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人迎脈口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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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黃帝內經太素目錄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無勞用力也」,見《靈樞》卷八第四十八《禁服篇》,又見《甲乙經》卷四《經脈》第一上篇。自「雷公曰:病之益甚」至「傷於食飲」,見《靈樞》卷八第四十九《五色篇》,《甲乙》同上。自「一日夜五十營」至「乍數乍疏也」,見《靈樞》卷二第五《根結篇》,《甲乙》同上。自「黃帝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氣」至「治之無功矣」,見《素問》卷三第十一《五臟別論篇》,又見《甲乙》卷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篇。自「凡刺之道」至「取之其經」,見《靈樞》卷二第九《終始篇》,又見《甲乙》卷五第五《針道終始篇》。自「人迎一盛」至「命曰關格」,又見《素問》卷三第九《六節藏象論篇》。自「黃帝問於岐伯曰:人病胃管」至「故胃管為癰。帝曰:善」,見《素問》卷十三第四十六《病能論篇》,又見《甲乙》卷十一第八《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篇》。自「安臥」至末,見《靈樞》卷十一第七十四《論疾診尺篇》,又見《甲乙》卷十一第六《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篇》。

雷公問於黃帝曰:細子得之受業,通九針六十篇,旦暮勤服之,近者編絕,久者簡垢,然尚諷誦弗置,未盡解於意矣。

南方來者,九針之道有六十篇,其簡之書,遠年者編有斷絕,其近年者簡生塵垢,言其深妙,學久日勤,未能達其意也。

平按:「遠者」《靈樞》作「久者」二字。「近」、「遠」二字,據注宜互易。

外揣言渾束為一,未知其所謂也。

揣,初委反,度也。渾,戶昆反,合也。束,總要也。五臟六腑吉凶善惡,其氣在內,循手大陰脈總合為一,見於寸口外部之中,可以手按度量,令人得知者,未通其意也。

夫大則無外,小則無內,大小無極,高下無度,束之奈何?

經脈之氣,合天地之數,與道通洞,苞裹六合,故大無外也。氣貫毫微,則小無內也。然則無形不可以大小極,不可以高下測,欲以總為一者,殊不可知也。

平按:注「與道通洞」四字,袁刻脫。

士之才力,或有厚薄,知慮褊淺,不能博大深奧,自強於學未若細子,細子恐其散於後世,絕於子孫也,敢問約之奈何?

褊,鞭緬反。人之所學,未若細子,惟恐其至道絕於後代,無及子孫,故問其要,傳之不朽也。細子者,雷公自謙之辭也。

平按:「若」上,《靈樞》無「未」字。

黃帝答曰:善乎哉問也!此先師所禁坐私傳之也,割臂歃血為盟也,子若欲得之,何不齊乎![平按:「歃」,原作「□」,恐傳寫之偽,謹依《靈樞》作「歃」。「為盟」《靈樞》作「之盟」;「齊」作「齋」,下同。]雷公再拜而起曰:請聞命矣。於是乃齊宿三日而請曰:敢問今日正陽,細子願以受盟。黃帝乃與俱入齊室,割臂歃血。黃帝祝曰:今日正陽,歃血傳方,敢背此言者,必受其殃。雷公再拜曰:細子受之。黃帝乃左握其手,右授之書,曰:慎之慎之,

