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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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原文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在頭頭疾痛,為藏針之。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深專者刺大臟,迫臟刺背,背俞也。刺之迫臟,臟會,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要,髮針而淺出血。
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止。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骨盾)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俠脊兩旁四椎間,刺兩髂季脅肋間,導腹中氣熱下已。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兩股間,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靈病已。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為故,刺分肉間,不可中骨也。病起筋靈病已止。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痹,傷於寒濕。刺大分小分,多髮針而深之,以熱為故,無傷筋骨,傷筋骨,癰發若變。諸分盡熱病已止。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痹。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
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止。
病風且寒且熱,靈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百日而已。
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針。
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注釋
①藏:新校正雲:「按全元起本雲:『為針之』,無『藏』字」。
②道;道路。皮膚為針刺出入的道路。
④專:通「傳」。
⑦皮骨盾: 《太素》作「腹齊」,楊上善注:「故小腸有積,刺於齊腹,下至少腹。」是腹齊當乙作「齊腹」。
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參考白話譯文
高明的針灸醫生,在診斷疾病時,聽病人訴說病在頭部,頭痛得非常厲害,於是便進行針刺,當針刺到骨時,頭痛就停止了,而且並沒有傷損骨肉皮膚,皮膚是針刺出入的道路。陽刺的方法是中間直刺一針,然後在其上下、左右四傍各刺一針,用這種針刺方法治療寒熱病變。如果寒熱邪氣向里深入傳變,就當針刺五臟,邪氣內傳接近五臟時,就當針刺背部五髒的俞穴,邪近五臟針刺臟俞穴的理由,因為這些地方是臟氣會聚之處。待腹中寒熱邪氣清除後再停針。大凡針刺的要點,是出針時,針孔少少的出點血為好。治療癰腫病,直接在癰腫上進行針刺,根據癰腫的深淺大小而刺,針刺大的癰腫,讓它出血稍多一點,小的癰腫,當針刺深一點,但都以正直而刺為準則。病人少腹部生有積塊,可針刺齊腹以下至少腹部的穴位,再針刺第四椎俠脊兩傍的穴位,還可針刺兩髂骨後居?穴以及季脅間的京門穴,引導腹中熱氣向下行,病就會痊癒。病在小腹部,表現為腹痛,大小便不通利,病名叫疝氣。遇到寒冷於是腹痛加重,大腿內側發涼。治療時可在腰及踝骨之間取穴針刺,針刺後再行艾灸,待小腹部發熱,病就會好了。筋的病變,表現為筋脈攣急,關節疼痛,不能行走,名叫筋痹。治療時以針刺筋為準則,可在肌肉相接處針刺,但不要刺傷了骨,針刺後筋發熱,表明病可痊癒,即停止針刺。肌膚的病變,肌肉、皮膚都出現疼痛,名叫肌痹,這個病,是感受了寒濕邪氣所形成的,治療時,當針刺大、小分肉間,多刺幾針,而且應當針刺深一點,以針處發熱為準則,但不要傷到筋骨,若傷到筋骨,寒邪發作,將出現其它病變,待分肉發熱時,病將痊癒,即停止針刺。骨的病變,表現為骨沉重不能舉動,病人感覺骨髓中酸痛,寒冷深達到骨。治療時應當深刺,以不傷脈肉為準則,待大小分肉及骨發熱時,病將痊癒,即停止針刺。
陽經的病變,大小肌肉出現時寒時熱,病名叫狂。治療時可用瀉法瀉其實邪,留意觀察,大小肌肉發熱時,病將痊癒,即停止針刺。這個病剛產生的時候,每年發作一次,若不及時治療,將發展為每月發作一次,若還不及時治療,將發展為每月發作四、五次,於是轉變成癲證。治療時可針刺大小分肉,如果沒有寒象,當用針刺調補,病將痊癒,即停止針刺。感受風邪致病,表現為時寒時熱,發熱時汗出,一日發作數次。治療時先針刺分肉的絡脈,若仍然汗出,時寒時熱,三日針刺一次,針刺一百天,病將痊癒。患麻風病,骨節沉重,鬍子、眉毛脫落,病名叫麻風。治療時先針刺肌肉使病人汗出,連續治療一百天後,再針刺骨髓使病人汗出,連續治療一百天。如此一共治療二百天,鬍子、眉毛重新生長時,停止針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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