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切開複位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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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切開複位術是用手術方法顯露骨折部位,施行骨折端的修正和複位;並根據骨折的不同情況,選用各種內固定物,保持複位後的位置,稱為內固定術。一般,骨折切開複位後,多同時行內固定術。
骨折切開複位的優點,是可以在直視下利用器械及手法進行複位,使骨折端達到解剖複位。解剖複位對某些骨折(如關節內骨折等)爭取保留全部或部分關節功能是比較重要的措施。另外,在切開複位的同時,可以將一些影響骨折癒合的不利條件轉變為有利條件(如清除夾在骨折端之間的軟組織,切除骨折不癒合的硬化骨質,鑽通髓腔,施行植骨或堅強的內固定,矯正畸形等),為骨折癒合創造條件。某些新鮮骨折切開複位後,可選用堅強的內固定,術後不用外固定,可以早期離床,不但有利於功能鍛煉,減少術後併發症;同時可增加骨折端的血液供應,促使骨折癒合,做到骨折癒合與功能恢復齊頭並進。此法已逐漸應用於四肢長骨骨折。但骨折切開複位術也存在以下缺點:
⑴骨的部分血運來自骨膜與周圍軟組織,儘管在手術中注意輕巧仔細操作,但軟組織與骨膜的剝離仍不可避免地會破壞血運,使骨折端的壞死區增大,引起遲癒合,甚至不癒合。
⑵切開複位時,血腫的清除必將干擾人體自身的修復能力,影響骨折癒合的過程與時間。
⑶更嚴重的是切開複位術使閉合性骨折人為地變為開放性骨折,增加了感染的機會。因為骨折部位的組織由於暴力的作用,本來已有嚴重損傷,手術勢必增加局部損傷,影響血運,使局部組織抵抗力進一步降低,細菌更容易在切口內生長、繁殖。一旦發生感染,後果嚴重,不但給傷員帶來不必要的痛苦,甚至還可能造成殘疾。
⑷切開複位術必將引起軟組織之間,或軟組織與骨之間的粘連,如粘連廣泛,特別是關節附近的粘連,將影響關節功能的恢復。
骨折治療的目的是讓傷員在痛苦少,安全程度高的前提下,使骨折迅速癒合,恢復肢體功能。大量病例症明,絕大多數骨折,包括手法複位難度大,對位程度要求高的,都可以用手法複位,小夾板固定治癒。因此,手法複位是基本的治療方法,只對切開複位的結果肯定能優於手法複位的少數骨折病例,或不能用手法複位者,才採用手術切開複位。兒童及少年自身的塑形能力強,而抗感染的能力低,切開複位更應慎重。
一旦決定切開複位,即應針對其缺點,採用有效措施如術中盡量縮小骨膜剝離的範圍,減少血運損害;嚴格執行無菌技術,避免傷口感染等。清除或減少不利因素,以保症手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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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症
1.骨折累及關節面有顯著移位,不宜手法複位,或手法未能複位或複位後不能保持位置者(如肱骨髁、股骨髁、脛骨髁及踝關節骨折等)應切開複位。其目的是爭取關節面的解剖複位,避免關節不穩和損傷性關節炎。同時行堅強的內固定,如肱骨髁間骨折,用骨栓固定,以便早日進行關節功能鍛煉。
2.骨折合並同一骨骼的關節脫位(如股骨骨折合併髖關節脫位),由於脫位關節的遠端有骨折,施行手法複位有困難者。
3.一骨數處骨折或同一肢體的股骨和脛骨骨折,或多發性骨折,為了預防併發症和便於病人在床上活動,可選擇某些手法複位困難或外固定不易維持對位的骨折,行切開複位內固定術。
4.有明顯移位的撕脫骨折,如髕骨骨折,尺骨鷹嘴骨折等,手法複位困難,複位後難以維持折端對位者。
5.兩骨折端之間有軟組織嵌入,手法松解失敗者。
6.骨折合並主要血管或神經損傷,在修復血管或神經前,必需先行切開複位術,恢復骨架的支撐作用。
7.傷員未能及時就醫,來院時已不能進行手法複位或牽引複位治療,而骨折移位明顯,日後勢必影響肢體功能者。
8.某些血液供應有障礙的骨折,如股骨頸骨折等,外固定不利於維持複位和癒合,應行切開複位或手法複位三翼釘等內固定,以期牢固固定,促進骨折癒合。
