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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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測定(audiometry),根據人對純音、語聲、噪聲及電脈衝等信號刺激的反應,測量受試者聽覺功能健全程度,以便了解噪聲對聽力的影響,從而為制定環境噪聲標準提供科學依據。聽力測定就是給受試者調節信號的大小──由大變小或由小變大,即由「聽得見」到「聽不見」,或由「聽不見」到「聽得見」,逐步接近「聽得見」與「聽不見」的幾率各得50%時的聽閾。在實際測定時,由於受環境安靜條件和受試者理解程度的影響,測得的聽力水平往往低於理論聽閾值。
  測量方法  聽力測定的方法分非接觸式和接觸式兩種。採用非接觸式測定時,受試者坐在消聲室內正對聲源,雙耳同時接收聲信號。這種方法多半用於實驗室研究。採用接觸式測定時,受試者坐在具有一定隔聲要求的測聽室內,通過耳機單耳接收聲信號。這種方法已普遍應用於常規聽力測定。所用的純音頻率已經規範化, 通常有 125、250、500、1000、1500(或1600)、2000、3000(或3150)、4000、6000(或6300)、8000、10000赫,根據測聽的目的,可以酌量減少。如果為了研究聽覺的低頻和高頻特性,上述頻率範圍還可向高低兩側擴展。


  根據受試者對所加聲信號反應方式的不同,聽力測定可分為主觀聽力測定和客觀聽力測定兩種。主觀聽力測定(簡稱主觀測聽)是受試者以主訴、手勢或控制指示燈表示自己對聲信號的反應。測聽結果的準確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受試者精神、意識和環境因素的影響。客觀聽力測定(簡稱客觀測聽)是受試者接受聲電信號的刺激在生理上引起耳蝸大腦皮層、外耳等處電勢、阻抗等物理反應。這種反應不受主觀因素影響,可取得較主觀測聽更為準確的測定結果。因為所用設備和程序較為複雜,還不能普遍用作常規聽力測定。
  測聽工具  20世紀30年代以前,音叉和秒錶是主觀測聽的主要工具。後來,聽力計成為主要的聽力測定設備。聽力計能產生、放大、衰減並阻斷一系列純音信號,故又稱純音聽力計。為了在聽力測定時避免兩耳聽力不對稱的交叉傳導,純音聽力計也能提供白噪聲、窄帶噪聲和計權噪聲。當以唇讀或放音等語言信號代替純音信號時,純音聽力計還可用作語言測聽和語言訓練。
  聽力測定通常由測定者調節聽力計的輸出特性。但有些聽力測定由受試者自行控制聽力計的頻率和強度等測試參量,叫作自動聽力測定。
  聽力測定中,聽力計可通過兩種換能器把聲信號耦合輸送給人耳聽覺機構。一種是使聲波通過空氣由外耳鼓膜傳到中耳內耳的氣導耳機;另一種是由顱骨乳突或前額部位直達中耳、內耳的骨導接收機。
  聽力損失  代表健康聽力的標準值在聽力計上標為零分貝(0 dB)。受試者與此相比的聽力不靈敏程度用分貝表示的數值為聽力損失。聽力損失在20分貝以內的聽力屬於基本正常;聽力損失在40分貝以上的聽力須要靠助聽器改善聽覺功能;聽力損失在90分貝以上的聽力稱為全聾。
  聽力圖  聽力測定的目的是確定受試者在各有關頻率上的聽力損失。把測定結果表示在以頻率為變數的坐標圖上,將各個頻率的聽力損失分貝數連成一線,成為聽力圖。聽力圖可以反映受試者的聽覺健全程度,因此聽力測定可以作為噪聲環境污染及醫療診斷的佐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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