上古貸季傳至岐伯,岐伯授之黃帝,故貸季為先師也。非其人不可授道,故須禁之坐私傳也。方,要道。以盟誓授人。

吾為子言之。凡刺之理,經脈為始,

吾方愈病,各為其要,聖人雜合行之,以針為輕小,能愈大疾,故先言之。人之十二經脈、奇經八脈、十五絡脈經絡於身,營衛陰陽氣之經墜,生之夭壽,莫不由之,故為始也。

平按:注「墜」字,恐系「隧」字傳寫之誤。

營其所行,知其度量,

刺之理者,必須經營循十二經諸絡脈等所行之氣,並知脈之長短度量也。

平按:注「脈之長短」,「脈」字袁刻誤作「肺」。

內次五臟,別其六腑

從於臟腑,流出經脈行身外,故臟腑稱內,知內之道,先次五臟內中之陰,次別六腑內中之陽也。

平按:注「知內」,袁刻誤作「知道」。

審察衛氣,為百病母,調其虛實,乃止瀉其血絡,血絡盡而不殆。

次知衛氣為陽行外,受諸邪氣以為百病,次欲知經絡虛實,實者乃止而瀉之,先瀉大小血絡,血邪盡已,得無危殆也。

平按:「虛實」下,《靈樞》重「虛實」二字。「血絡盡而不殆」《靈樞》作「血盡不殆矣」。

雷公曰:此皆細子之所以通也,未知其所約也。黃帝曰:夫約方者,猶約囊也。囊滿不約則輸泄,方成弗約則神弗與俱。

約,節量也。方,法也。方以診氣,囊以盛氣,故得比之。囊滿不為節約,必泄其氣;診法成已,不為節約,以泄神氣。神氣去矣,不與周運,故曰不俱也。

雷公曰:願為下材者,勿滿而約之。黃帝曰:未滿而知約之,以為工,不可以天下師焉。

攝生之道,材有上下。診法成已,節約合理,得長生久視,材德之上,可為天下之師;診法未能善成,故曰未滿而能節而行,得為國師,是按脈而知病生所由,稱之為工,材之不下也。

平按:《靈樞》「天下」上,有「為」字。

雷公曰:願聞為工。

為工是持脈之道,故問也。

黃帝曰:寸口主中,

按此《九卷》、《素問》肺臟手太陰脈動於兩手寸口中、兩手尺中。夫言口者,通氣者也。寸口通於手太陰氣,故曰寸口。氣行之處,亦曰氣口。寸口、氣口更無異也。中,謂五臟,臟為陰也。五臟之氣,循手大陰脈見於寸口,故寸口脈主於中也。

人迎主外,

結喉兩箱,足陽明脈迎受五臟六腑之氣以養於人,故曰人迎。《下經》曰:「人迎,胃脈也。」又云:「任脈之側動脈,足陽明,名曰人迎。」《明堂經》曰:「頸之大動脈,動應於手,俠結喉,以候五臟之氣。人迎胃脈,六腑之長,動在於外,候之知內,故曰主外。寸口居下,在於兩手,以為陰也;人迎在上,居喉兩旁,以為陽也。」《九卷.終始篇》曰:「平人者,不病也;不病者,脈口人迎應四時也;應四時者,上下相應,俱往俱來也。」脈口,謂是手太陰脈行氣寸口,故寸口、脈口亦無異也。既上下俱往俱來,豈以二手為上下也。又《九卷.終始篇》云:「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關格。」即知手太陰無人迎也。又《素問》第五捲雲:「胃管癰診,岐伯曰:當得胃脈沉細,胃沉細者氣逆,氣逆者人迎甚盛,盛則熱,人迎者胃脈也,逆盛則熱聚於胃口而不行,故胃管為癰。」此經所言人迎、寸口之處數十有餘,竟無左手寸口以為人迎,右手關上以為寸口,而舊來相承,與人診脈,縱有小知,得之別注,人多以此致信,竟無依據,不可行也。

平按:注兩「胃管」,「管」字袁刻均誤作「營」。

兩者相應,俱往俱來,若引繩小大齊等,

寸口、人迎兩者,上下陰陽雖異,同為一氣,出則二脈俱往,入則二脈俱來,是二人共引一繩,彼牽而去,其繩並去,此引而來,其繩並來,寸口人迎,因呼吸牽脈往來,其動是同,故曰齊等也。

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名曰平人。

譬彼引繩之動,大小齊等,細尋其動,非無小異,故此,牽此動之端為大,彼端微小;彼動之端為大,此端微小。脈亦如之,上下雖一,因呼吸而動,以春夏之陽,秋冬之陰,故微有大小。春夏陽氣盛實,故脈順之,微大為平;秋冬陰氣盛實,故脈順之,微大為平。平者,和氣無病者也。

平按:注「故微有大小」,袁刻脫「微」字。

人迎大一倍於寸口,病在少陽;人迎二倍,病在大陽;人迎三倍,病在陽明。

計春夏人迎大於寸口少半已去,少陽即已有病,其病猶微,故未言之。成倍方言,以病成可名,故曰病在少陽,言一倍等。按不病之人,寸口、人迎脈動大小一種,春夏之時,人迎之動微大寸口,以為平好。人迎之脈漸大小半、大半,至於一倍,即知少陽有病。少陽盛氣未大,故得過陰一倍,名曰少陽之病,致使人迎之脈大於寸口。少陽病氣漸盛,過於陰氣二倍,名曰大陽之病,則人迎之脈二倍大於寸口。大陽病氣漸盛,過於陰氣三倍,名曰陽明之病,則人迎之脈三倍大於寸口也。

