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技運動中的藥物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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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技運動中的藥物濫用(doping in sports),在體育比賽中,一些運動員為了提高成績,通過一些手段服用某些非常量藥物的現象。藥物濫用不僅破壞了高尚的奧林匹克公平競爭的原則,使體育成績失去了其真實性,而且由於藥物本身的毒副作用,也嚴重地威脅著運動員的身心健康。由於最早服用並且當時使用最多的藥物是興奮劑刺激劑)類藥物,所以雖然以後陸續增加了許多其他類型禁用藥物,在中國卻習慣地將所有禁用藥物統稱為「興奮劑」。實際上,正確的叫法應為「濫用藥物」,其檢測工作應稱「濫用藥物檢測」。

目錄

藥物濫用和檢測的簡史

藥物濫用的歷史可上溯至公元前,古羅馬鬥士就使用過刺激劑,可以說自有體育競賽以來就有人使用藥物。到1960年代,相繼發生兩起自行車運動員服用苯丙胺類藥物而喪生的嚴重事件,震驚體壇,這迫使國際奧委會作出自1968年19屆冬季奧運會(法國)開始,對運動員進行藥物檢查的決定。目前各種大型國際比賽都執行這一規定。實行藥物檢查以來,歷屆奧運會幾乎都有違章者被查出。禁用的藥物數從1967年最初規定的8種,到24屆奧運會驟增至100種,檢測手段也從當時的單一填充氣相色譜法發展到目前的高分辨氣相色譜、高效液相色譜以及色譜-質譜-計算機系統等高靈敏度、高分辨的先進分析儀器。樣品製備方法也從過去單一溶劑提取發展到現在的液-液、液-固提取以及化學衍生化等多種途徑。陽性結果的顯示也從單一藥物原型發展到原型和代謝物的確證,對有些藥物要求檢測的靈敏度達到ng/ml水平。

禁用藥物

即體育競賽中的濫用藥物。1990年國際奧委會所規定的禁用藥物,共六大類,即刺激劑、麻醉鎮痛藥、 β-阻斷藥、類固醇同化激素利尿藥和肽激素及其類似物。

表中的"及有關化合物"系指其性質、結構和作用與此欄內的藥物相似的其他物質,也包括某些藥物的代謝物,因此實際禁用的藥物數大大超過所列數目,約達幾百種之多。有些運動員採用能改進身體氧容量和耐力的輸血方法以及口服能抑制腎臟排泄的內磺舒等,這也被列為禁用之列。

禁用藥物的作用及其危害性

分類敘述如下。

刺激劑

多用於需要耐力大的比賽項目如自行車、長跑、足球和冰球等,主要作用是對大腦皮質網狀激活系統的刺激,從而提高情緒,促進人體的靈活性,增加體力,出現欣快感,使人具有攻擊性,達到改善運動成績的目的。在使用量大的情況下,可使人呈現「妄想狂」。此外還會造成心理緊張、過度興奮、不得安寧與焦慮不安、心律失常血壓上升頭暈腸胃紊亂,有可能造成脫水腦出血心臟病發作。在60~70年代,刺激劑用量相當驚人。1972年慕尼黑第20屆奧運會,對2079名運動員進行檢查,7人被查出服用了刺激劑,其中4名獲獎者(金銀牌各1人,銅牌2人)被取消獎牌。這類藥物中的咖啡因普遍存在於茶與咖啡中,所以奧委會規定只有當尿中咖啡因的濃度大於12μg/ml時方為陽性。

麻醉鎮痛藥

多用於籃球、冰球、足球等身體接觸頻繁的體育運動項目。其作用在於降低痛感,造成心理亢奮。在比賽中,藉助這些藥物產生欣快感及超能的幻覺來解除運動致傷所造成的疼痛,甚至使運動員在重傷下仍能繼續比賽,這樣不僅不影響士氣反能鼓舞同伴。但痛覺是人體保護自身不再進一步受傷的手段,如果強制性地消除或抑制這種感覺,勢必造成更嚴重的傷害,在麻醉鎮痛藥的致幻作用下,還會給對方造成嚴重的損傷。此外,反覆使用這類藥物後,還可產生依賴性和成癮性,一旦成癮,服用劑量越來越大,終至產生嚴重的不良後果。使用過量還會引起中毒

