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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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法(purgative method),八法之一,運用具有瀉下作用的藥物,通瀉大便,逐邪外出的治法。又稱下法。有通導大便、排除胃腸積滯、蕩滌實熱、攻逐水飲和寒積祛瘀的作用。適用於胃腸實熱內結或寒積、宿食積滯、水飲、痰濕、瘀血等停留體內的里實證。證見大便秘結腹痛脹滿、發熱鼓脹水腫腸癰痢疾等。由於里實證的病機熱結寒結燥結和水結等的不同,以及患者的體質有虛實的差異,因此下法的運用相應地又分為寒下溫下潤下(潤腸通便)和逐水等法。由於里實證的病情有輕重緩急之別,下法又有峻下緩下之分。下法常與其他治法配合使用,若里實證兼正氣不足則用攻補兼施,兼表實證一般用解表攻里法,兼少陽證則用和解攻里法,兼火熱證則用清熱通下法。

目錄

解表攻里

又稱表裡雙解,是下法與解表法配合使用的治法。具有解除表邪、瀉下通便的作用,適用於外有表邪里有實積的證候,證見發熱,惡寒腹脹痛,大便秘結等,代表方劑厚朴七物湯防風通聖丸

和解攻里

下法與和解少陽法配合使用的治法。具有和解少陽、瀉熱通便的作用,適用於少陽病兼里實熱證,證見寒熱往來胸脅苦滿嘔吐不止,鬱郁微煩心下痞滿而硬,大便秘結或協熱下利等,常用方劑如大柴胡湯

清熱通下

下法與清法配合使用的治法。具有清熱通便的作用,適用於上焦、中焦熱邪熾盛之證,證見煩躁口渴面赤唇焦,胸膈煩熱口舌生瘡,或咽痛便秘溲赤,舌邊紅,舌苔黃膩脈數實有力,常用方劑如涼膈散。下法還常與祛痰驅蟲活血等法配合使用,分別治療癲狂蟲積、瘀血等病證。

臨床注意事項

①表邪未解,里實不甚時應先解表,待表證緩解,里實已成時方可瀉下。②年老、體弱、產後、孕婦、久病、虛證等兼有大便秘結或水腫鼓脹實證,慎用下法。如果必須用下法時,應配合益氣養血養陰生津藥。③下法易傷胃氣,不可瀉下過度,不宜食用不易消化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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