平按:《靈樞》「病在少陽」作「病在足少陽,一倍而躁,在手少陽」;「病在太陽」作「病在足太陽,二倍而躁,病在手太陽」;「病在陽明」作「病在足陽明,三倍而躁,病在手陽明」。《甲乙》「二倍」作「再倍」。

盛則為熱,

陽氣內盛為熱,故人迎脈虛也。

虛則為寒,

陽氣內虛,陰乘為寒,故人迎脈虛也。

緊則為痛痹

其氣動緊似急也。此肌肉之間有寒溫氣,故為痛痹也。

平按:注「寒溫」,「溫」字,依下注「寒濕氣居」,恐系「濕」字傳寫之訛。

代則乍甚乍間。

代,止也。脈絕不來,故曰代也。代者,邪氣客於血絡之中,隨飲食而變,故病乍甚乍間也。

盛則瀉之,

人迎一盛者瀉於少陽,二盛瀉於大陽,三盛瀉於陽明也。

虛則補之,

人迎虛者,人迎小於寸口也。小於寸口一倍補於少陽,二倍補於大陽,三倍補於陽明也。

緊痛則取之分肉

分肉之間,寒濕氣居。

代則取血絡且飲藥,

邪在血絡,致令脈代,可刺去邪血,飲湯實之。

陷下則灸之,

謂其諸脈血氣不滿,陷下不見,是中寒,故須灸之。

不盛不虛,以經取之,名曰經刺。

不盛不虛,正經自病也。假令心痛中風得之,肝來乘心,從後而來,名為虛邪。飲食勞倦,脾來乘心,從前來者,名為實邪。傷寒得之,肺來乘心,從所不勝來者,名曰微邪。中濕得之,腎來乘心,從所勝來者,名曰賊邪。以上四病,皆是他邪為之,須視心之虛實,補瀉他經。傷暑得病,起於自臟,以為正邪,宜療自經,故曰以經取之,名曰經刺也。

人迎四倍者,且大且數,名曰外格,死不治。

人迎三倍,各病一陽,至四倍,其陽獨盛,外拒於陰,陰氣不行,故曰格陽。格,拒也。陽氣獨盛,故大而且數。以無陰氣,獨盛必衰,故死不療。

平按:《靈樞》「名曰」下有「溢陽,溢陽為」五字。

必審按其本末,察其寒熱,以驗其臟腑之病。

必須審按人迎寸口,內外本末,察其脈中寒暑,然後驗知臟腑中之病也

寸口大於人迎一倍,病在厥陰;寸口二倍,病在少陰;寸口三倍,病在太陰。

秋冬寸口大於人迎少半已去,厥陰即已有病,其病猶微,故未言之。以病成可名,故曰病在厥陰,言一倍等。按不病人,寸口、人迎脈動大小一等,秋冬之時,寸口之動微大人迎,以為平好。寸口之脈至於一倍,即知厥陰有病。厥陰之氣衰少,故得過陽一倍,名曰厥陰之病,致使寸口之脈一倍大於人迎。陰氣雖少,得過陽氣二倍,名曰少陰之病,則寸口之脈二倍大於人迎。太陰最大,過於陽氣三倍,名曰太陰之病,則寸口之脈三倍大於人迎也。

平按:《靈樞》「病在厥陰」作「病在足厥陰,一倍而躁,在手心主」;「病在少陰」作「病在足少陰,二倍而躁,在手少陰」;「病在太陰」作「病在足太陰,三倍而躁,在手太陰」。《甲乙》「二倍」作「再倍」。又《甲乙》無「寸口三倍,病在太陰」八字。

