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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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可以看出,生物在繁衍後代的過程中,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可遺傳的變異,這些可遺傳的變異為生物進化提供了原材料。現代遺傳學的研究表明,可遺傳的變異來源於基因突變基因變異染色體變異。其中,基因突變和染色體變異常稱為突變

我們知道,生物自發突變的頻數很低,而且一般對生物體是有害的,那麼。它為什麼還能夠作為生物進化的材料呢?這是因為雖然對於每一個基因來說,突變率是很低的,但始種群是有許多個體組成的,每個個體的每一個細胞中都有成千上萬個基因,這樣,每一代就會產生大量的突變。

突變,在生物學上的含義是指細胞中的遺傳基因(一般指DNA或RNA,對動物而言包括細胞核粒線體中的,植物則還包括葉綠體中的)發生永久的改變。

原因可以是細胞分裂時遺傳基因的複製發生錯誤、或受化學物質、射線、或病毒的影響。

突變通常會導致細胞運作不正常、或細胞死亡,甚至可以在較高等生物中引發癌症。但同時,突變也被視為物種進化的推動力:不理想的突變會經天擇過程被淘汰,而對物種有利的突變則會被累積下去。中性的突變對物種沒有影響而逐漸累積,導致間斷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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