9.有明顯移位的骨骺骨折,複位不良或兩骨折端不能緊密接觸者。
禁忌症
1.傷員一般情況不好,或並發休克者,必須先行搶救,待休克穩定,一般情況好轉後,才能進行手術。
2.如有危及生命的頭顱、胸腔或腹腔等重要臟器損傷,必須首先處理,骨折的治療退居次要位置,可先行臨時外固定,待病情穩定後再處理骨折,或採用非手術治療,儘可能爭取較好的複位。
3.骨折局部有超過8~12小時的開放性傷口。
切開複位的時間
對骨折切開複位的時間有不同的看法,一般說來,應根據全身情況和局部傷情而定。其原則如下:
1.開放性骨折或脫位在8~12小時以內,污染較輕者需緊急手術,如清創徹底,也可行內固定術。12~24小時的開放性骨折,也應清創。術中手法複位骨折,可選用簡單的內固定,如鋼絲、螺釘等以維持對位。術後用石膏固定或牽引固定。超過24小時的,一般不清創,應敞開傷口,充分引流,同時作牽引複位和固定,或手法複位,石膏固定。
2.並發主要血管損傷的骨折,應緊急手術。
3.閉合性骨折已決定需行切開複位者,如全身情況允許,又無手術禁忌症,應爭取早期手術。一般以傷後2~4日為宜。在此期間可有充分時間作術前準備、計劃手術和準備器械;此時組織雖已水腫,但骨折周圍的組織間隙尚可辨認,手術尚無很大困難;此時骨折癒合剛剛開始,手術對骨折癒合的干擾不大。有人認為在傷後1~2周後手術為宜,因為此時骨折端的血供豐富,有利於骨折癒合。但另一方面,此時血腫已機化,並有肌肉痙攣等,手術有一定困難,對骨折癒合的干擾較大。如再往後延期,則骨折已初步癒合,軟組織攣縮,手術困難增大,對骨折癒合的干擾更大。
4.來診較晚的閉合骨折,腫脹嚴重,皮膚發生水泡者,又無緊急手術的適應症時,應暫行外固定或牽引,抬高患肢。待腫脹消退,痂皮脫落,皮膚潔淨後再行手術。
術前準備
1.骨折是嚴重外傷引起的,病人多有劇痛和失血,術前應給予止痛和配血。對一般情況欠佳或已有休克者,應給予輸液、輸血等抗休克治療,待病情穩定後手術。
2.術前骨折部位應攝正側位X線片,以明確骨折的部位、形態和移位情況,便於決定術式和內固定物。對術中需攝X線片者,應事先通知放射線科及手術室做好準備。
3.術者應提出需用的特殊器械,並檢查器械準備是否齊全,以免臨時準備,延長手術時間。
4.開放性骨折應即用抗生素和破傷風抗毒素;或原為開放性骨折因故延遲手術達2周以上者,應再用抗生素及重複注射破傷風抗毒素。
5.切開複位後需用內固定物或骨移植者,應於麻醉後立即靜脈點滴抗生素,以後每6小時1次,共用4次。
6.骨折部位要有足夠範圍的清洗和消毒準備,參加手術者當日應避免接觸化膿傷口,嚴格執行洗手規程等,以防切口感染。
7.因故需延期手術的病人,應先行牽引,既可複位,又可暫作固定,且能克服軟組織攣縮,減少手術時複位困難。
8.需同時植骨的骨折,如延遲手術的骨幹骨折,癒合緩慢的骨折等,術後應做好供骨區的準備。
麻醉方法
在疼痛和肌肉痙攣的情況下,進行骨折的複位是很困難的。因此切開複位術要求完全無痛和肌肉鬆弛。麻醉方法可以根據年齡、骨折部位來選擇。一般,兒童多選用全麻;成人上肢可用頸叢或臂叢麻醉,下肢選用腰麻或硬膜外麻醉;軀幹多選用氣管內插管麻醉或硬膜外麻醉。
手術步驟
1.體位 體位因骨折的部位不同而有差異,總的要求是:①便於手術顯露和操作;②不妨礙骨折的手術複位;③病人舒適。例如髖關節後脫位的切開複位,選用後側途徑時,原可用俯臥位,但俯臥位將妨礙複位時的屈髖牽引,故以採用側臥位或側俯臥位為宜。此外,行組織移植以修復組織缺損時,常需兩組人員同時手術,此時體位應考慮供區和受區手術的需要和方便。
2.切口 切口部位選擇的要求:①顯露充分,操作簡便,損傷小,出血少,癒合後瘢痕不影響功能;②不要選在皮膚下即有骨骼或骨突起的部位,以免日後瘢痕粘連及疼痛;③切口最好不經過關節,必需經過關節時,應採用┌┘形切口,以免瘢痕攣縮而影響關節功能。
3.顯露骨折端 循某一顯露途徑,切開皮膚、皮下組織和筋膜,沿肌間隙分開肌肉或切開肌肉,直達骨膜。切開骨膜,並作骨膜下分離,即可顯露骨折端圖1-1。顯露過程應遵守:①儘可能從肌肉間隙進入。這樣,解剖層次清楚,損傷小,出血少,術野清晰,不易誤傷神經、血管。②盡量保留軟組織與骨膜的聯繫,儘可能多地保持骨折端的血供。③剝離骨膜的範圍只要能滿足複位和內固定即可,不要剝離過多,以免破壞骨折端的血運而影響癒合。