盛則脹滿、寒中、食不化,

寸口陰氣大於人迎三倍,病在太陰,太陰之病自有虛實,是以寸口陰盛,則腹中寒氣脹滿,有寒中食不化也。

平按:「寒中食不化」《甲乙》作「寒則食不消化」。

虛則熱中、出糜、少氣、溺色變,

陰虛陽氣來乘,腸胃中熱,故大便出強如黃糜。少陰氣虛,故少氣溺色黃也。

平按:注「出強如黃糜」,袁刻作「出糜如黃疽」。

緊則為痹,

風寒濕氣,留於分肉間為痹,故令寸口脈緊實也。

代則乍痛乍止。

寸口脈動而中止不還曰代。邪客分肉,致令衛氣之行乍行乍止,故令其痛乍有乍止也。

平按:《甲乙》作「代則乍寒乍熱,下熱上寒」,注云:「《太素》作代則乍痛乍止。」

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下言療方,盛瀉之法,唯①人迎可知也。

①「唯」,人衛本注曰:疑「准」之誤。

緊則先刺而後灸之,

緊有痹痛,先以痛為輸滎,針刺已,然後於其刺處灸之。

平按:注「滎」,袁刻作「營」;「刺處」,袁刻作「刺後」。

代則取血絡而泄之,

代則乍痛乍止,故刺去邪血之絡也。

平按:「而泄之」《靈樞》作「而後調之」,《甲乙》同,注云:「《太素》作泄。」注「乍痛」,袁刻誤作「乍病」。

陷下則徒灸之。陷下者,脈血結於中,中有著血,血寒故宜灸。

徒,空也。諸脈陷下不見,是脈中寒,血結聚,宜空灸之,不假先刺也。

平按:「徒灸」《甲乙》作「從灸」。注「血結」,袁刻作「血倍」;「不假」誤作「不復」。

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准人迎可知也。

寸口四倍,名曰內關。內關者,且大且數,死不治。

陰氣三倍大於陽氣,病在三陰,至於四倍,陰氣獨盛,內皆閉塞,陽不得入,故為內關。關,閉也。寸口大而又數,即陰氣將絕,故死不療也。

平按:「內關」,袁刻誤作「內閒」,注同,依原本更正。

必察其本末之寒溫,以驗其臟腑之病,

必察寸口人迎大小終始寒溫,則知內外臟腑之病也。

平按:「之寒溫」《甲乙》作「察其寒熱」。

通其滎輸,乃可傳於大數。大數日盛則徒瀉,虛則徒補,

候知五臟六腑病之所在,先須針藥通其滎輸,然後傳於灸刺大數,謂空補瀉之數也。

平按:《甲乙》「大數日盛」作「大曰盛」;「虛」上有「小曰」二字;兩「徒」字,均作「從」。

緊則灸刺且飲藥,

脈之緊者,三療俱行。緊,謂動而中止。小數中有還者,曰結也。

陷下則徒灸之,

准前人迎。

平按:《甲乙》「徒」作「從」。

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所謂經治者,飲藥,亦曰灸刺。

不盛不虛,經療之法,亦三療俱行之。

平按:「亦曰」《甲乙》作「亦用」。

脈急則引,

引,挽也。寸口脈急,可以針導引令和也。

脈代以弱則欲安靜,無勞用力也。

脈衰代絕,至復微弱,不欲煩動者,宜安靜恬逸,不得自勞也。

平按:《靈樞》「代」作「大」。《甲乙》無「以弱」二字。

雷公曰:病之益甚與其方衰如何?

問其切脈知病衰甚。

黃帝曰:外內皆在焉。

外腑內臟,並有甚衰,故曰皆在。

切其脈口,滑小緊以沉者,其病益甚,在中;

脈口,陰位也。滑為陽也。小、緊、沉者,皆為陰也。按於脈口,得一陽三陰,則陰乘陽,故病益甚。病在五臟,故曰在中也。

人迎氣大緊以浮者,其病益甚,在外。

人迎,陽位也。緊為陰也。大浮,陽也。二陽一陰,則陽乘陰,故病益甚。病在六腑,故曰在外也。

其脈口滑而浮者,病日損;

滑、浮皆陽,在於陰位而得二陽,其氣以和,故病①日日瘳損也。

平按:「滑而浮」《靈樞》作「浮滑」。

①「故病」,仁和寺本作「故病,病」,後「病」字疑衍。

人迎沉而滑者,病日損;

一陰一陽在於陽位,其氣易和,故病損。

其脈口滑以沉者,其病日進,在內;

一陰一陽在於陰位,故病日漸進,在五臟。

其人迎脈滑盛以浮者,其病日進,在外。

滑、盛、浮等,俱為陽也。又在陽位,名曰太過,病增,在於六腑也。

脈之浮沉及人迎寸口氣小大等者,其病難已。

諸有候脈浮沉及人迎寸口中氣大小齊等者,是陰陽不得相傾,故病難已也。

平按:注「相傾」,袁刻作「相顧」。

病之在臟,沉而大者,易已,小為逆;

