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的外科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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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瘤的外科治療(surgical therapy of tumor),用外科手術方法將腫瘤切除的治療方法。若良性腫瘤需要治療(有的良性腫瘤不一定需要治療)則只有採取外科(或雷射、燒灼)的方法將腫瘤徹底清除,才能治癒。惡性腫瘤在比較早期和局限於一定範圍之內時,外科治療往往是最有有效的治療方法,它可以將腫瘤徹底切除從而達到治癒的目的。臨床上外科治療常與其他治療方法聯合應用,以提高療效。

目錄

特點

腫瘤的外科治療是一種局部的治療。良性腫瘤的外科治療原則為完整切除腫瘤,良性腫瘤有完整的包膜,應在包膜外切除,條件允許時應同時切除包膜外的少量正常組織。切除後一定要做病理檢查以明確診斷,並藉以發現惡變的可能。有些良性腫瘤(如成人的聲帶乳頭狀瘤膀胱乳頭腫瘤、卵巢皮樣囊腫甲狀腺腺瘤結腸直腸腺瘤)有潛在的惡性趨勢,或本身即為低度惡性腫瘤,故手術切除應徹底。但惡性腫瘤的外科治療與一般非腫瘤疾病或良性腫瘤的外科治療不同。這是因為惡性腫瘤的細胞有脫落並且隨血液循環淋巴系統播散的特性。外科手術時如果不能徹底切除腫瘤,那麼殘留的腫瘤細胞或腫瘤組織會繼續繁殖增大而形成複發。腫瘤的種植、轉移和複發是治療失敗的常見原因。

基於上述特點,惡性腫瘤的理想外科治療應該是最大限度地、完整和徹底地切除腫瘤,而又最大限度地保存或恢復身體器官的功能,從而達到治癒腫瘤和提高生活質量的目的。在腫瘤已有擴散(轉移或種植)以及外科治療無法達到徹底切除的治癒性目的時,應該爭取綜合其他有效手段如放射治療、藥物治療等來共同提高療效,以達到延長生命、減少痛苦的姑息性目的。

由此可見,腫瘤的外科治療必須根據腫瘤的不同細胞和臨床病理類型、生物學特點、所在器官和部位、病期、擴散範圍、病人身體、思想、生活、社會情況、術前已用何種治療及其效果等等而制訂治療方案,然後根據手術所見和手術進行情況、病理檢查結果、手術後病理分期、術後病人恢復情況等制訂術後必要的其他治療計劃,並定期隨診觀察。

惡性腫瘤切除前應有明確的病理診斷,體表(皮膚、粘膜)、體腔(口腔鼻腔陰道胃腸道)的開放性或潰瘍性病變,可行刮片檢查或活體組織檢查。這種取標本方式一般不會使腫瘤播散。體表、體腔的封閉性病變或深位實體瘤,則應切取活檢。手術過程中可行冰凍切片檢查,以迅速明確診斷,決定手術方式及範圍。手術切下的標本也應作病理檢查,以驗證診斷,估計預後,及幫助決定以後的治療方案。

適應症

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以及大多數惡性淋巴瘤外,對於大多數其他腫瘤來講,外科治療常是應該首先選擇的治療方法。在診斷已經明確且無遠處轉移的病例,只要周身情況許可,一般應爭取及時外科治療。有時在高度可疑癌症而又不能完全明確診斷的情況下,為了不失治療時機,只要無禁忌症,也可採取外科手段以便術時進一步肯定診斷並進行相應的治療。

手術切除率

由於種種原因腫瘤的早期發現尚有一定困難,因而多數病人在就診時已屬中晚期。又由於目前各項術前檢查尚不能對腫瘤的擴展程度作出全面和準確的判斷,因此只有若干百分比的病人於手術時腫瘤可以切除,這個百分比就叫作手術切除率。另一部分病人則因腫瘤已有廣泛轉移或明顯侵入周圍其他器官而不能切除。手術切除率的高低取決於一系列因素,包括術前判斷的準確性,腫瘤所在的不同器官和部位,病期的早晚,腫瘤轉移和外侵的程度,病人的情況,外科技術和設備條件,以及術者的經驗和方法等等。

由於惡性腫瘤的情況複雜,腫瘤切除的性質大體上可分兩類:一是治癒性切除(或稱根治性切除),指根據手術時判斷及病理檢查結果,腫瘤已被徹底切除或體內已無腫瘤殘留;另一是姑息性切除,指腫瘤雖已被切除,但由於某種原因體內仍有腫瘤殘留者。這兩類切除的性質雖然都是相對的,而且有時很難截然劃分,但從總體上看治癒性切除的療效比姑息性切除明顯優越。

