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耳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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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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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按:此篇自篇首至「後取足」,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四《厥病篇》,又見《甲乙》卷十二第五。自「聾而不痛」至末,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六《雜病篇》,《甲乙》同上。
耳前動脈,和窌、聽會等穴也。
耳痛不可刺者,耳中有膿,若有干擿抵,耳無聞也。
耳痛者有二:有膿,有干擿①抵。無所聞者,不可刺也;而有聞聲者,可刺。擿,當狄反。抵,乃井反。
平按:擿抵《靈樞》作「耵聹」二字,《甲乙》亦作「擿抵」,注云:「一本作耵聹。」
①「擿」,蕭本誤作「摘」。今據仁和寺本改。
耳聾,取手足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先取手,後取足。
手少陽至小指、次指,即關沖穴。足少陽至足小指次指,即竅陰穴也。其脈皆入耳中,故二俱取之也。
平按:《甲乙》「小指」作「少指」,無「次指」二字,注云:「《太素》作小指、次指。」
耳鳴,取手足中指爪甲上,左取右,右取左,先取手,後取足。
手之中指,手心主脈,《明堂》不療於耳。足之中指,十二經脈並皆不上。今手足中指皆療耳鳴,今刺之者,未詳,或可絡至繆刺也。
平按:「手足中指」《靈樞》、《甲乙》作「手中指」。
聾而不痛,取足少陽;聾而痛,取手陽明。
足少陽正經入耳,手陽明絡脈入耳。足少陽主骨益耳,故取之也。手陽明主氣益耳,故痛取之也。
平按:《靈樞》兩「痛」字下均有「者」字。
參看
目痛 | 衄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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