人迎寸口之中候之,知病在於內五臟中,其脈且沉且大,是為陰陽氣和,雖病易已;其脈沉而小者,純陰,故逆而難已也。

病之在腑,浮而大者,病易已。

候之知病在外六腑中,其脈浮而且大,得其時易已。

人迎盛堅者,傷於寒;

人迎盛為陽也,緊則為陰也,謂冬因蟄寒氣入腠,名曰傷寒,春為溫病也。

平按:「盛緊」《靈樞》作「盛堅」,下同。

脈口盛緊者,傷於飲食。

盛為陰也。脈口盛而緊者,是因飢多食,傷臟為病也。

平按:《靈樞》、《甲乙》無「飲」字。

一日夜五十營,以營五臟之精,不應數者,名曰狂生。所謂五十營者,五臟皆受氣也。

營氣一日夜,周身五十,營於身者也,經營五臟精氣,以奉生身。若其不至五十營者,五臟無精,雖生不久,故曰狂生。

持其脈口,數其至也,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五臟皆受氣矣;

脈口,寸口,亦曰氣口。五十動者,腎臟第一,肝臟第二,脾臟第三,心臟第四,肺臟第五,五臟各為十動,故曰從脈十動,以下次第至腎,滿五十動,即五臟皆受於氣也。持脈數法,先將不病人之脈口以取定數,然後按於病人脈口,勘知病人脈數多少,謂從平旦,陰氣未散,陽氣未行,按於脈口,以取定數也。

四十動而一代者,一臟無氣矣;

其脈得四十動已,至四十一動已去,有一代者,即五十數少,故第一腎臟無氣也。

三十動而一代者,二臟無氣矣;

其脈得三十動已,至三十一動已去,有一代者,即四十數少,故第二肝臟無氣。

二十動而一代者,三臟無氣矣;

其脈得二十動已,至二十一動已去,有一代者,即三十數少,故第三脾臟無氣。

十動而一代者,四臟無氣矣;

其脈得十動已,至十一動已去,有一代者,即二十數少,故第四心臟無氣。

不滿十動而一代者,五臟無氣矣,

其脈不滿十數,有一代者,即十數少,故第五肺臟無氣。

予之短期。

肺主五臟之氣,肺氣既無,所以五臟氣皆不至,故與之短期也。

平按:「予」《甲乙》作「與」,下同,袁刻誤作「子」。

要在終始,所謂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以為常也,

五十動而不一代者,蓋是五臟終始,常道之要也。

以知五臟之期也。予知短期者,乍數乍疏也。

與短期者,謂五臟脈乍疏乍數,不合五十之數,故可與之死期也。

黃帝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氣?

謂九候各候五臟之氣,何因氣口獨主五臟六腑十二經脈等氣也。

平按:《素問》、《甲乙》「主」下無「氣」字。

岐伯曰:胃者,水谷之海也,六腑之大也。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氣,氣口亦太陰也。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

胃為水谷之海,六腑之長,出五味以養臟腑。血氣、衛氣行手太陰脈至於氣口,五臟六腑善惡,皆是衛氣所將而來,會手太陰,見於氣口,故曰變見也。

平按:《素問》、《甲乙》「大」下有「源」字;「五氣」作「五臟氣」。

故五臟氣入於鼻,藏於心肺,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

谷入於胃,以養五臟,上薰入鼻,藏於心肺,鼻中出入,鼻為肺官,故心肺有病,鼻氣不利也。

故曰:凡治病者,必察其上下,適其脈候,觀其志意,與其病能。乃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治。

療病之要,必須上察人迎,下診寸口,適於脈候。又觀志意有無,無志意者,不可為至。及說療疾,復觀其人病態,能可療以否。若人風寒暑濕為病,乃情系鬼神,斯亦不可與言也。

平按:《素問》「察其上下」作「察其下」三字;「脈」下無「候」字;「病」下無「能」字。袁刻「能」誤作「熊」。《素問》新校正云:「按《太素》作必察其上下,適其脈候,觀其志意,與其病能。」與此正合。

