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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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adaptation),細胞、組織或器官的功能和結構隨不斷改變的內外環境而變化的現象。在機體中細胞的功能與結構處於一定的內外環境平衡狀態中,這種平衡不是絕對的,而是在一定幅度內不斷地改變著。因此細胞、組織或器官的功能與結構也隨之不斷調整,以適應不斷改變的內外環境。長期服用巴比妥催眠藥後,用藥量常常越來越大,這是因為巴比妥類藥物服用後進入肝臟,在肝細胞光面內質網中的雙功能氧化酶催化下進行氧化脫甲基而解毒失效。長期服用巴比妥類藥後,肝細胞內產生更多的光面內質網及雙功能氧化酶,因此肝細胞的解毒功能增強(功能及結構的適應現象),結果巴比妥類藥物只有在更大劑量時,才能起到催眠的作用。細胞的適應受基因調控,基因主要調控細胞的分化代謝以及其與周圍細胞的關係等,以適應其改變著的生理的需要。如運動員長期進行頑強的肌肉鍛煉,肌肉受到較平時為多的刺激,肌細胞內的粒線體與肌微絲增多,結果肌纖維變粗,肌肉體積增大,當然肌肉的功能也必然增強。

病理性的適應除表現在代謝及功能上的改變外,主要表現在形態上的改變。常見的形態結構的適應性改變有組織改建、萎縮、肥大、增生化生幾種。組織改建是因局部組織和器官的新的功能需要而發生的、通過神經體液調節作用所實現的結構變形。常見的組織改建有:①血管的改建,比如冠狀動脈某分枝管腔患粥樣硬化性狹窄時,通過狹窄遠近端的小動脈擴張,管壁逐漸改建為較粗較厚的動脈結構,以適應局部血液循環的需要。②骨的改建,見於骨的靜力學負荷情況有改變時,例如脊柱病理性彎曲後,脊椎骨骨小梁在新的壓力和牽引作用下,重新排列成符合功能需要的骨小梁結構。

機體的適應性改變一般是可逆的,只要局部環境恢復正常,其代謝、功能、形態結構的改變可以部分或全部復原。

總的說適應對機體是有利的。當細胞的內環境改變不大時(如果改變超過細胞的適應範圍,則發生病理改變,甚至死亡),細胞、組織或器官仍可處於生理功能狀態,有時還可產生對機體有利的作用,如骨髓肌的適應可使運動員跑得更快,跳得更高,體態健美。有時還可利用機體的適應作用,治療疾病。如吉爾伯特氏症候群(一種家族性疾病,主要為非溶血性黃疸),是由於肝細胞內光面內質網的葡糖醛酸轉移酶活性低下,不能使膽紅素充分與葡糖醛酸結合,形成膽紅素二葡萄糖苷酸,故膽紅素不能從肝細胞排出並進入膽管,於是發生高膽紅素血症黃疸)。若長期給以巴比妥類藥物,使肝細胞內光面內質網增多,則黃疸可以減輕或消退。適應反應過強,也可引起適應障礙,如低血鈣時可發生甲狀旁腺增生,分泌更多的甲狀旁腺激素,使血鈣恢復正常,但同時也可發生骨質疏鬆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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