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傷性食管穿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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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傷性食管穿孔又分為開放性食管穿孔和閉合性食管穿孔2 類。開放性食管穿孔主要是由槍彈、彈片及刃器引起。食管有其解剖位置的特點,特別是胸段食管,後有脊柱,前有心臟、大血管、氣管和胸骨,兩側有肺和肋骨保護,因而胸段開放性食管穿孔甚為少見,即使損傷食管,也常常合併心臟、大血管和氣管的損傷,病人來不及搶救而犧牲於現場
目錄 |
外傷性食管穿孔的病因
(一)發病原因
刀傷或槍彈傷可直接造成食管穿孔。胸部壓迫性鈍性傷可造成氣管或食管破裂或氣管食管瘺。爆震傷及衝擊波影響下亦可發生食管穿孔,國內有報導因高壓氣體如氧氣瓶噴射入口及輪胎爆氣浪衝擊頭面部而發生食管下段破裂的病例。
(二)發病機制
食管直接受到的外傷常為合併傷,食管外傷時在食管周圍的臟器也同時可受到損傷。在頸部者常合併氣管及血管傷。食管位於後縱隔並受到保護的部位,若食管受到外傷,附近重要組織也受損傷,可使大多數病人早期死亡。位於頸段的食管較易受到外傷。
爆震傷及衝擊波影響發生的食管穿孔:常累及主動脈弓下食管段。Markler曾用高壓氣注入新鮮屍體的正常食管段,發現食管破裂在下段。因大量高壓氣體在短時間內進入食管,食管上部前後有氣管及胸椎為屏障,故壓力導向兩側,左側有降主動脈,右側受壓較大,故此處最易破裂。
由於胸段食管位於胸腔深部,緊鄰心臟、大血管、氣管、支氣管及脊柱,故穿透性胸外傷所引起的胸段食管破裂常合併心臟、大血管傷、氣管或脊髓等損傷,可導致病人早期死亡。
外傷性食管穿孔的症状
食管外傷後無特殊病理徵象並常因伴其他臟器傷而被忽視。頸部及胸部有創傷時應考慮到食管傷的可能性,尤其是貫通的通道經過食管走行或跨越中線時。頸段食管外傷臨床可見頸部疼痛及壓痛,被動活動時有阻力,皮下有氣腫,並氣促、吞咽困難、聲啞、口腔或鼻胃管中有血,可有咳嗽及喘鳴。下胸段或腹段食管破裂或支氣管、肺泡破裂,逸出氣體可上升到頸部,出現皮下氣腫,聽診時縱隔有嘎扎聲(Hamman征)。
根據外傷史診斷食管外傷並不困難,早期診斷卻十分重要,因為食管周圍間隙在食管穿孔後可為唾液及細菌所污染。頸段食管傷的炎症感染可很快向下傳及縱隔。胸段食管感染可直接污染縱隔,多因延誤診斷而增加了死亡率。
外傷性食管穿孔的西醫治療
(一)治療
外傷性食管傷大都需要手術處理。16h以內的頸段食管外傷應予擴創後一期縫合並置橡皮引流條(管)。食管裂傷用1層或雙層縫合,並用附近帶蒂胸膜瓣或肌瓣覆蓋,胸腔做引流。超過此時期或污染嚴重並有大片缺損的食管應將食管外置於頸部,以後再行食管重建術。食管手術前後用廣譜抗生素,留置鼻胃管直至食管造影證實無食管瘺。無併發症者在手術後4~7天做食管造影檢查。對胸段及食管下段的食管穿孔,亦應及時剖胸進行修補,才能獲得良好結果。伴隨的其他周圍組織損傷亦須給予恰當處理。
(二)預後
及時手術的病例大多恢復良好,無後遺症。術後併發症有食管瘺、膿胸及肺炎等。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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