惡於鑱石者,不可與言至巧。治病不許治者,病不必治也,治之無功矣。

鑱,仕監反,鈹也。其病非針石不為而惡之者,縱岐、黃無所施其功。其病可療而不許療者,縱倉、扁不可為其功也。

平按:「鑱」,原抄作「鏡」,據注應作「鑱」,《素問》作「針」。

凡刺之道,畢於終始,明知終始,五臟為紀,陰陽定矣。

凡刺之道,其要須窮陰陽氣之終始。人之陰陽氣終始者,必本五臟以為綱紀,以五臟藏神居身,故為陰陽氣之綱紀,即陰陽定矣。

陰者主臟,陽者主腑,

陰氣主於五臟,在內;陽氣主於六腑,在外也。

陽受氣於四末,陰受氣於五臟。

清陽實於四肢,濁陰者走於六腑,故陽受氣於四末也。清陰起於五臟,濁陽者營於四肢,故陰受氣於五臟也。

平按:《甲乙》「末」作「肢」。

故瀉者迎之,補者隨之,知迎知隨,氣可令和。和氣之方,必通陰陽,

故補瀉之道,陰陽之氣,實而來者,迎而瀉之,虛而去者,隨而補之,人能知此隨、迎、補、瀉之要,則陰陽氣和,有疾可愈也。

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傳之後代,以血為盟,敬之者昌,慢之者亡,無道行私,必得夭殃。

敬其傳方,令守道去私也。

平按:《靈樞》「後代」作「後世」。《甲乙》無「傳之後代」以下六句。

謹奉天道,請言終始。

言其奉誡,因請五臟終始之紀也。

終始者,經脈為紀,持其脈口人迎,以知陰陽有餘不足、平與不平,天道畢矣。

五臟終始紀者,謂經脈也。欲知經脈為終始者,可持脈口、人迎動脈,則知十二經脈終始陰陽之氣有餘不足也。

所謂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脈口人迎應四時也,

春夏人迎微大寸口,秋冬寸口微大人迎,即應四時也。

平按:注兩「微」字,原作「後」,依前經文應作「微」。

上下相應而俱往俱來也,

人迎在結喉兩傍,故為上也。寸口在兩手關上,故為下也。上下雖別,皆因呼吸而動,故俱往來也。「往」謂陽出,「來」謂陰入也,往來雖別異,同時而動,故曰俱也。

平按:《靈樞》《甲乙》「來」上無「俱」字。

六經之脈不結動也,

陰陽之脈俱往來者,即三陰三陽經脈動而不結。

本末之寒溫相守司也,

春夏是陽用事,時溫,人迎為本也。秋冬是陰用事,時寒,脈口為本也。其二脈不來相乘,復共保守其位,故曰相守司也。

平按:《靈樞》「溫」下有「之」字。《甲乙》作「本末相過」,無「之」字。

形肉血氣必相稱也,是謂平人①。

形,謂骨肉色狀者也。肉,謂肌膚及血氣□者也。衰勞減等□□好即為相稱也。如前五種皆為善者,為平人。

平按:注「血氣」下原缺一字,上半作「四」。「衰勞」,「勞」字原校作「榮」。

①「是謂平人」四字,仁和寺本無。又此節楊注,仁和寺本亦無,「形肉血氣必相稱也」與下節「少氣者」

文字銜接無空。

少氣者,脈口、人迎俱少而不稱尺寸也,如是則陰陽俱不足。

脈口,寸口也。寸部有九分動,尺部有一寸動。今秋冬寸口反小於人迎,即寸口不稱尺寸也。春夏人迎反小於寸口,即人迎不稱尺寸也。如此勘檢,則知臟腑陰陽二氣俱少也。

平按:注「勘」,袁刻誤作「甚」。

補陽則陰竭,瀉陰則陽脫。如是者可將以甘藥,不愈,可飲以至齊。

夫陽實陰虛,可瀉陽補陰;陰實陽虛,可瀉陰補陽。今陰陽俱虛,補陽,其陰益以竭;瀉陰之虛,陽無所依故陽脫。所以不可得於針石,可以甘善湯液將扶補之,若不已,可至於齊也。

平按:《靈樞》、《甲乙》無「愈」字;「齊」作「劑」。注「甘善」,袁刻作「甘藥」。

如此者弗灸不已,因而瀉之,則五臟氣壞矣。

如此二皆是虛,可以湯液補者,日漸方愈,故曰不久不已。若不如此,即用針瀉,必壞五臟之氣也。為「不灸」於義不順,「灸」當為「久」也。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陽,一盛而躁,在手少陽;

病在足少陽。足少陽病,大於足厥陰一倍,故人迎盛於寸口一倍。一盛而躁,病在於手少陽經也。

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陽,二盛而躁,在手大陽;