β-阻斷藥

多用於需要平穩的項目如射擊、 射箭、體操、滑雪等。作用為降低血壓,減慢心率,減少心肌消耗氧量,增加人體平衡功能和耐力,所以也適於長跑運動員,其鎮靜作用能消除運動員的賽前心理緊張。長期服用此類藥物,抑制心肌的收縮力,可導致心力衰竭,造成心原性休克肺水腫等,嚴重威脅運動員的生命安全。這類藥物於1987年才正式確定為體育比賽中的禁用藥物。據國際奧委會統計,β-阻斷劑占檢出陽性尿的五類藥中的第3位。

類固醇同化激素

又稱合成蛋白類固醇,為雄激素衍生物。始禁於1976年第21屆奧運會,當時對275份尿樣進行同化激素檢測,其中有8份為陽性。這是目前運動員濫用最多的一類藥物。它可促進體內的蛋白質合成,增長肌肉,增強體力,同時有一定的興奮作用,也可促使運動員比賽後儘快恢復體力。在力量性運動如舉重、鐵餅、鉛球、標槍、賽跑、游泳和自行車等項目中使用最普遍。1988年漢城奧運會百米金牌獲得者加拿大運動員B.詹森就是服用這類藥物中的康力龍,從而受到金牌被取消並停賽兩年的嚴厲處罰。此類藥物服用後,會干擾人體的自然激素平衡,造成人體內分泌紊亂,引發一系列臨床症状。男性服用後會抑制雄性激素分泌,造成睾丸縮小、早衰等;女性服用後可產生男性化,造成月經失調毛髮增多等;過多使用還會引起血液高密度脂蛋白濃度降低,使人易患心血管系統疾病,嚴重損害身心健康,損害肝、腎功能作用,誘發肝癌。在西方,已將其與海洛因嗎啡等毒品相提並論,被稱為「第二類毒品」。

利尿藥

利尿藥的作用是促使腎臟排尿,從而使尿樣變稀,使禁用藥物在尿中的濃度減小,不易被查出。利尿藥還能減輕體重,使運動員參加較低級別的比賽,獲得較高的名次。體操、賽馬、冰上運動員服用此類藥物減輕體重後,有利於各種高難動作的完成,提高比賽成績。1988年漢城奧運會上某國舉重代表團被取消了兩塊金牌一塊銀牌後,其他還未上場的運動員被迫中途放棄比賽提前回國,這在奧運興奮劑檢測史上尚屬首例。利尿藥能引起人體電解質紊亂,產生低血鉀、低血鈉、高尿酸、高血糖等症。強利尿藥還會引起暫時性或永久性耳聾,嚴重的還會引起電解質過度喪失而致突然死亡。

肽激素及其類似物

包括以下幾類。①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等同於睾丸素,可刺激男性分泌更多的睾丸素,促進肌肉生長。不良反應為頭痛、情緒改變、水腫性早熟。婦女長期大量服用可引起卵巢過度刺激,甚至破裂。②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等同於服用皮質類固醇藥物,可增加欣快感,治療炎症、過敏感染病毒等疾病。③生長激素。能促進人體生長、發育、骨骼變粗,減少體內脂肪儲存,可導致巨人症冠心病、外周神經系統疾病、激素分泌紊亂、過敏反應糖尿病肢端肥大症等。④促紅細胞生長素

禁用藥物的檢測過程

由於服用的藥物均經尿液排出,而且檢查尿樣也易被人接受,所以禁用藥物的檢測均通過分析尿樣來進行。一般獲前三名的運動員均需接受檢查,未得名次的則隨機選擇。

禁用藥物的檢查方法

一般分兩個步驟進行,即篩選和確證。首先對所有樣品過篩檢查,若發現某樣品中可能有某種藥物時,便進行確證分析。由於大部分禁用藥物和代謝物均系低揮發性、強極性物質,所以常需經化學衍生化後才能進行分析。將未知尿樣的色譜圖的保留值和質譜圖與標準物質及已知陽性尿的保留值和質譜圖進行比較,經過核對、反覆解析就可作出正確結論。藥物經人體吸收後,可能以原型存在,也可能以原藥和部分代謝物共存,甚至有的已無原藥,只以代謝物形式存在,因此,完善可靠的檢測工作,必須自願服藥,對每一藥物在體內的代謝進行詳細研究。由於被檢測藥物不斷增加與更新,所以必須藉助計算機控制自動進樣、處理大量分析數據和圖譜,才能滿足奧委會24小時內必須發出報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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