟平面,保證靜脈迴流

2)消除血管痙攣因素 術後一周內再植肢體可用照明燈照射(燈距30-45cm),使肢體血管擴張;嚴禁吸煙等。

3)觀察局部循環 如皮膚顏色由紅潤變蒼白,提示動脈及功能亂或栓塞;皮膚出現散在瘀斑,提示靜脈部分栓塞;皮膚如出現大片或全部暗紫色,說明靜脈完全栓塞。術後10天內,應每1-4小時測皮溫1次。再植肢體皮溫應高於正常側1-2度,如皮溫突然下降,患側與健側相差3度以上,提示動脈栓塞;如緩慢下降,在1-2天內相距3度以上,則為靜脈栓塞。毛細血管充盈時間短於1秒,皮膚青紫,患肢腫脹,為靜脈迴流障礙;如毛細血管充盈時間延長至2秒以上,皮膚蒼白、發涼、乾癟,為動脈供血不足。如肢體腫脹,應經常測量肢體周徑,並追蹤觀察是否加重,尋找原因及處理,否則可能造成肢體壞死

4 功能鍛煉

對病人進行健康教育,說明早期活動重要性,協助制訂鍛煉計劃。自再植存活之日起,患肢保持功能位,絕對休息,但可作適當按摩和活動健肌。3-4周後,軟組織已癒合,去除外固定後,指導病人作受累關節各方向的主動運動,亦可作較有力的牽伸攣縮和關節功能牽引,進行系統的康復訓練。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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