躁,手道反,擾也。陽氣漸大,在足大陽。足大陽病,大於足少陰二倍,故人迎盛於寸口二倍也。

人迎三盛,病在足陽明,三盛而躁,在手陽明;

陽氣更盛,在足陽明。足陽明病,大於足大陰三倍,故人迎盛於寸口三倍也。

平按:注「足大陰」,「陰」字原鈔作「陽」,據上注擬作「陰」。

人迎四盛,且大且數者,名曰溢陽,溢陽為外格。

人迎盛至四倍,大而動數,陽氣盈溢在外,格拒陰氣不得出外,故曰外格也。

平按:《素問》作「四盛以上為格陽」。

脈口一盛,病在足厥陰,一盛而躁,在手心主;

足厥陰盛病大於足少陽一倍,故脈口盛於人迎一倍也。

脈口二盛,病在足少陰,二盛而躁,在手少陰;

足少陰盛病大於足大陽二倍,故脈口盛於人迎二倍也。

脈口三盛,病在足大陰,三盛而躁,在手少陰;

足太陰盛病大於足陽明三倍,故脈口盛於人迎三倍也。

平按:「手少陰」《靈樞》、《甲乙》均作「手太陰」,依經文亦應作「太」,當系傳寫之誤。

脈口四盛,且大且數者,命曰溢陰,為內關,內關不通,死不治。

陰氣四盛於陽,脈口大而且數,陰氣盈溢在內,關閉陽氣不得復入,名曰內關,不可療也。

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四倍以上者,命曰關格,關格者與之短期。

脈口,寸口也。陽盛四倍,格而不關;陰盛四倍,關而不格。皆與死期。脈口、人迎俱四倍以上,稱曰關格,死之將近,故與短期。此雲人迎與太陰脈口,即知手大陰脈無人迎也。

平按:「關」字,袁刻均誤作「開」。

人迎一盛,瀉足少陽而補足厥陰,

人迎一倍大於脈口,即知少陽一倍大於厥陰,故瀉足少陽,補足厥陰,余皆準此也。

二瀉一補,

其補瀉法,陽盛陰虛,二瀉於陽,一補於陰。陰盛陽虛,一瀉於陰,二補於陽。然則陽盛得二瀉,陽虛得二補;陰盛得一瀉,陰虛得一補。療陽得多,療陰得少,何也?陰氣遲緩,故補瀉在漸;陽氣疾急,故補瀉在頓,倍於療陽①也。余仿此也。

平按:注「放此」,「放」字原作「故」,謹擬作「放」,袁刻作「做」。

①「陽」,人衛本注曰:疑「陰」之誤。

日一取之,

一取,一度補瀉也。足大陽盛,足少陰虛;足少陰盛,足大陽虛。此二經者氣血最少,故二日補瀉也。足少陽盛,足厥陰虛;足厥陰盛,足少陽虛。此二經者血氣次多,故日一補瀉也。足陽明盛,足太陰虛;足太陰盛,足陽明虛。此二經者血氣最富,故日二補瀉,以為例准。厥陰血氣最少,少陰次多,太陰最多。此中少陰二日取,厥陰一日取,太陰一日取,或經錯耳。

必切而驗之,

必須切診人迎、脈口,以取驗也。

躁取之上,

人迎躁而上行,皆在手脈,故曰取上。取者,取於此經所發穴也。

平按:「躁」《靈樞》、《甲乙》作「疏」,下同。

氣和乃止。

瀉實補虛,令陰陽氣和乃止,亦為例也。

人迎二盛,瀉足大陽而補足少陰,二瀉一補,二日取之,必切而驗之,躁取之上,氣和乃止。人迎三盛,瀉足陽明而補足大陰,二瀉一補,日二取之,必切而驗之,躁取之上,氣和乃止。脈口一盛,瀉足厥陰而補足少陽,二補一瀉,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躁取之上,氣和乃止。脈口二盛,瀉足少陰而補足大陽,二補一瀉,二日取之,必切而驗之,躁取之上,氣和乃止。脈口三盛,瀉足大陰而補足陽明,二補一瀉,日二取之,必切而驗之,躁取之上,氣和乃止。所以日二取之者,大陰主胃,大富於谷氣,故日二取。

釋此二經多取所由也。

平按:「太②陰主胃」《靈樞》作「陽明主胃」。《甲乙》「谷」下無「氣」字。

②「太」字,據經文應作「大」。

人迎、脈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陰陽俱溢,如是者不開,則血脈閉塞,氣無所行,流淫於中,五臟內傷。如此者,因而灸之,則變易而為他病矣。