4.骨折區的處理 骨折區的處理包括①清除凝血塊與損毀的組織圖1-2;②與軟組織相連的碎骨片原則上應保留,游離的小骨片或骨屑應清除乾淨,完全游離的大骨片不能清除,應複位固定,以免引起骨缺損(開放性骨折的大碎骨片用生理鹽水洗淨,再用1∶1000新潔而滅液浸泡5~10分鐘後複位)。③兩骨折端之間嵌入的軟組織應予松解和複位;④新鮮骨折的折端無需修整,而對陳舊性骨折或骨折不癒合者,要用骨刀將折端修整,鑿成新創面,並鑽通骨髓腔圖。
5.骨折複位 一般都在直視下,利用器械和手法進行。輕微的重疊移位和側移位,可用骨膜剝離器插入骨折端之間,利用槓桿作用,撬開骨折端,在助手輕輕牽引肢體遠端並矯正旋轉成角移位的同時,術者用手指或另一骨膜剝離器矯正側移位。較明顯的重疊移位和側移位,在兩位助手的手法牽引和反牽引矯正重疊移位和旋轉移位後,術後用持骨鉗夾住兩骨折端,反向用力以矯正側移點陣圖。陳舊性移位骨折可藉助骨折複位器逐步調整複位。
6.內固定或植骨 除污染嚴重和超過12小時的開放性骨折外,一般在切開複位的同時行內固定術(方法見內固定術)。2周以後的骨折、陳舊性骨折以及血運不好、癒合有困難的新鮮骨折,應在切開複位的同時行植骨術,以促進骨折癒合。
7.縫合 徹底止血,沖洗傷口後,逐層縫合。切口大、滲血較多者應作負壓引流。
術中注意事項
1.術中應嚴格執行無菌技術,這是預防感染的關鍵。消毒鋪巾後用護皮膜或消毒「襪套」保護切口,使切口與周圍皮膚隔離。盡量避免手指接觸切口或伸入關節內,以防污染。
2.如無禁忌,術中應當使用充氣止血帶,使出血減少,解剖層次清楚,便於手術進行。但每次使用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鬆開止血帶後要仔細止血。
3.骨折端複位後,縫合切口前應檢查骨折端對位情況。關節內骨折應攝片檢查,如發現複位不滿意,應重新複位及內固定。
術後處理
1.切開複位內固定術後,一般常用各種類型的石膏作外固定。石膏固定完成後,應待其乾燥硬固後,始可搬動病人。
2.抬高傷肢,密切觀察肢體的血運和指(趾)的活動,如有異常情況,應迅速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如為外固定太緊應立即放鬆;如有神經受壓,要及早解除壓迫。
3.在指導下,鼓勵病人應盡作傷肢肌肉和關節的功能鍛煉。
4.術後24~48小時拔出負壓引流管。術後10~14日拆線。
常見併發症的預防及處理
1.休克 由於骨折局部出血與疼痛的強烈刺激,可發生休克或處於休克前期。切開複位術又是損傷較大、血量損失較多的手術,如術前沒有很好地準備而冒然手術,必將加重或引起休克。因此,預防休克的關鍵是在術前、術中進行必要的輸液、輸血,以補充血容量,術中應按失血量等量輸血。此外,必須禁忌粗暴的操作,以減少損傷刺激。如發生休克,應暫時中止手術,積極進行搶救。
2.切口感染 這是切開複位術的嚴重併發症。切口感染意味著骨折端的感染(即化膿性骨髓炎)。感染後,局部長期充血,骨折端受膿液浸泡,組織壞死解放出大量分解產物,均不利於骨折的癒合,使延遲癒合和不癒合的發生率大為增高,肢體的功能受到影響,甚至發生殘疾。因此,切口感染的預防極為重要,關係到手術的成敗以及肢體功能的恢復。預防的關鍵,在於術前、術中採取嚴格的無菌技術。此外,手術時注意操作輕巧,避免加重損傷,也很重要。
已發生感染者,應及早通暢引流,並給足量的抗生素以控制感染。同時,不應放棄骨折的治療,仍需外固定或牽引以保持骨折複位。感染後,內固定物雖已成為異物,可不必急於取出,待急性炎症消退後,行病灶清除,組織轉移或移植術,以消滅創面,促進骨折癒合。
3.延遲癒合和不癒合 幾乎所有經切開複位的骨折,臨床癒合時間都要延長。如術中血運破壞較多,骨折端處理不良,內、外固定不可靠,術後處理不當或切口感染等,則更易造成延遲癒合和不癒合。因此,必須注意預防感染,盡量少分離組織和剝離骨膜,操作要輕巧,減少軟組織損傷,以保症骨折端有充分血運。對時間較長及血運不良的骨折,應進行植骨或行帶血管的骨塊和骨膜移植,以促進癒合。
已發生延遲癒合的骨折,應仔細分析,去除其原因。不癒合的骨折只有重新手術,修整骨端,施行骨移植和牢靠內固定才能治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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