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氣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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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氣,COCl2,常溫下為無色氣體,有腐草氣味,微溶於水,可水解成二氧化碳和氯化氫,易溶於醋酸氯仿、苯和甲苯等。可加壓成液體貯於鋼瓶中使用。由一氧化碳和氯的混合物通過活性碳而製得。光氣通常用於有機合成、製造染料、塑料和其他中間體(如異氰酸酯),製造農藥和製藥等行業,也曾用作軍用毒劑。

光氣屬高毒類,對人體的影響主要表現為急性中毒,而慢性影響迄今未見報導。光氣所致急性中毒的臨床表現分為四期:(一)刺激期(立即反應期):吸入光當時即出現嗆咳、胸悶、氣促和眼結膜刺激症状,還可有頭暈頭痛噁心等;(二)症状緩解期:吸入光氣後一般有3~24小時的症状緩解期,這時刺激期所表現的症状可緩解或消失,但肺部病變仍在發展;(三)症状再發期:肺部病變逐步發展為肺水腫,可有怕冷、發熱、頭昏、煩躁不安、胸悶、氣急、呼吸困難紫紺咳嗽、咯粉紅色泡沫樣痰,甚至出現休克等症状,此期可持續1~3天;(四)恢復期:經積極救治,肺水腫逐漸吸收,3~4天後基本恢復,在恢復期中可出現植物神經功能紊亂。急性中毒痊癒後,一般無後遺症。

對於患有精神病心臟病活動性肺結核支氣管哮喘、反覆發作的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者,均不宜從事光氣作業。

凡接觸光氣的單位,必須加強領導,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把防毒知識交給廣大工人群眾並建立必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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