手術死亡率

與其他疾病的外科治療一樣,腫瘤的外科治療也存在一定的危險性。其程度主要因手術的種類、大小和病人的情況而異,亦與外科技術和設備條件有關。手術死亡一般指從手術之時起30日內不論何種原因,不論病人是否已出院的死亡,也有隻限於住院死亡的。手術死亡率指手術死亡例數占同類手術例數的百分率,用以表達該類手術的風險度。切除手術死亡率則指腫瘤切除術的死亡率(不包括腫瘤未能切除的病例)。由於麻醉學外科學重症監護的進步,腫瘤外科治療的手術死亡率正在不斷下降。

外科治療效果

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手術後生存時間的長短,另一是手術後生活質量的優劣。表示術後生存期的方法較多,如平均生存期,中數生存期以及不同年期的生存率等。後者是最常用的,其計算方法有用累積法、生命表法和絕對法等。絕對法是以在某一年期(如1、2、3、5、10、15年等)的生存例數為分子,並以滿該年期以上總切除例數為分母所計算的百分率。例如切除術後5年以上的100例(分母)中,有30例(分子)術後生存5年以上,則5年生存率為30%。理想的良好效果應該是:手術率(即每100例就診病人中能選擇進行外科手術治療的百分率)高,切除率高,根治切除率高,手術死亡率低,生存率(包括近期及遠期)高。

外科與其他方法的綜合治療

多數惡性腫瘤的治療雖然常以外科手術為首選方法,但外科治療仍存在一定不足之處,因此常需聯合其他治療方法如放射治療、化學藥物治療等以互相取長補短,提高療效,這稱為綜合治療。

腫瘤的手術治療是一種局部治療,對於較早期和較局限的腫瘤來說,徹底和完整的切除常可獲得治癒的效果。但對於較晚期已有轉移和外侵的腫瘤來說,外科治療往往不夠滿意,術後的轉移和複發是影響療效的常見原因。

外科治療對於腫瘤的微小轉移灶(或稱亞臨床轉移灶)和侵入周周器官的腫瘤組織不能作徹底(或清掃),因此會留下轉移複發的後患。此外,外科手術本身有造成醫源性腫瘤胞脫落播散導致腫瘤轉移複發的可能,這與手術技術和腫瘤有一定關係。

以上影響外科療效的微小轉移灶以及腫瘤細胞的脫落、播散可以採用放射治療和化學藥物治療予以適當控制。後兩者對於微小腫瘤灶和零散腫瘤細胞最有殺滅作用。腫瘤瘤體中比較容易脫落的細胞是那些比較表淺的和接近血管的細胞。這些細胞含氧較多,因此對放射線較為敏感(容易被放射線殺滅)。術前對腫瘤採用適量放射治療可以殺滅可抑制這些細胞從而降低醫源腫瘤擴散轉移的危險。放射治療也可以減輕或消滅腫瘤的外侵從而增加手術切除腫瘤的可能性。這些就是採用術前放射治療有利於外科治療效果的理論根據。放射治療還可以用於手術時和手術後以治療殘留的腫瘤。

目前仍有為數可觀的腫瘤病例採用放射治療,而局部複發是放射治療失敗的常見原因。這是因為大塊的腫瘤含有較多的乏氧癌細胞,它們對於放射治療不夠敏感,因而構成若干時期腫瘤複發的根源。如果在放射治療後採用外科方法將大塊腫瘤切除,那麼就不但可以消除腫瘤複發的根源,也可以適當地降低放射治療劑量,從而減少病人的放射反應和損傷。

採用術前、術時或術後化學藥物治療以提高外科治療效果的綜合治療方法正在得到廣泛的研究和臨床試用。它的理論根據基本與上述放射與外科綜合治療相同。所不同者是化學藥物治療是一種全身的治療,有利於控制手術野及放射野以外的腫瘤。但它的不足之處是全身反應比較重,常常因病人身體條件關係不能在短期內與外科治療綜合應用。

目前公認綜合治療是腫瘤治療的方向,但對每一種腫瘤的具體綜合治療方法則有待於繼續探索(見腫瘤的綜合治療腫瘤的放射治療腫瘤的內科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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