人迎、脈口俱三倍已上,未至四倍,陰陽俱有溺溢,當爾之時,必須以針開瀉通之;若不開者,氣無所行;淫溢反流,內傷五臟,不可灸也。

平按:「三倍以上」《甲乙》作「四倍以上」,註:「《靈樞》作三倍。」注「當爾」,「爾」字袁刻作「診」。

凡刺之道,氣調而止,補陰瀉陽,

夫瀉陰為易,補陰為難;補陽為易,瀉陽為難。刺法補陰瀉陽,二氣和者,即可停止也。

平按:注「瀉陰」,「陰」字袁刻誤作「陽」。

音氣並章,耳目聰明,反此者,血氣不行身中。

陰陽和者,言音清朗,吐納和暢,故曰並章。七竅開通,所以耳目聰明;反此為逆,故血氣不行也。

平按:「音氣並章」《靈樞》作「音氣益彰」,《甲乙》作「音聲益彰」。《靈樞》、《甲乙》無「身中」二字。注「為逆」,袁刻作「者逆」。

所謂氣至而有効者,

針入膚肉,轉而待氣,氣至行補瀉而得驗者,謂有効也。

平按:「効」《靈樞》作「效」。

瀉則益虛,虛者脈大如其故而不堅也,堅如其故者,適雖言快,病未去也。

以其有實,所以須瀉。瀉者,益虛損實。其實損者,其脈大如故而脈中不堅,即為損實也。若瀉已脈大如故,脈中仍堅者,去針適雖以損稱快,病未除也。

平按:「快」《靈樞》作「故」。

補則益實,實者脈大如其故而益堅也,夫如其故而不堅者,適雖言快,病未去也。

以其有虛,所以須補。補者,補虛益實者也。其得實者,脈大如故而脈中堅,即為得實。若補已脈大如故,脈不中堅,去針適雖快,病未愈也。

故補則實,瀉則虛,痛雖不隨針,病必衰去。

故補則補虛令實,瀉則瀉實令虛。補瀉未盡其工,去針適雖言差,病未除也;若補瀉窮理,其痛雖不隨針去,病必衰去也。

平按:「針」下,《甲乙》有「減」字。

必先通十二經脈之所生病,而後可得傳於終始矣。

十二經病所由通之者,知諸邪氣得之初始,亦知萬病所差之終,是以可得傳於終始,貽諸後代也。

平按:「經」下,《甲乙》無「脈」字;「傳」上無「得」字。

故陰陽不相移,虛實不相傾,取之其經。

是故,學者須知陰陽虛實不相傾移者,可取十二經脈行補瀉也。

平按:「傾」,袁刻誤作「頎」,注同。

黃帝問於岐伯曰:人病胃脘癰者,診當何如?岐伯曰:診此者當候胃脈,其脈當沉細,沉細者氣逆,逆者人迎甚盛,盛則熱,人迎者胃脈也,逆而盛,則熱聚於胃口而不行,故胃管為癰。黃帝曰:善。

胃管癰者,胃口有熱,胃管生癰也。得胃脈者,寸口脈也。寸口者,脈之大會手大陰之動也,故五臟六腑十二經脈之所終始也。平人手之寸口之中,胃脈合浮與大也。今於寸口之中,診得沉細之脈,即知胃有傷寒逆氣,故寸口之脈沉細,上之人迎洪盛者也,盛則胃管熱也。上人迎者,在喉兩邊,是足陽明胃脈者也。胃氣逆者,則手之寸口沉細,喉邊人迎盛大,故知熱聚胃口不行為癰。紆恭反,腫也。

平按:「胃管」《素問》、《甲乙》作「胃脘」。「沉細」《甲乙》作「沉澀」,《素問》新校正云:「《太素》作沉細。」

安臥,小便黃赤,脈小而濇者,不嗜食。

安臥,小便黃赤,脈小濇,脾病,故不嗜食也。

平按:「濇」《靈樞》作「澀」。

人病,其寸口之脈與人迎之脈,小大及其浮沉等者,病難已也。

寸口,即脈口也。人病,寸口之脈,秋浮冬沉;人迎之脈,春小夏大,縱病易已。四時大小浮沉皆同,即四時脈亂,故難已也。

平按:《靈樞》「大小」作「小大等」三字。

32 四時脈診 | 卷第十五診候之二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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